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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互助委員會

鎖定
經濟互助委員會(俄語:Сове́т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взаимопо́мощи,簡稱:СЭВ,英語:The Council for Mutual Economic Assistance,簡稱:Comecon),簡稱經互會,是由前蘇聯組織建立的一個由社會主義國家組成的政治經濟合作組織。 [1]  經互會是一個相當於歐洲經濟共同體社會主義陣營的經濟共同體,總部設在莫斯科。是繼承莫洛托夫計劃後的經濟合作計劃。1991年6月28日,該組織在布達佩斯正式宣佈解散。 [2] 
中文名
經濟互助委員會
外文名
Совет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Взаимопомощи(俄語)
The Council for Mutual Economic Assistance(英語)
成立時間
1949年1月8日
別    名
經互會
總    部
前蘇聯莫斯科
成    員
12
工作語言
俄語
解散時間
1991年6月28日

經濟互助委員會基本介紹

經濟互助委員會是一個相當於歐洲經濟共同體社會主義陣營經濟共同體,是繼承“莫洛托夫計劃”後的經濟合作計劃。
經濟互助委員會於1949年成立,總部設在莫斯科。官方出版物有《經濟互助委員會成員國經濟合作》(月刊),《經濟互助委員會成員國統計年鑑》。
1991年6月28日,經濟互助委員會在匈牙利的首都布達佩斯正式宣佈解散。

經濟互助委員會發展歷史

經濟互助委員會成立

維亞切斯拉夫·莫洛托夫 維亞切斯拉夫·莫洛托夫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美國憑藉其雄厚實力提出“馬歇爾計劃”(英語:The Marshall Plan),官方名稱為“歐洲復興計劃”(英語:European Recovery Program),幫助其歐洲盟國恢復因第二次世界大戰而瀕臨崩潰的經濟體系,並同時抗衡蘇聯和共產主義勢力在歐洲的進一步滲透和擴張。時任蘇聯領導人的斯大林認為該計劃會嚴重威脅到蘇聯對於東歐的控制,不久,蘇聯就出爐了著名的“莫洛托夫計劃”(英語:Molotov Plan)。該計劃主要包括了蘇聯對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援助以及發展東歐國家對蘇聯的貿易,並以當時蘇聯外長維亞切斯拉夫·米哈伊洛維奇·莫洛托夫(英語:Vyacheslav Mikhaylovich Molotov)的名字來命名。“莫洛托夫計劃”也就是後來經濟互助委員會的雛形。
1949年1月5日至8日,蘇聯保加利亞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捷克斯洛伐克等6國政府代表在莫斯科通過會議磋商後,宣佈成立經濟互助委員會。

經濟互助委員會發展

經互會和“馬歇爾計劃”在歐洲的分佈 經互會和“馬歇爾計劃”在歐洲的分佈
1949年2月,阿爾巴尼亞加入經濟互助委員會。
1949年4月,在莫斯科召開了經濟互助委員會第1屆會議,規定經互會的宗旨是在東歐人民民主國家和蘇聯之間“建立密切的經濟聯繫”。
1950年9月,民主德國加入經濟互助委員會。
1954年,經濟互助委員會召開第4屆會議,提出經互會的宗旨是“建立經濟合作和協調國民經濟計劃”,時任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在會議上提出,經互會成員國實行生產專業化和協作以後,成員國對此採取了相應措施。
1959年5月,經濟互助委員會第15屆會議通過《經濟互助委員會章程》,把經互會的宗旨、原則和職能以法律形式確定下來。章程規定,經互會的主要目的是在“國際分工”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全面的經濟合作”。
1956-1961年,中國以觀察員的身份列席經濟互助委員會的例行會議。
1961年,中蘇關係破裂後,阿爾巴尼亞由於持親中國立場,拒絕接受蘇聯的指令,而於1961年12月宣佈停止參與經互會一切活動。
1962年6月,經濟互助委員會第16屆會議修改章程,規定非歐洲國家也可參加。經互會首次對歐洲以外的國家開放。當年,蒙古加入經互會。
1962年6月,經濟互助委員會各成員國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通過了《社會主義國際分工的基本原則(草案)》,開始確立經互會的現行體制。章程確認經互會的宗旨是“通過聯合和協調各成員國的力量,促進各成員國國民經濟有計劃地發展,加速其經濟技術進步,提高工業不發達國家的工業化水平,不斷提高成員國的勞動生產率和人民福利”。
1964年,經濟互助委員會建立國際經濟合作銀行。9月起,南斯拉夫根據專門協定參加經互會一些機構的工作,擁有諮詢投票權朝鮮老撾安哥拉埃塞俄比亞阿富汗也門民主人民共和國莫桑比克等國作為觀察員參加經互會活動。
1969年4月,經濟互助委員會第23次特別會議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一體化”方針。
1971年,經濟互助委員會建立國際投資銀行。經互會第25屆會議通過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經互會成員國合作和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一體化綜合綱要》(簡稱《綜合綱要》)。根據《綜合綱要》,經互會成員國將“加強和完善經濟和科技合作與發展社會主義一體化”,並且規定在15~20年內分階段實現生產、科技、外貿和貨幣金融的“一體化”。
蘇聯發行的紀念經互會30週年郵票(1979年) 蘇聯發行的紀念經互會30週年郵票(1979年)
1972年,古巴加入經濟互助委員會。
1973年以後,經濟互助委員會同芬蘭伊拉克墨西哥尼加拉瓜分別簽訂了合作協定。
1974年起,經濟互助委員會派觀察員常駐聯合國
1975年,經濟互助委員會第29屆會議上通過《經互會成員國1976-1980年多邊一體化措施協調草案》,要求東歐各成員國根據這一草案修訂各自的五年計劃。
1978年,越南正式加入經濟互助委員會。
1984年6月,經濟互助委員會最高級經濟會議通過《關於進一步發展和加強經互會成員國經濟合作與科技合作基本方針的聲明》等文件。同年6月和10月經互會第38次和第39次會議上,通過貫徹實施最高級經濟會議的措施,研究了協調各成員國下一個五年計劃及長遠計劃經濟發展的戰略問題(特別是能源和燃料問題)。
1988年6月,經濟互助委員會與歐洲共同體簽署聯合聲明,雙方互相承認,並正式建立關係。

經濟互助委員會解體

1990年1月,在索非亞舉行的經濟互助委員會第45次會議上,各成員國對徹底改造經互會達成了共識。決定成立專門委員會擬定對經互會各方面進行根本改革的構想,制定新的經互會章程。各國原則同意相互貿易將按國際市場價格、以自由外匯結算。但在實施進度和方法上未能達成一致。
捷克發行的紀念經互會25週年郵票(1974年) 捷克發行的紀念經互會25週年郵票(1974年)
1990年10月23-25日,經濟互助委員會專家工作小組會議在捷克斯洛伐克舉行,商討與經互會改革有關的問題。與會者均肯定了將成為新的經濟合作組織成員國和簽署新的組織章程的意向。
1991年1月1日起,蘇聯同經濟互助委員會成員國之間的貿易均以自由外匯結算和支付。
1991年1月4-5日,經濟互助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在莫斯科舉行第134次會議。會議認為,經互會的使命已經結束,但不應中斷成員國間業已形成的經濟聯繫。決定成立一個以市場原則為基礎的開放型“國際經濟合作組織”,以取代經互會。執委會通過了未來新組織的章程草案,並建議經濟互助委員會第46次會議批准。但是由於各成員國對新組織的性質和範圍存在分歧,最後一次經互會會議被一再推遲。
1991年6月28日,在布達佩斯舉行的經濟互助委員會第46次會議上,經濟互助委員會正式宣佈解散。

經濟互助委員會參與國家

經濟互助委員會成員國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創始國)
波蘭人民共和國(創始國)
阿爾巴尼亞社會主義人民共和國(1949年2月加入,1961年12月停止參與活動,1987年正式退出)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1950年9月加入)
蒙古人民共和國(1962年加入)
古巴共和國(1972年加入)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1978年加入)

經濟互助委員會諮詢國

經濟互助委員會觀察員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6年加入,1961年停止列席會議
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1964年加入)
阿富汗共和國(1964年加入)
安哥拉人民共和國(1964年加入)
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國(1964年加入)
也門民主人民共和國(1964年加入)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1964年加入,1979年停止列席會議)
尼加拉瓜共和國(1973年加入)

經濟互助委員會組織機構

經濟互助委員會會議
羅馬尼亞發行的經互會25週年郵票(1974年) 羅馬尼亞發行的經互會25週年郵票(1974年)
為經濟互助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所有成員國政府總理率領的代表團組成(各國代表團團長從1969年起由政府副總理改為政府總理擔任),每年召開一次。
如經不少於三分之一的成員國同意,還可以隨時召開經互會的非常會議。會議輪流在起成員國首都舉行,由東道國代表團長擔任會議主席。遇到討論重大問題,舉行成員國黨政首腦參加的會議。
執行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舉行會議 執行委員會舉行會議
為經濟互助委員會主要執行和管理機構。由各成員國各派1名政府副首腦級代表作為常駐代表組成,每3個月舉行一次會議。
會議主席由各成員國代表依照國家名稱的俄語字母順序輪流擔任,任期1年。
合作委員會
受執行委員會領導,由各成員國選派1名有關主管機關的領導人組成。綜合研究和協調成員國在計劃、經濟、科技等領域中的多邊合作。
設有計劃工作、科學技術、物資技術供應等合作委員會。
常設委員會
執行委員會的下屬機構,由成員國委派的代表團組成,各成員國可以有選擇地參加。旨在促進成員國之間各具體國民經濟部門之間合作。
截止1988年,有計劃工作、科技合作、機器製造、黑色金屬有色金屬、石油及天然氣、煤炭、化工、農業、外貿、建築、運輸、輕工業食品工業、和平利用原子能、標準化、統計、金融與貨幣、無線電技術電子工業、地質、電力、郵電等24個常設委員會。
秘書處
設在莫斯科,是經互會的經濟和行政執行機關,負責處理日常事務,有秘書1人和副秘書若干人。
研究所
經互會有3個研究所,分別是:世界社會主義體系國際經濟問題研究所、標準化研究所、管理問題國際研究所。
部門代表會議
經濟互助委員會還設有法律、價格、水利、商業、發明事業、內貿、船舶和勞動等各部門代表會議。此外,經互會還設有若干專業性的經濟組織,如:聯合工業組織、國際鋼鐵工業合作組織、國際化工工業合作組織、國際滾珠軸承工業合作組織、國際科學技術情報中心、聯合原子能研究所、國際經濟合作銀行、國際投資銀行等。 [1] 

經濟互助委員會工作語言

位於莫斯科的經互會大樓 位於莫斯科的經互會大樓
經濟互助委員會正式語言是所有成員國的語言,但會議工作語言是俄語。

經濟互助委員會成員國

    • 俄語:Совет 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ВзаимопомощиСЭВ
    • 烏克蘭語:Рада Економічної ВзаємодопомогиPEB
    • 羅馬尼亞語:Consiliul de Ajutor Economic ReciprocCAER
    • 白俄羅斯語
    • 吉爾吉斯語
    • 哈薩克語
    • 土庫曼語
    • 烏茲別克語
    • 塔吉克語
    • 亞美尼亞語
    • 阿塞拜疆語
    • 格魯吉亞語
    • 愛沙尼亞語:Vastastikuse Majandusabi NõukoguVMN
    • 立陶宛語:Ekonominės savitarpio pagalbos tarybaESPT
    • 拉脱維亞語:Savstarpējās ekonomiskās palīdzības padomeSEPP
  • 捷克斯洛伐克
    • 捷克語:Rada vzájemné hospodářské pomociRVHP
    • 斯洛伐克語:Rada vzájomnej hospodárskej pomociRVHP
    • 匈牙利語:Kölcsönös Gazdasági Segítség TanácsaKGST
  • 保加利亞(保加利亞語):Съвет за Икономическа ВзаимопомощСИВ
  • 匈牙利(匈牙利語):Kölcsönös Gazdasági Segítség Tanácsa,KGST
  • 波蘭(波蘭語):Rada Wzajemnej Pomocy GospodarczejRWPG
  • 羅馬尼亞(羅馬尼亞語):Consiliul de Ajutor Economic ReciprocCAER
  • 古巴(西班牙語):Consejo de Ayuda Mutua EconómicaCAME
  • 越南(越南語):Hội đồng Tương trợ kinh tế(漢字:會同相助經濟),HĐTTKT
  • 蒙古(蒙古語)
  •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德語):Rat für gegenseitige WirtschaftshilfeRGW

經濟互助委員會前成員國

經濟互助委員會主要活動

成立初期
經濟互助委員會成立時,宣佈其任務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行經濟互助、技術合作、交流經驗。初期活動主要在流通領域
20世紀50年代
20世紀50年代中期擴大到生產領域
1954年3月,赫魯曉夫在經互會第4次會議上提出成員國實行生產專業化和協作以後,對此採取了相應措施。經濟互助委員會通過協調國民經濟計劃擴大到生產領域的合作,並由雙邊關係擴大到多邊經濟關係
1959年5月第11次會議通過了《經濟互助委員會章程》。
20世紀60年代
1962年6月,經互會成員國共產黨和工人黨代表會議通過了《社會主義國際分工的基本原則(草案)》,開始確立經互會的現行體制。
章程確認經互會的宗旨是“通過聯合和協調各成員國的力量,促進這些國家國民經濟有計劃地發展。
1963年經互會成立“國際經濟合作銀行”,其目的是建立一種轉賬盧布,使經互會各國間的貿易可以用轉賬盧布進行多邊結算,以促進多邊貿易的發展,儘管蘇聯一直宣稱,“轉賬盧布能夠執行國際貨幣的一切職能”,“它是世界上最穩定最可靠的貨幣”。但這種轉賬盧布實際上並不是貨幣,不能在市場上流通,只是作為一種統一的計算單位,用來換算各國之間外貿的盈虧,記在銀行的賬面上。在蘇聯的大力推動下,1969年4月經互會第23次特別會議提出了“社會主義經濟一體化”方針。
20世紀70年代
1971年7月第25次會議通過了《經互會成員國進一步加深與完善合作和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一體化綜合綱要》,規定在15~20年內分階段實現生產、科技、外貿和貨幣金融的“一體化”。經互會成立了“計劃合作委員會”,專門負責協調各國計劃。同年建立國際投資銀行
20世紀80年代
1984年6月經互會最高級經濟會議通過《關於進一步發展和加強經互會成員國經濟合作與科技合作基本方針的聲明》等文件。同年6月和10月經互會第38次和第39次會議通過貫徹實施最高級經濟會議的措施。
1985年5月舉行成員國主管經濟的黨中央書記會議,指出集體制訂到2000年科技進步綜合綱要的重要性,強調進一步加強成員國技術、經濟的“獨立性”。同年6月舉行的經互會第40次會議,討論了經互會國家的經濟形勢,尤其是科技合作等問題。同年12月經互會第41次會議通過了《到2000年經互會成員國科技進步綜合綱要》。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經互會發展各成員國企業和科研組織之間的之間聯繫並建立合營企業,直到其解散。

經濟互助委員會主要職責

協調國民經濟計劃
包括相互商討經濟政策和協調國民經濟計劃。從1956~1960年五年計劃開始,協調了6個五年計劃,1982年着手協調1986~1990年五年計劃。
從1966~1970年五年計劃起,把各國先訂計劃後協調改為先協調後由各國訂計劃。為適應科技革命新形勢,還加強對遠景規劃的協調。
國際生產專業化和協作
促進經濟一體化的主要途徑,始於1955年。
1971年通過《綜合綱要》後顯著擴大。
截至1985年,成員國之間共簽訂1000多項雙邊和150多項多邊生產專業化與協作的協定和合同。
共同投資建設聯合項目
20世紀50年代末到60年代,先後共同興建了向東歐成員國輸送蘇聯石油的“友誼輸油管”、連結歐洲成員國的電力系統鐵路貨車調度總庫等項目。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後共同興建了更多項目,包括1975年決定投資90億轉賬盧布的10個項目,主要目的是增加能源和石棉、鐵合金、紙漿、化纖等原材料的供應,多數在蘇聯境內。
對外貿易
成員國間除簽訂雙邊年度貿易協定外還簽訂雙邊長期貿易協定。
1964年起,成員國之間使用轉賬盧布進行貿易結算,但不以貨幣形式出現,貿易順差只能取得相應數量的商品作為抵償。
成員國之間的相互貿易額1983年已達2853億盧布,比1950年增長32倍。各成員國對外貿易額的58%以上是在經互會範圍內進行的。對蘇貿易在經互會其他成員國外貿中佔有很大比重。
主要形式有協商科技政策、協調科技發展計劃、進行共同研究、交流情報和資料、相互提供技術援助等。
為此設立了眾多科技協調中心和專門委員會,各成員國參加合作的科研機構約3000多個,合作的科研課題涉及國民經濟所有重要部門。

經濟互助委員會總體評價

經互會成立以來,對各成員國的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各成員國國民經濟有了較大發展。成立初期,各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合作關係比較正常,經濟發展較快。1951~1983年,經互會國家的國民收入增長了7.6倍。
經互會國家的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0%左右,國民收入佔世界的25%,工業生產佔世界的33%。其經濟實力逐漸增強,已成為當時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經濟力量
經互會的經濟體制實際上是蘇聯經濟模式的擴大,在蘇聯的控制之下,把經互會的主要目的改變為在“國際分工”的原則基礎上,實行“全面的經濟合作”和“專業化與協作”,大力推行“經濟一體化”。要求其它成員國的經濟計劃必須同蘇聯的計劃“相協調”,並先後建立了近30個超國家的“國際合作組織”和一些雙邊及多邊合營的“聯合公司”。經互會主要機構的負責人均由蘇聯人來擔任,會議工作語言也是俄語。
在實行經濟一體化的同時,一些成員國存在着維護國家主權和民利族益的強烈願望。經互會各成員國之間由於發展水平的差異和對各自利益的考慮,相互也有分歧和矛盾。同時,經互會國家同其他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和信貸等經濟聯繫日益擴大。1970~1984年,經互會國家同歐洲經濟共同體的貿易額增長了6.2倍。
經濟一體化的結果,使其它各成員國的經濟不能獨立自主地發展,而同蘇聯的經濟日益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由於蘇聯的控制和其它經濟政治原因,經互會內部矛盾,特別是各成員國與蘇聯的矛盾日益尖鋭。這些矛盾的日益積累和成員國之間不平等的政治經濟關係,最終導致經互會的解散。
經互會從成立到其解散之前,是世界上貿易額僅次於歐共體的區域性經濟組織。對經互會各國之間的經濟交流也起到較大的促進作用。但是,經互會也在客觀上加強了蘇聯對其他成員國的經濟控制,削弱了其社會主義成員國的經濟獨立性。

經濟互助委員會其他信息

經互會(紅色)和歐共體(藍色) 經互會(紅色)和歐共體(藍色)
雖然經互會被認為是“東歐國家的歐共體”,因為這兩個組織都以經濟區域整合和合作為主要目標,但是,不論從經濟結構經濟規模和對其他地區的影響都很不相同。
在20世紀80年代,歐共體國家共擁有西歐國家的2億7千萬人口,其組織的目的是為了使成員國的經濟更加繁榮和更有效率。雖然有意無意地有意識形態方面的因素,然而,其經濟目的是佔主要的。其成員國也全部是經濟發達的西歐國家,成員國之間的平等性也得到較好的尊重,其制定的協議和決議也是主要取決於市場因素。和歐盟相似,其前身歐共體也是一個超國家的組織,但在作出該決議之前,在得到各成員國的充分考慮和妥協之後作出的協議和決議對各成員國具有法律效應。
經互會在其解散之前,共擁有4.5億人口,成員國雖然只有10個,但是卻遍佈歐洲、亞洲美洲三大洲。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差異也非常巨大,古巴蒙古越南是當時世界上較落後的國家,東歐國家和蘇聯經濟狀況則較為發達。
由於蘇聯在眾成員國中的經濟、軍事和政治方面的巨大影響力,使得蘇聯成為該組織的領導者,所以,東歐國家和其他成員國均認為其處於組織的次要地位。蘇聯在“協調國民經濟計劃”的旗號下經常通過制定指引性的計劃經濟對成員國進行經濟上的干預,令其他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屬於從屬地位,計劃常常也忽視市場的作用。
另外,經互會並非一個超國家組織,其作出的決議不具有法律約束效應,只要一國認為其決定有損於本國利益,該成員國可以拒絕執行,但這種情況較少出現。阿爾巴尼亞因為拒絕接受蘇聯的指令而最後宣佈退出該組織。
1970~1984年,經互會國家同歐共體的貿易額增長了6.2倍,1988年6月,經互會與歐洲共同體簽署聯合聲明,雙方互相承認,並正式建立關係。

經濟互助委員會主體建築

莫斯科原經互會大樓,現為莫斯科市政府大樓 莫斯科原經互會大樓,現為莫斯科市政府大樓
經濟互助委員會大樓,位於莫斯科加里寧大街,1969年建成,由波索欣等設計。是莫斯科市政府大廈所在地。 [1] 

經濟互助委員會總部及出版物

總部設在莫斯科,出版物有月刊《經互會成員國經濟合作》,《經互會成員國統計年鑑》。
參考資料
  • 1.    靳文翰、郭聖銘、孫道天等.《世界歷史詞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5年:459
  • 2.    經濟互助委員會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1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