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綏化市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綏化市文化和旅遊局是主管綏化市旅遊業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2015年綏化市人民政府將原綏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和綏化市旅遊局職責整合劃入市文化和旅遊局。
中文名
綏化市文化和旅遊局
局    長
李世光
上級部門
綏化市人民政府
地    址
北林區迎賓路2號

綏化市文化和旅遊局領導成員

黨委書記、局長:李世光
黨委副書記、郭樹峯
副局長:劉景輝、沙海鵬
紀檢書記:高大偉
副調研員:王德軍、程鋭、許朝陽 [1] 

綏化市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社會文化藝術事業發展,協調、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組織開展羣眾性文化活動,推動各藝術門類的發展。
(三)組織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和重大工程建設,並負責指導、監管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四)組織、協調全市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文物、博物事業發展。
(五)負責對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行業的經營項目、經營活動進行審批、審核和監督,並對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負責監管管理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對廣播影視、信息網絡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督管理。
(七)監督管理新聞出版活動,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
(八)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新聞出版和旅遊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九)擬定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督辦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十)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境內外重大推廣活動,引導旅遊企業市場開發促銷;組織開展全市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旅遊信息網絡建設和管理;指導和協調假日旅遊;組織大型旅遊節慶活動的策劃和實施。
(十一)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指導全市旅遊區(點)的規劃、開發;指導旅遊產業與文化、現代農業、休閒、養生養老等產業融合結合發展;對旅遊項目的建設與開發提出建議,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產品、旅遊線路、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規劃開發;負責旅遊統計分析及行業信息發佈。
(十二)負責二星級以下星級酒店的評定、複核;負責全市範圍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的審批工作;負責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的推薦申報工作;負責旅行社設立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旅行社變更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導遊證(含臨時導遊證)核發。
(十三)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建立健全旅遊投訴制度、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對旅遊景區、旅遊飯店、旅遊滑雪場、家庭旅館等實施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化管理和協調;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四)依照法律、法規履行旅遊安全監管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旅遊突發事件應對機制;指導檢查旅遊保險工作。
(十五)制定旅遊人力資源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組織指導全市旅遊培訓工作。
(十六)協調組織開展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旅遊事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協調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2] 

綏化市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市文化和旅遊局設2 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材料、信息、信訪、會務、紀要、協調、督辦、保密、安全保衞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調研、政務公開、新聞發佈、議案提案辦理、網站建設及維護、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內部審核等工作;負責文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系統的相關統計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擔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旅遊行業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罰沒款以及國家和省裏下撥的有關專項建設資金;承擔直屬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系統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四)法規科
擬訂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應訴、聽證等工作以及對依法行政情況實施監督;
(五)社會文化科
負責制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圖書館、文化館(站)等文化事業單位的業務建設以及業餘文化藝術創作、輔導培訓工作;負責組織、策劃全市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建設、文化羣體建設和圖書館文獻資源建設等工作。
(六)藝術科
擬定全市藝術創作生產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組織舞台、文學、戲劇、書畫等各類藝術精品創作生產及創作隊伍建設;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團體;組織開展對外藝術交流,推動各文化藝術門類發展。
(七)文化產業科
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確立文化產業經營和投資方向,扶持和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企業;加大文化產業招商引資力度,搞好文化產品對外宣傳推介;指導文化產業發展。
(八)文化市場科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文化市場建設與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文化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檢查市場管理工作。
(九)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貫徹國家、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法規;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市級名錄評審及代表性傳承人認定、組織申報省級名錄以及代表性傳承人工作;指導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工作。
(十)文物保護與博物館管理科
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工作;審核或審批全市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發掘、經費預算、維修及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組織推薦、申報全市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等工作;承擔文物鑑定、社會文物管理工作,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蟻及文博單位改革發展、業務建設、業務培訓、文物安全工作。
(十一)影視劇科
指導、監管全市電影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協調全市電影發行放映網絡的建設;承辦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設立與撤銷的審核工作;推進農村電影“2 1 3 1”工程,監管農村數字電影放映工作;指導、監管電視劇的拍攝,組織審查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動畫片)的內容。
(十二)廣電宣傳管理科
承擔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的製作和播出;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三)廣電科技科
擬訂廣播電視及視聽新媒體科技發展規劃、政策、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規劃,推進三網融合;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承擔廣播電視質量技術監督、監測工作。
(十四)傳媒機構管理科
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頻率頻道的審核、台標、呼號管理等業務,對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
(十五)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科
承擔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務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指導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衞星地面站業務的監督管理。
(十六)新聞出版科
負責印刷、書報刊、音像、電子出版物等經營項目的審核、審批,承擔組織出版物審讀、閲評職責;負責管理新聞單位記者證及對駐綏化記者站的監管;負責印刷、複製和發行活動的監管;協調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查處關於新聞出版的違法違規案件;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社區)書屋工程。
(十七)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科
擬訂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出版物市場監管工作;承辦非法出版物報送鑑定和打擊侵權盜版、“掃黃打非”舉報獎勵有關工作;承擔全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版權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著作權保護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承擔本市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對著作權法定許可使用進行管理;協同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組織查處著作權領域侵權盜版及涉外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
(十九)旅遊規劃發展科
擬定本市旅遊區(點)、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和建立項目庫的工作;組織指導招商融資開發旅遊產品;指導訪調旅遊商品(紀念品)開發;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負責對旅遊景區、旅遊漂流區、旅遊滑雪場等實施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化管理;負責全市統計信息的上報和發佈;負責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負責從事旅遊區的旅遊管理公司備案工作;監督指導景區(點)的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和協調全市旅遊景區(點)安全、旅遊保險、應急救援工作。
(二十)旅遊行業管理科(掛綏化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二星級以下星級酒店的評定和複核、向省旅遊局推薦三、四、五星級飯店工作;負責綏化轄區內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審批;負責旅行社設立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及旅行社變更備案管理;負責旅行社、星級酒店的信息管理;負責對星級酒店實施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化管理;負責全市旅遊行業質量規範與管理工作;擬定星級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市場監管工作、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加強旅遊誠信體系建設;監督指導旅行社、星級酒店的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和協調星級酒店、旅行社旅遊安全、旅遊保險;監督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社會綜合治理,檢查督促安全保衞、國家安全措施的落實;負責旅遊安全監管和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救援與處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