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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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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The 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 of CPC Central Committee)是黨中央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是黨中央在統戰工作方面的參謀和助手。
中文名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外文名
The United Front Work Department of CPC Central Committee
簡    稱
中共中央統戰部
現任部長
石泰峯
上級機構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機構類型
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歷史沿革

中國共產黨建立專門的統戰工作機構是從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後開始的。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組織中共代表團駐國民黨統治區武漢,專門負責與國民黨的聯繫和談判工作,這是最早的統戰工作性質的機構。此後,一些中共中央派出機構和某些省委陸續建立了統一戰線工作部。
1938年中國共產黨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各級黨委暫行組織機構的決定》規定,在區委以上各級黨委之下設立統一戰線工作部。
1939年1月5日,中央書記處會議決定“組織中央統一戰線部”,“由王明負責”。同年3月20日,中央書記處《關於統戰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局、各省委、各特委如“還無統一戰線部的”,必須“迅速成立”,各局、各省委、各特委“必須經常討論和領導統一戰線部的工作”。當時的統戰部負責調查和研究各黨派、軍隊及少數民族的情況。
1943年3月,黨中央決定調整精減中央領導機構,由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下設的中共中央組織委員會統管中央統戰部和其他幾個部門的工作,劉少奇為書記。
1944年5月至1945年4月,中國共產黨在延安召開擴大的六屆七中全會,決定成立中央城市工作部,主要任務是領導敵佔區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中央城工部部長由彭真兼任,副部長為劉曉、劉長勝。抗日戰爭勝利後,各級城工部停止工作。
1946年底,中共中央決定重新恢復城市工作部,其任務是“在中央規定方針下,研討與經營蔣管區的一切工作(包括農工青婦),並培訓這一工作的幹部,部內分黨務、統戰、農村、文教、頑軍五組”。部長由周恩來兼任,李維漢任副部長。
1948年9月24日和26日,中共中央先後發電,決定“將中央城市工作部改名為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管理國民黨統治區工作、國內少數民族工作、政權統戰工作、華僑工作及東方兄弟黨的聯絡工作”,並具體負責籌備召開新政協的工作。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部長由李維漢擔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在中共中央和地方及一些企事業單位黨委中繼續設立統戰部。黨中央為統戰部門確定了“瞭解情況,掌握政策,調整關係,安排人事”的基本職能。進入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新的歷史時期,愛國統一戰線得到了進一步鞏固和發展,統戰部門的基本職能的內涵加深了,內容更加豐富了。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主要職責

1、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理論和方針、政策,組織貫徹執行中央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向中央反映統一戰線全面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
2、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黨中央同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受中央委託,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報中央精神;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3、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達賴集團等國內外敵對勢力分裂祖國活動的鬥爭。
4、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協助有關部門對香港、澳門地區統戰工作方針、政策進行調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
5、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助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做好乾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省級黨委統戰部部長。
6、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國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7、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8、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9、負責指導地方黨委統戰工作和統戰部門負責人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受中央委託,領導全國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代管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黃埔軍校同學會、歐美同學會、中華職業教育社、宋慶齡基金會;領導中央社會主義學院黨組,指導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工作;管理中國藏學研究中心。
10、完成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
11、中央統戰部統一領導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央統戰部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工作方針,研究擬訂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協調處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根據分工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工作,領導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依法管理民族事務,全面促進民族事業發展等。 [1] 
12、中央統戰部統一管理宗教工作。中央統戰部在宗教事務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和政策,研究擬訂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督促落實,統籌協調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等。 [1] 
13、中央統戰部統一管理僑務工作。中央統戰部在僑務方面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海外統戰工作,管理僑務行政事務,負責擬訂僑務工作政策和規劃,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等。 [1]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機構設置

根據職責,中央統戰部設以下局級機構:
1、辦公廳
負責部內外聯繫及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負責文書處理,承擔督查和部分信息工作;負責公務、信訪、檔案、財務、接待、國有資產管理、審計、基建、保密、保衞及辦公自動化工作。
2、政策理論研究室
負責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和歷史的綜合性研究;組織、協調統戰部門的大型調研活動;主管部內刊物;收集處理統一戰線的信息;承擔統戰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章的起草。
宣傳辦公室負責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統戰部門和系統單位的宣傳活動;聯繫並利用各種社會宣傳媒介宣傳統一戰線,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海外統戰宣傳工作;瞭解全國統戰報刊情況,進行宏觀指導。
3、一局(黨派工作局)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中央及民主黨派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幹,反映意見和建議;對堅持、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民主黨派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的工作方針和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協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負責聯繫中華職業教育社。
4、二局(民族、宗教工作局)
負責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
5、三局(港澳台、海外聯絡局)
負責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屬工作;對台胞回祖國大陸定居提出政策性意見,並檢查貫徹落實情況;負責中華海外聯誼會的工作;聯繫、指導、協調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統戰系統有關團體的對台和海外統戰工作。
6、四局(幹部局)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建設;聯繫國務院參事和中央文史館員;負責黨外幹部、統戰幹部培訓和黨內領導幹部統戰理論、方針、政策培訓的綜合協調、規劃、指導,指導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培訓工作;協助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進行幹部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管理省級統戰部長;負責部機關和統戰系統單位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收集、管理黨外人物檔案資料。負責聯繫黨外人士遺孀、遺屬工作。
7、五局(經濟局)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的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工商聯工作,反映意見和建議;聯繫、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並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聯繫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開展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智力支邊扶貧工作,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
8、六局(無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工作局)
負責聯繫和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負責開展對無黨派代表人士工作調研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調查瞭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動態;提出制定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教育、科技、文化、衞生、國有大型企業以及知識密集型社會中介組織中的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
9、七局
負責對西藏的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協調西藏經濟社會發展,聯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聯繫國外藏胞,聯繫並協調藏學研究工作,協調西藏文化保護與發展工作。
10、八局(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局)
負責聯繫和培養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物,瞭解思想狀況,反映意見建議;開展相關領域工作調研並提出政策性意見;統籌協調有關單位,聯繫指導有關人民團體、統戰團體、社會組織等開展具體工作;承擔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1、九局
負責新疆工作的形勢分析、政策研究、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推動中央涉疆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12、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統戰系統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紀律檢查工作,領導機關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日常工作。
13、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對離、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管理;認真做好服務工作,並有組織、有領導地發揮離、退休人員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承擔其他有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中央統戰部所屬事業單位有:機關服務中心、台灣會館、華興經濟諮詢服務中心、幹部培訓中心、中國統一戰線雜誌社、中國西藏雜誌社、光彩事業指導中心、信息中心、台灣同學學術交流中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辦公室、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現任領導

石泰峯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統戰部部長
陳小江 中央統戰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正部長級) [3] 
潘 嶽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3-4] 
徐樂江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黨組書記(正部長級)、常務副主席
陳 旭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 [5] 
林 鋭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劉軍川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央統戰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陳瑞峯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 [7-8] 
馬利懷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9] 
(2023年7月更 [2]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