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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招

鎖定
統招,是指參加高考由招辦統一錄取的概念。 [6]  所謂“全日制”是個慣稱,通常是用於普通高等教育。在成人教育中,由於學生定義為在職從業人員,通常是用“脱產”或“業餘”來描述。 [7] 
中文名
統招
適用領域
招生錄取
形    式
高考、統招專升本和全國研究生統一招生錄取
學歷級別
專科、本科、研究生

統招發展歷程

統招起源

統招起源於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高中畢業報考大學時對畢業生生源的一種定義,統招就是“全國統一招生錄取”,並享受國家補助待遇的新入學大學生的稱謂。
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1987年起實施的政策,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計劃分為國家任務(國家任務生)、用人單位委託培養(委培生)、自費生三種計劃形式。 [2] 
1994年7月3日,國務院關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要求,積極推進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招生收費改革和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逐步實行學生繳費上學,大多數畢業生自主擇業的制度。1997年大多數學校按新制度運作,2000年基本實現新舊體制轉軌。改革招生計劃體制,在現階段實行國家任務計劃與調節性計劃(含委託培養和自費生)相結合的體制。 [3] 
1997年12月25日,《國家教委、國家計委關於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並軌改革的意見》要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並軌後,不再實行國家任務計劃和調節性計劃(含委託培養和自費生)的計劃形式,統一實行一種招生計劃,並統一錄取標準,學生繳費上學。
學歷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教育階段)、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階段)即為普通高等教育的統招學歷。普通高等教育統招生中,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學生畢業時由國家或省級的教育人事部門發放報到證。

統招現狀

到21世紀,統招的意義便是通過普通高考、統招專升本、全國統一碩士招生考試,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包括本科和專科、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區分統招學歷的主要方式為兩種,一種為通過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驗證報告(或者教育部學歷電子備案表),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教育階段)、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階段),學歷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則為統招學歷;第二種方式為畢業證編號第六位數字為1,代表該學歷為普通高等教育的統招學歷。

統招主要區別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參加學校單獨招生考試被錄取的新生與普通高考(統招)、對口高職考試錄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普通高校統一招生類型包含:普招類、藝術類(藝術類專業、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保送生等其他特殊類型 [4]  )、港澳台僑類 [5] 
教育部也授權各地各高校組織藝術類等其他特殊類型招生考試的單獨招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等工作,應參照統招藝術類等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執行。 [4] 

統招統招學歷

統招統招學歷包括

博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博士和專業博士)
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專業碩士,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統招研究生必須有學位證畢業證同等學力申碩單證在職研究生,僅有學位證或附加結業證、不屬於統招學歷)。
2016年,教育部官網《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關工作答記者問》第4條指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取消後,相關工作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招生。因原有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即允許在職人員報考,也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納入後只須在錄取時明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其他不做任何變化。 [1] 
本科(包括通過普通高考錄取的全日制本科和通過統招專升本考試錄取的二年制本科)

統招統招學歷特徵

本專科教育階段:全日制學習形式的統招生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上的學習形式備註為“普通全日制”,學歷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
研究生教育階段: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博士考試考核招錄等形式所錄取,學習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學歷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
統招生畢業時由國家或省級的教育人事部門發放報到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