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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hk/item/統籌地區/1178017
統籌地區
鎖定
也叫統籌單位。根據國發[1998]44號文件規定,原則上確定地級以上行政區(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達到一定人口數的縣(市)也可以作為統籌單位。
中文名
統籌地區
外文名
Overall planning area
別 名
統籌單位
釋 義
地級以上
行政區
名詞釋義
統籌地區也叫統籌單位。根據國發[1998]44號文件規定,原則上確定地級以上行政區(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達到一定人口數的縣(市)也可以作為統籌單位。所有單位和職工都要按照
屬地原則
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
基本醫療保險
,執行統一
政策
,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管理和使用。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比較大的企業及職工,可以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北京、天津、上海、重慶4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範圍內實行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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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伟junwei521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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