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凭证是财务会计领域用于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书面材料,其核心功能为银行或企业会计记账的原始依据 [1-2] [4]。结算凭证由企业内部生成,用于详细反映企业内部资金流动情况,内容包括日期、摘要、金额、借贷方科目等关键信息 [2]。根据使用范围可分为通用的基本凭证与专用的特定凭证,前者由银行会计人员根据业务事实编制,后者则针对特定业务设计 [1] [4]。截至2025年,其内容需包含日期、金额、收付款单位信息及签章等要素,且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争议解决依据 [2] [4]。此外,其与票据在概念及种类上存在明显区别,例如票据包含汇票、支票等有价证券,而结算凭证涵盖委托书、电汇申请书等具体形式 [3]。
- 法律效力
- 争议解决的有效证据
- 基本内容
- 日期、金额、签章等要素
- 签发对象
- 银行或企业内部使用
- 主要分类
- 基本凭证与特定凭证
- 核心用途
- 资金流动追踪与账目核对
定义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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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凭证是银行或企业为记录经济业务编制的书面证明,可细分为通用的基本凭证和专用的特定凭证 [1] [4]:
- 1.基本凭证:由银行会计人员根据有关业务事实或原始凭证自行编制,凭以记账的会计凭证 [1];
- 2.特定凭证:针对不同结算业务设计的专用凭证,如银行汇票委托书、贴现凭证等 [1] [3-4]。
作用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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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凭证需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4]:
- 1.凭证名称与签发日期;
- 2.收付款单位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
- 3.结算金额与具体业务摘要;
- 4.单位负责人签章及凭证联次用途。其作用包括会计核算基础及法律争议证据 [2] [4]。
与票据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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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凭证与票据在以下方面存在差异 [3]:
- 1.概念:
- 票据为有价证券,具有无条件支付属性 [3];
- 结算凭证是会计人员用于记载银行业务发生,作为银行会计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结算凭证仅作为记账依据,不直接代表支付权利 [1] [3]。
- 2.种类:
- 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3];
- 结算凭证涵盖电汇申请书、委托收款书、汇票委托书等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