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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傳釋詞
(王引之創作的語言類著作)
鎖定
《經傳釋詞》是清朝學者王引之創作的語言類著作,成書時間為清代嘉慶三年(1798年)。
- 作品名稱
- 《經傳釋詞》
- 作 者
- 王引之
- 類 別
- 語言學
- 字 數
- 173千字
- 成書時間
- 清代嘉慶三年(1798年)
經傳釋詞內容簡介
《經傳釋詞》內容主要是闡釋西漢以上單音虛詞的用法,而對複詞或單音詞的連用,在釋文中也偶有所及。如“庸”條下的“庸何”“庸安”“庸詎”“庸孰”等。對同音詞、同義詞等相關者亦間有比類分析,或合組為條。如:“耿、聿、遹、日”,“嘻、禧、唉、誤、熙”,“無、毋、亡、忘、妄”等。在考釋方面,亦時有精義。如:“家大人日:‘終’,詞之‘既’也。……《詩·終風》日:‘終風且暴。’毛《傳》日:‘終日風為終風。《韓詩》日:‘終風,西風也。’此皆緣詞生訓,非經文本義。終,猶‘既’也,言既風且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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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傳釋詞作品目錄
高郵二王著作集出版説明 《經傳釋詞》整理本序 阮序 自序 經傳釋詞弟一 與 目以已 猶 由猶攸 繇由猷 因 用 允 於 於 經傳釋詞弟二 爰 粵越 日 吹音「聿」聿日 安案 焉 為 謂 經傳釋詞弟三 惟唯維雖 雲員 有 或 抑意噫億懿 一壹 亦 伊系 夷 庸 | 台音「飴」 經傳釋詞弟四 惡烏 侯 遐瑕 號音「豪」 曷害 盍蓋闔 許 行 況兄皇 鄉音「向」向 汔音「迄」 歟與 邪以遮反 也 矣 乎 俞 於音「鳥」 猗 噫意懿抑 嘻譆唉誤熙 籲 經傳釋詞弟五 孔 今 羌 憖魚覲反 言 宜儀義 可 幾 祈 豈幾 洪 | 蓋 噘 及 其 其音「記」記忌己 其音「姬」期居 居 詛「巨」、「遽」音距巨巨渠 遽 固故顧 故 顧 苟 皋 經傳釋詞弟六 乃 寧 能 徒 獨 奈 那 都 當 儻黨當尚 殆 誕 迪 直 疇 經傳釋詞弟七 而 如 若 然 | 爾爾 耳 仍 聊僇 來 經傳釋詞弟八 雖唯惟 肆 自 茲滋 斯 些 思 將 且徂 臣子餘反 徂 作 曾音「增」。此「曾是以為孝乎」之「曾」。俗讀如「層」,非也。 曾音「層」,此「曾經」之「曾」。 晉音「慘」僭□慘 哉 載訊 則即 即則 嗞音「茲」茲子 善嗟蹉 呰音「紫」訾 經傳釋詞弟九 終眾 誰 孰 | 者諸 諸 之 旃 是氏 時 實 只旨咫軹 啻施智反翅適 衹音「支」多 適 識 屬音「燭」 止 所 矧 爽 庶 尚上 逝噬 率 式 經傳釋詞弟十 彼 末 蔑 比 薄 每 不丕否 非 匪 無毋亡忘妄 罔 微 勿 |
經傳釋詞作品思想
關於古漢語虛字的問題,王引之在《釋詞·自序》中闡明自己的觀點:“自漢以來,説經者宗尚雅調,凡實義所在,既明著之矣;而詞語之例,則略而不究,或即以實義釋之,遂使其文扞格,而意亦不明。如‘由’,‘用’也:‘猷’,‘道’也;而又為詞之:於若皆以‘用’與‘道’釋之,則《尚書》之‘別求聞由古先哲王’、‘大誥猷爾多邦’,皆文義不安矣。”因而“自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之書,凡語助之文,遍為搜討,分字編次,以為《經傳釋詞》十卷,凡百六十字”積20年之功而成。書中語詞的排列,則用唐釋守温36字母為序。書中常引“家大人日”,即指王念孫,因而此書也可以説是王氏父子共同研討完成的著作。該書的類例共有6種,釋詞的方法也有6項。其類例為:一日”常語”,如“與,及也;以,用也”之類。二日“語助”,如《左傳》“其與不然乎”,《國語》“何辭之亦有”,“與”、“亦”兩字皆無意義之類。三官“嘆詞”,如《書》“己!予惟小子”、《詩》“猗嗟昌兮”,“已”“猗”皆嘆聲之類。四日”發聲”,如《易》“於稽其類”,《書》”於予擊石拊石”,此兩於”字亦無意義之類。五目“通用”,如“粵”之通”越”、“員”之通“雲”之類。六日“別義”。如“與”為“及”、又為“以”、為“為”、為“為(去聲Wei)、為“謂”、為”如”;“以”為“用”、為“由”、又為“謂”、為“與”、為“及”、為“而”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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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種釋詞的方法則是:第一,同文互證。如據《左傳·隱公六年》“晉、鄭焉依”,《周語》作晉、鄭是依”,以證“焉”之猶“是”;凡屬這些,都是因為其文相同,所以用字即應無異,於是得以互證,意義就更加明確。第二,兩文比例。如據《趙策》“與秦城何如不與”,以證《齊策》“救趙孰與不救”,則“敦與”猶“何如”,即對舉兩文以相比例,而得出字異義同的結論。第三,互文同訓。如《孟子》“無不知愛其親者,無不敬其兄也”,以證“也”亦猶“者”。即或用“者”,或用“也”,原屬互文,義即無異,所以應該同訓。第四,別本見義。如據《莊子》“莫然有間”《釋文》“本亦作為間”。以證”為”之猶“有”。這是根據陸氏《釋文》,另一版本”有間”作“為間”,則“為”與“有”此處即應同義。因而根據別本所作,就可以推定其字原可互通。第五,古注互推。如據《公羊·宣公六年傳》何休注“焉者,於也”,以推《孟子》“人莫大焉無親戚、君臣、上下”的“焉”字,亦應訓“於”。而據《孟子》“將為君子焉、將為小人焉”趙歧注“為,有也”,以推《左傳》“何福之為”“何臣之為”“何衞之為”“何國之為”“何免之為”等等,其中的”為”字都應當訓”有”,這樣才能夠完全解通原文。第六,旁證引經,如據顏師古引“都夫可與事君”的“與”當訓“以”、李善引“鄙夫不可以事君”、以證《論語》原作”鄙夫可與事君”的”與”當訓“以”,即根據後來的引文,以證原文所作的字。另外,某些舊的錯誤,特別是某些屬於通假關係的語詞,都因王氏”因聲求義”的科學方法一一得以證正和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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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傳釋詞作品評價
經傳釋詞出版信息
《經傳釋詞》成書於清代嘉慶3年(1798年)以前,嘉慶24年(1819年)有家刻本。後有學海堂《皇清經解》本,錢熙祚《守山閣叢書》本等。1956年中華書局據清同治戊辰(1868年)成都書局《高郵王氏(經傳釋詞)並惠安孫氏(補),<再補>合刊》本校印,附以王引之《詞語誤以實義》、章炳麟《王伯申新定助詞辨》、裴學海《經傳釋詞正誤》三文,並一律加以新式標點。1984年有湖南嶽麓書店排印本,增附黃侃、楊樹達批語370餘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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