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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招生
鎖定
- 中文名
- 統招生
- 外文名
- Manpower recruitment
- 形 式
- 普通中考、普通高考、統招專升本和研究生統一招生錄取
統招生起源
1994年7月3日,國務院關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要求,積極推進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招生收費改革和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逐步實行學生繳費上學,大多數畢業生自主擇業的制度。1997年大多數學校按新制度運作,2000年基本實現新舊體制轉軌。改革招生計劃體制,在現階段實行國家任務計劃與調節性計劃(含委託培養和自費生)相結合的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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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25日,《國家教委、國家計委關於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並軌改革的意見》要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並軌後,不再實行國家任務計劃和調節性計劃(含委託培養和自費生)的計劃形式,統一實行一種招生計劃,並統一錄取標準,學生繳費上學。
統招生現狀
到21世紀,統招的意義便是通過中考、高考、統招專升本、全國統一研究生招生考試,被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接受普通中等專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包括本科(包括四年制和五年制本科、第二學士學位和通過統招專升本考試錄取的二年制本科生)和專科、中專生、研究生。
學歷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教育階段)、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階段)即為普通高等教育的統招學歷。普通高等教育統招生中,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學生畢業時由國家或省級的教育人事部門發放報到證。
統招生是指大中專院校(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每年對初中畢業報考中專或高中畢業報考大學的考生依照《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經選拔考試統一招生錄取,將考生檔案通過省招辦下載到錄取院校、教育部、財政廳、人事廳等部門備案,被錄取為到該大中專院校,具有該校學籍檔案的新生。可憑入學通知書遷移户籍、註冊入學、畢業時有畢業證書和人事檔案。
統招生主要區別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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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發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1987年4月27日[引用日期2020-03-06]
- 2. 國務院關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1994年7月3日[引用日期2020-03-06]
- 3.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 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2018年12月27日[引用日期2020-03-06]
- 4. 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學生報名有關工作的通知 .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2020年02月28日[引用日期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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