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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傳釋詞

(王引之創作的語言類著作)

鎖定
《經傳釋詞》是清朝學者王引之創作的語言類著作,成書時間為清代嘉慶三年(1798年)。
《經義述聞》蒐集周秦西漢古書中虛字一百六十個,對各字先説用法,後引例證,追溯其原始,再明其演變,可作研究訓詁、語法的參考。清孫經世有《經傳釋詞補》與《再補》,吳昌瑩有《經詞衍釋》,都對此書有所補充。 [1] 
作品名稱
《經傳釋詞》
作    者
王引之
類    別
語言學
字    數
173千字
成書時間
清代嘉慶三年(1798年)

經傳釋詞內容簡介

《經傳釋詞》內容主要是闡釋西漢以上單音虛詞的用法,而對複詞或單音詞的連用,在釋文中也偶有所及。如“庸”條下的“庸何”“庸安”“庸詎”“庸孰”等。對同音詞、同義詞等相關者亦間有比類分析,或合組為條。如:“耿、聿、遹、日”,“嘻、禧、唉、誤、熙”,“無、毋、亡、忘、妄”等。在考釋方面,亦時有精義。如:“家大人日:‘終’,詞之‘既’也。……《詩·終風》日:‘終風且暴。’毛《傳》日:‘終日風為終風。《韓詩》日:‘終風,西風也。’此皆緣詞生訓,非經文本義。終,猶‘既’也,言既風且暴也。” [2] 

經傳釋詞作品目錄

高郵二王著作集出版説明
《經傳釋詞》整理本序
阮序
自序
經傳釋詞弟一
目以已
由猶攸
繇由猷
經傳釋詞弟二
粵越
吹音「聿」聿日
安案
經傳釋詞弟三
惟唯維雖
雲員
抑意噫億懿
一壹
伊系
台音「飴」
經傳釋詞弟四
惡烏
遐瑕
號音「豪」
曷害
盍蓋闔
況兄皇
鄉音「向」向
汔音「迄」
歟與
邪以遮反
於音「鳥」
噫意懿抑
嘻譆唉誤熙
經傳釋詞弟五
憖魚覲反
宜儀義
豈幾
其音「記」記忌己
其音「姬」期居
詛「巨」、「遽」音距巨巨渠
固故顧
經傳釋詞弟六
儻黨當尚
經傳釋詞弟七
爾爾
聊僇
經傳釋詞弟八
雖唯惟
茲滋
且徂
臣子餘反
曾音「增」。此「曾是以為孝乎」之「曾」。俗讀如「層」,非也。
曾音「層」,此「曾經」之「曾」。
晉音「慘」僭□慘
載訊
則即
即則
嗞音「茲」茲子
善嗟蹉
呰音「紫」訾
經傳釋詞弟九
終眾
者諸
是氏
只旨咫軹
啻施智反翅適
衹音「支」多
屬音「燭」
尚上
逝噬
經傳釋詞弟十
不丕否
無毋亡忘妄
矢音「扶」 [4] 

經傳釋詞作品思想

關於古漢語虛字的問題,王引之在《釋詞·自序》中闡明自己的觀點:“自漢以來,説經者宗尚雅調,凡實義所在,既明著之矣;而詞語之例,則略而不究,或即以實義釋之,遂使其文扞格,而意亦不明。如‘由’,‘用’也:‘猷’,‘道’也;而又為詞之:於若皆以‘用’與‘道’釋之,則《尚書》之‘別求聞由古先哲王’、‘大誥猷爾多邦’,皆文義不安矣。”因而“自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之書,凡語助之文,遍為搜討,分字編次,以為《經傳釋詞》十卷,凡百六十字”積20年之功而成。書中語詞的排列,則用唐釋守温36字母為序。書中常引“家大人日”,即指王念孫,因而此書也可以説是王氏父子共同研討完成的著作。該書的類例共有6種,釋詞的方法也有6項。其類例為:一日”常語”,如“與,及也;以,用也”之類。二日“語助”,如《左傳》“其與不然乎”,《國語》“何辭之亦有”,“與”、“亦”兩字皆無意義之類。三官“嘆詞”,如《書》“己!予惟小子”、《詩》“猗嗟昌兮”,“已”“猗”皆嘆聲之類。四日”發聲”,如《易》“於稽其類”,《書》”於予擊石拊石”,此兩於”字亦無意義之類。五目“通用”,如“粵”之通”越”、“員”之通“雲”之類。六日“別義”。如“與”為“及”、又為“以”、為“為”、為“為(去聲Wei)、為“謂”、為”如”;“以”為“用”、為“由”、又為“謂”、為“與”、為“及”、為“而”之類。 [3] 
6種釋詞的方法則是:第一,同文互證。如據《左傳·隱公六年》“晉、鄭焉依”,《周語》作晉、鄭是依”,以證“焉”之猶“是”;凡屬這些,都是因為其文相同,所以用字即應無異,於是得以互證,意義就更加明確。第二,兩文比例。如據《趙策》“與秦城何如不與”,以證《齊策》“救趙孰與不救”,則“敦與”猶“何如”,即對舉兩文以相比例,而得出字異義同的結論。第三,互文同訓。如《孟子》“無不知愛其親者,無不敬其兄也”,以證“也”亦猶“者”。即或用“者”,或用“也”,原屬互文,義即無異,所以應該同訓。第四,別本見義。如據《莊子》“莫然有間”《釋文》“本亦作為間”。以證”為”之猶“有”。這是根據陸氏《釋文》,另一版本”有間”作“為間”,則“為”與“有”此處即應同義。因而根據別本所作,就可以推定其字原可互通。第五,古注互推。如據《公羊·宣公六年傳》何休注“焉者,於也”,以推《孟子》“人莫大焉無親戚、君臣、上下”的“焉”字,亦應訓“於”。而據《孟子》“將為君子焉、將為小人焉”趙歧注“為,有也”,以推《左傳》“何福之為”“何臣之為”“何衞之為”“何國之為”“何免之為”等等,其中的”為”字都應當訓”有”,這樣才能夠完全解通原文。第六,旁證引經,如據顏師古引“都夫可與事君”的“與”當訓“以”、李善引“鄙夫不可以事君”、以證《論語》原作”鄙夫可與事君”的”與”當訓“以”,即根據後來的引文,以證原文所作的字。另外,某些舊的錯誤,特別是某些屬於通假關係的語詞,都因王氏”因聲求義”的科學方法一一得以證正和辨明。 [3] 

經傳釋詞作品評價

清代藏書家、刻書家錢熙祚《跋》雲:“凡此旁通曲盡,皆卓有依據,非宋、明諸儒師心自用妄改古書者比也。雖間有武斷,而大體淹貫,不失為讀經之總龜。” [2] 

經傳釋詞出版信息

《經傳釋詞》成書於清代嘉慶3年(1798年)以前,嘉慶24年(1819年)有家刻本。後有學海堂《皇清經解》本,錢熙祚《守山閣叢書》本等。1956年中華書局據清同治戊辰(1868年)成都書局《高郵王氏(經傳釋詞)並惠安孫氏(補),<再補>合刊》本校印,附以王引之《詞語誤以實義》、章炳麟《王伯申新定助詞辨》、裴學海《經傳釋詞正誤》三文,並一律加以新式標點。1984年有湖南嶽麓書店排印本,增附黃侃、楊樹達批語370餘條。 [2] 

經傳釋詞作者簡介

王引之(1766年—1834年),字伯申,號曼卿,江蘇高郵人。清代訓詁學家。嘉慶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其父王念孫為音韻訓詁大家,引之承父業,世稱王氏父子。尚著有《經義述聞》等。 [2] 
參考資料
  • 1.    張岱年主編,中國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12,第788頁
  • 2.    安樹芬,彭詩琅主編,中華教育通史 第5卷,京華出版社,2010.01,第1028-1030頁
  • 3.    洪範,芝田編著,中外社會科學名著千種評要 語言學,華夏出版社,1992.10,第101-102頁
  • 4.    (清)王引之撰;虞萬里主編;李花蕾校點,經傳釋詞,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12,第1-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