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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審判

鎖定
經濟審判是法院對經濟案件進行審理、判決活動的統稱。我國規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受理:(1) 經濟糾紛案件。具體有: 企業間生產、經營合同糾紛案件; 基本建設與維修方面的合同糾紛案件; 科研成果、專業技術方面的合同糾紛案件,信貸方面的糾紛案件。保險方面的糾紛案件; 環境保護方面的糾紛案件,商標方面的糾紛案件。 [1] 
中文名
經濟審判
定    義
法院對經濟案件進行審理、判決活動的統稱
(2) 涉外經濟案件。具體有: 中外貿易合同、來料來樣加工合同糾紛案件。航空運輸貨損、貨差、短缺和債權、債務糾紛案件; 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專利、商標、版權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受理經濟犯罪案件。鐵路、水運、林區專門法院受理本系統內發生的經濟案件。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財經大辭典: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