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組織控制法

鎖定
組織控制法是指通過機構設置、職責劃分、規定機構間協調與制約的辦法等而採取的控制方法。組織控制法,也是一種事前控制方法。組織控制法,是建立授權控制、實施程序牽制的基礎。
中文名
組織控制法
外文名
Organization Control Act
性    質
管理學名詞
適    用
企業

目錄

  1. 1 原則

組織控制法原則

在實施組織控制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 
1.分清職責,杜絕一個部門或者個人控制交易的全過程;
2.每個執行部門都有權採取果斷的決策行動來切實履行職責;
3.明確規定個人職責,防止逃避責任、超越職權、文過飾非和推卸責任的事情發生;
4.負責分配職責和權力的主管人員考核下級是否切實執行了命令;
5.被授權者應按規定期限經營業務,上級一般不予檢查,因此要求職工又有識別異常現象的能力;
6.每個工作人員應向上級彙報其履行職責和所取得成果的情況;
7.應該確認單位有關授權法規的要求;
8.機構應具有彈性及可塑性,以便適應經營計劃和目標的變化;
9.職能、責任和職權的分配,應避免重疊、重複和衝突;
10.應避免職權分工過細,而導致行動遲緩、職務虛設和效率低下,力求精簡機構。
參考資料
  • 1.    .張元萍主編.風險投資與風險管理.中國城市出版社,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