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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規程

鎖定
組織規程,俄國強加給多瑙河兩公國的資本主義性質的法典。
中文名
法國軍隊與反法聯盟軍隊
類    型
法典
1829年9月14日簽訂的結束俄土戰爭的《亞得里亞堡和約》,確立了俄國在多瑙河兩公國的統治地位。在俄國將軍基謝廖夫(Павел Дмитриевич Киселёв,1788—1872)主持和監督下制定了該“規程”,1831—1832年先後在瓦拉幾亞和摩爾多瓦實施。規定:立法權歸民眾議會,議會則向大公負責;大公為國民軍最高統帥;司法權獨立,設立高等法院;開徵人頭税、專利税等,設立國民銀行,實行國家預算原則。規程加強了貴族地主的權力,規定大公由貴族選舉產生,任期七年,貴族地主擁有其土地所有權,其莊園的三分之一土地為自營地,其餘三分之二交給農民租種,但農民必須為地主服勞役(名義上為十二天,實際工作量相當於八十四天),貴族享有免税特權。兩公國規程的一致客觀上為兩公國的統一創造了條件。1859年瓦拉幾亞和摩爾多瓦實行合併後,被新的協議法取代。 [1] 
參考資料
  • 1.    王覺非主編.《歐洲歷史大辭典 · 下》: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1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