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綏化市民政局

鎖定
綏化市民政局是綏化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中文名
綏化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綏化市迎賓路2號
現任局長
蒲莉
機構屬性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綏化市民政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年檢和監察;承擔對非法民間組織的執法監察;指導監督縣(市)、區民間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辦優撫對象優待、撫卹、補助和革命烈士審核、報批、褒揚工作;負責退役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殘疾等級報批和傷亡撫卹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擬訂全市退役士兵、轉業(退休)士官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以及無軍籍退職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退役士兵技能培訓和中介工作;指導軍供、軍休工作。
(五)組織協調救災工作,進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會商、上報和統一發布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捐贈)款物並監督使用;指導、組織救災捐贈工作;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
(六)負責管理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五保供養、敬老院建設管理、臨時救助和醫療救助工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和社會救助資金安排建議;參與擬訂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相關政策;對低保工作全面實施動態管理;承擔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城鄉濟困互助和扶貧工作。
(七)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牽頭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工作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牽頭組織指導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牽頭組織指導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和鄉鎮政務公開工作;牽頭擬訂社區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指導開展社區建設工作,管理社區服務事務。
(八)提出行政區域規劃管理的建議;負責行政區劃、勘界、邊界爭議調處、地名管理工作及市區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標誌設置、新建小區和建築物命名;負責市區街、路、門(樓)牌管理。
(九)擬訂社會福利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福利設施建設;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户、殘疾人等特殊羣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年檢和監督管理;管理福利事業單位;貫徹實施殘疾人就業和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慈善捐助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福利彩票市場,管理市本級福利資金。
(十)負責婚姻登記工作,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審批婚姻服務和介紹機構;負責違法婚姻查處。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動殯葬習俗改革;負責對殯儀館、公墓及各類殯葬服務機構和經營設施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殯葬市場,查處非法殯葬行為;負責管理兒童收養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市本級民政事業費及各項民政專項經費,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民政事業費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 

綏化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運轉、檔案管理、新聞宣傳、安全保密、聯絡接待及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落實;負責組織調查研究、起草局機關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領導講話等重要文稿;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信訪及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出國人員政審工作。
(二)民間組織科
負責全市性社團和跨縣(市)、區社團及市本級民間組織的審批、登記及年度檢查;指導和監督縣(市)、區民間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承擔對非法民間組織的執法監察;承擔民間組織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對省民政廳委託的全國、全省性社團和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監督管理。
(三)優撫科
負責市本級優待、撫卹和優撫對象定期定量補助及相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的核準和日常管理工作;審核發放《城鎮義務兵家屬優待證明書》;負責革命烈士審核報批、因公傷亡人員的褒揚;指導烈士紀念建築物建設及管理工作;指導解決優撫對象生活難、住房難、治病難等方面的工作。
(四)安置科
擬訂城鎮退役士兵和專業士官年度安置計劃,負責市本級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接收安置及安置任務有償轉移、自謀職業等事宜的審批、審核;監督、指導各縣(市)、區安置工作;組織開發軍地兩用人才;指導、管理全市軍供站、軍休所、軍休服務站;負責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軍籍退職退休職工的服務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退役士兵技能培訓和中介工作。
(五)救災救濟科
組織協調救災減災工作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會商和統一發布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捐贈)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活動;管理社會捐助工作站和救災儲備庫;指導開展抗災自救;負責貧困户定期救濟、臨時救濟、特殊社會救濟;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牽頭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工作和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頒發村(居)委會幹部任職資格證書;牽頭組織指導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和鄉鎮政務公開工作;擬定社區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指導開展社區建設工作,管理社區服務事務,核發《社區服務證書》;承擔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區劃地名科
提出行政區域規劃管理的建議;承辦鄉級以上行政區劃調整事項;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區劃、勘界、邊界爭議調處、地名管理工作及市區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標誌設置、新建小區和建築物命名;負責市區街、路、門(樓)牌管理。
(八)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
擬訂和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規劃,指導各類福利設施建設;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户、殘疾人等特殊羣體權益保障工作;監督社會福利企業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指導殘疾人集中就業工作;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批、年檢和監督管理;指導福利彩票發行工作,管理市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接收、審批、發放境外及公益性社團社會慈善和社會福利性捐贈款物。
(九)社會事務科
負責婚姻、殯葬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殯葬習俗改革;審批婚姻服務和介紹機構;負責對殯儀館、公墓及各類殯葬服務機構和經營設施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殯葬和婚姻市場,查處違法婚姻和非法殯葬行為;承擔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兒童收養審批、收養登記和證件發放工作。
(十)計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和財務規章制度;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局機關及財務直屬單位的預決算工作、國有資產和基建項目的管理工作、審計工作;組織實施民政計劃和統計工作。
(十一)雙擁科
負責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依法保障駐軍部隊合法權益;協調解決市本級駐軍部隊幹部家屬、子女的就業、入學困難問題;承擔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作;擬訂民政系統教育、科技、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民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和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任免考察和年度考核工作;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組織全市民政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 

綏化市民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蒲莉 [2] 
綏化市民政局黨委書記、市老齡辦主任:李松果
綏化市民政局黨委成員、副局長:黃鳳霞
綏化市民政局黨委成員、副局長:陳磊
綏化市民政局黨委成員、副局長:蘇航
綏化市民政局黨委成員、紀檢書記:吉中慶
綏化市民政局黨委成員、黨委副書記:梁雪春
綏化市民政局黨委成員、副調研員:唐威
綏化市民政局黨委成員、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局長:何文藝
綏化市民政局市最低生活保障局副局長:劉國斌
綏化市民政局市最低生活保障局副局長:楊玲
綏化市民政局調研員:董玉堃
綏化市民政局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王文欣
綏化市民政局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白景新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