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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軍
鎖定
終軍人物生平
終軍少年英才
元朔五年(前124年)六月,漢武帝設置博士弟子。
[27]
十八歲的終軍被選為博士弟子,赴京師長安深造。臨行前,終軍先到郡府接受遣送,太守聽説他有與眾不同的才能,便召見終軍。認為他確實奇異,與他結交,終軍告別太守而去,到長安上書論事。武帝認為他的文章很特別,拜終軍為謁者,供職宮中。
[28]
終軍上書改元
元狩元年十月(公元前123年11月,時間有爭議,見“人物爭議”部分),終軍跟隨武帝去雍縣,在五畤祭祀,捕獲一隻白麟。這個白麟只有一隻頭角,每隻腳有五隻蹄子;又得到一顆奇樹,樹枝向旁邊斜長,又在樹的上部合攏。武帝覺得這兩樣東西很奇異,向羣臣詢問是何徵兆。終軍呈上對策説:
臣聽説《詩》頌揚君主之德,《樂》歌詠帝王之功。經書不同,意思相同,都是為了表明盛德的崇高偉大。南越逃竄藏匿在蘆葦叢中,與鳥魚同處。天子正朔不能達到那裏,漢朝官員臨境,東甌歸附漢朝,閩越王伏罪被殺,南越靠此得救。北面匈奴,追逐水草居住,與禽獸同類,虎狼一樣的心,上古以來就不能使他們畏懼。大將軍揮戈,單于逃奔到大漠;驃騎將軍舉旗,昆邪聽從漢朝的教化。這樣,天子恩澤沐浴南方,漢朝威勢暢達北部。如果刑罰不偏袒近臣,薦舉不遺漏遠方,設置官職,等待賢人,懸賞等待有功之臣。有能力的人升官,保有祿位;沒能力的人免職,退歸農田,天下就有統一的法規。皇上具有很多優點卻不滿足,睿智聖明卻不專斷,建立明堂、辟雍、靈台三處學宮,明確各自的職責,前代封禪之君的政績也沒有聽説像這樣完美。漢朝初建,萬事草創,等到天下風俗一致,九州井然有序時,還要等待聖明之君發揚光大,祖宗創下的基業才能永遠傳下去。所以周朝到成王時,才制定制度,於是就出現了祥瑞的徵應。陛下光明睿智,敬神明,奉祭祀,精誠上達神靈,捕獲奇異之獸是應該的。從前周武王在河中還未渡河,白魚跳進武王的船中,點燃火把取來,大臣們都説:“吉祥的徵兆啊!”現在祭祀還未舉行,就捕獲到靈獸來進獻,這是上天用來顯示吉祥的祭物,也與陛下精誠上通於天相符。應乘此吉祥美好的時刻,改元定號,上告神靈。用江淮的白茅織蓆,登泰山封禪,以應和光明,讓史官有記載。六鷁退飛是叛逆的象徵;白魚躍進船裏,是和順的象徵。政治的清明與昏暗,上攪亂飛鳥,下感動河魚,各以此類推。如今野獸獨角,象徵天下一統;眾多枝條在樹的上部合攏,這是無外的表現,如果這些徵兆應驗,也許將有外族解開發辮,除去夷裝,戴上漢朝的帽子,穿上漢朝的服裝,從而接受教化,歸附漢朝的,請拱手等待!
對策奏上,武帝認為很奇異,因此改年號為元狩。幾個月後,越地與匈奴都有酋長率領部下投降,當時都認為終軍的對策確實應驗了。
[3-4]
終軍審斷徐偃
元鼎年間,朝廷派博士徐偃到各郡國巡視風俗。徐偃假稱受詔,讓膠東、魯國煮鹽鑄鐵。返京後,彙報情況,調為太常丞。御史大夫張湯彈劾徐偃假稱受詔的大危害,按法是死罪。徐偃認為,《春秋》經義,大夫出疆,如果有能夠安定國家、保存萬民的事情,可以自作主張。張湯能施加法律,卻無法駁倒他。
武帝讓終軍去審訊,終軍反問徐偃説:“古時候,各個諸侯國習俗不同,百里之外,消息不通,不時有朝見天子和參加盟會之類的事情,安危形勢,瞬息萬變,所以有未得到君主詔令允許就自作主張的道理;現在天下統一,萬里風俗相同,所以《春秋》有‘王者無外’的説法,是説天子總在自己的疆域內。你在漢朝的國境內巡視,卻説是‘出疆’,什麼道理?再説鹽鐵,各郡均有儲蓄,這兩個郡國沒有,國家不值得當作大事,你卻用安定國家、保存萬民為託辭,為什麼?”又反問徐偃説:“膠東南近琅笽,北接北海,魯國西靠泰山,東有東海,從四郡得到鹽鐵,你估計四郡的人口田地數目,日常的用具器物食鹽,不夠用來同時供給這兩個郡國嗎?還是實際有餘,官吏無能呢?憑什麼這樣説呢?你假稱受詔鑄鐵的理由,是想到春天耕種時滿足百姓的器具需求。現在魯國的鑄鐵,應先做好準備,到秋天才能點火。這話與事實是否相反呢?你以前上過三道奏章,皇上沒有答覆,你不考慮你的建議不被皇上允許,竟然假稱受詔,自作主張,作威作福,順從百姓心願,沽名釣譽,這是聖明天子必須加以嚴懲的。‘枉尺直尋’,是説小不直而大直,孟子認為不能這樣説,現在你所犯的罪責很重,為什麼還要做呢?還是希望僥倖不死,想以此釣取名聲呢?”
徐偃理屈辭窮,承認有罪該死。終軍奏道:“徐偃假稱受詔,獨斷專行,不是奉命出使的臣子應該做的,請求交給御史,召徐偃接受審判。”得到批准。武帝認為他的反駁很好,下詔將其出示給御史大夫看。其後終軍奉詔出關,巡視郡國,把他見到的對國家有好處的事情報告給武帝,武帝很滿意。
[5]
終軍請纓出使
朝廷要派遣使者出使匈奴,終軍主動請求出使,説:“我沒有點滴之功,卻能夠供職宮禁,值宿警衞,領取了五年的俸祿。邊境不時有警報,臣子應當披上戰甲,拿起武器,衝鋒陷陣,在前面開路。但因我能力低下,不會打仗,不能為國馳騁疆場。現在聽説要派遣使者出使匈奴,我希望竭盡智謀精力,輔助使者,針對單于出謀劃策,趨吉避凶。我年紀輕,才能低,不熟悉侍從官員以外的事,不能擔當一方重任,私下很怨恨自己。”武帝命令他出謀劃策,預判吉凶,並認為終軍的回答很出色,提拔他為諫大夫。
[6]
元鼎四年(前113年),武帝聽説南越國王趙嬰齊去世,其與漢朝女子樛氏所生之子趙興繼位,便派樛氏在漢朝的情夫安國少季出使南越,以達成之前被南越方面拖延的國王入朝、比內諸侯的要求,完成統一事業。終軍主動請求説:“希望能賜給我長繩子,一定能將南越王捆綁起來,帶到宮門下。”終軍於是跟隨安國少季一起前往南越,負責具體交涉事務,此外還有勇士魏臣等輔助決策。在樛氏的協助下,終軍一行成功説服南越王內附漢朝,約定三歲一朝見,取消防範漢朝的邊關。武帝得報大喜,賜給南越國王和大臣官印和綬帶,採用漢法,命令安國少季、終軍等人繼續留在南越,鎮撫那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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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軍遇害番禺
南越丞相呂嘉不願歸順漢朝,多次勸南越王趙興不要聽漢使之言,趙興不聽,又稱病不見漢使。安國少季、終軍等都注意到呂嘉的動向,卻迫於客觀形勢,不能誅殺他。有一天,南越王趙興及其母樛氏曾設宴招待安國少季、終軍等漢使,呂嘉等大臣也出席宴會。宴會上,樛氏公開指責呂嘉反對內附,希望以此激怒漢使,讓他們能當場誅殺呂嘉。但安國少季、終軍等卻遲疑不決,最終沒有果斷處置呂嘉。呂嘉察覺事態不對,準備離席,樛氏打算用矛殺死呂嘉,但趙興不想殺呂嘉,制止了母親。此後呂嘉仍不見趙興和漢使,並密謀政變,但又考慮到趙興不想殺死自己,所以幾個月都沒行動。只有樛氏一心想誅殺呂嘉,但孤掌難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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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聽説呂嘉不聽命,趙興和樛氏孤弱而無法制服呂嘉,安國少季等使者又怯懦不能決斷,於是派韓千秋及樛氏之弟樛樂率二千人的武裝使團進入南越,意圖為趙興和樛氏撐腰,併除掉呂嘉。呂嘉聽説後,終於發動政變,將即將入朝的趙興、樛氏和漢使安國少季、終軍等全部殺死,另立趙興異母兄趙建德為王。韓千秋所率的武裝使團也在南越國都番禺(今廣東廣州)四十里外的地方被殲滅,消息傳到長安,已是元鼎五年(前112年)四月。
[10-11]
武帝震怒,派路博德、楊僕等於翌年滅亡南越國。終軍遇害時只有二十多歲,世人稱他為“終童”。
[7]
終軍主要影響
終軍的才略主要表現在外交方面。終軍曾主動請求出使匈奴。匈奴是漢朝的一大威脅。漢武帝時期對匈奴進行了長期的、大規模的討伐,並大敗匈奴。為了根除外患,武帝決定派人去説服匈奴歸降。但匈奴反覆無常,漢使一旦深入其地,後果莫測。而終軍卻不顧個人安危,主動請命。漢武帝問他讓匈奴歸降之策,他對答如流,武帝十分滿意,便授他為諫大夫。
終軍最重要的一項外交使命是出使南越。南越是指兩廣一帶的少數民族,秦始皇時期曾在此地設置三個郡,並派將領趙佗等人鎮守之。趙佗則擁兵割據,建立了南越國,自稱南越王。漢初,南越與漢朝建立了藩屬關係,但南越王表面臣服,實則半獨立狀態。漢武帝為了讓南越臣服,決定派使者出使南越。終軍又一次挺身而出,面奏武帝:“請陛下授我長纓,如南越王不肯歸順,我將用長纓套着他的脖子把他捉來。”當即得到漢武帝的同意與讚許。從此,“請纓”這兩個字便成為從軍報國的代名詞。
終軍到達南越後,向南越王反覆講明利害關係,南越王答應全國歸屬漢朝。漢武帝聽到消息後非常高興,隨即向南越王的大臣們頒發官印,並令終軍留在南越做善後工作。不料南越相呂嘉於元鼎五年(前112)發動叛亂,終軍與南越王同時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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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軍歷史評價
- 左思:英英終、賈,高論雲衢。 [13]
- 潘岳:終童,山東之英妙。 [14]
- 黃震:終童少年能文章,一不幸;白麟奇木之對,又不幸言而中,皆所以盛其氣而趣其顛也。嗚呼!安得以白露、蒹葭之詩而告之? [15]
- 張溥:子云棄繻,子淵作頌,名高齊、蜀,而夭病隨之。 [16]
- 李鴻章:①漢之終軍,豈非奇才長纓?南越卒至顛蹶,更事少也。②終童之失在輕鋭。 [31]
終軍軼事典故
終軍棄繻入關
終軍從家鄉濟南前往長安,步行入函谷關,守關官吏給他帛制的繻。終軍問:“這個有什麼用?“關吏説:“這是回來出關的憑證,用來合在一處驗看。”終軍説:“大丈夫西入京城,總不能再憑這憑證出來!”把繻扔掉走了。後來終軍任謁者,派遣巡行郡國各地,樹立節杖東出關,關吏還認得他,説:“這使者就是以前那位棄繻的書生。”
[18]
終軍終軍請纓
終軍在出使南越前有“請纓”的典故(參見“人物生平-請纓出使”部分),被後人廣為引用,例如唐代詩人王勃《滕王閣序》中“無路請纓,等終軍之弱冠”,以及毛澤東《清平樂·六盤山》的“今日長纓在手,何時縛住蒼龍?”等。
[21]
終軍能辨鼮鼠
終軍人際關係
先祖: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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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軍主要作品
終軍人物爭議
終軍生年爭議
終軍的出生年和壽命都沒有明確記載,有學者注意到他上書請求出使匈奴時提到自己“食祿五年”,並依據元狩四年(前119年)匈奴向漢求和來推測終軍於元朔六年(前123年)入仕,而史籍記載當時他十八歲,故估測終軍生於建元元年(前140年),殉國時二十九歲。
[20]
終軍《白麟奇木對》爭議
史書記載,終軍曾上過《白麟奇木對》,漢武帝因而改元元狩。但這篇對策中的一些事件卻是在元狩元年以後發生的,如“票騎抗旌”“昆邪右衽”等,因此其真實性被後世學者劉奉世、齊召南等懷疑。現代學者辛德勇認為,終軍這篇對策屬實,但並非元狩元年所上,而是元狩五年(前118年);武帝也並未像史書所記那樣當即改元元狩,漢朝開始使用年號遲至元鼎三年(前114年)。終軍的這個建議,雖然最早提出了以年號紀年的設想,但是在當時畢竟沒有實施。
[29]
終軍後世紀念
終軍終軍故里
終軍終軍街
終軍終軍墓
終軍墓位於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齊陵街道梁家終村以東約400米處。墓高約9米,周長約60米。南近稷山,東依牛山,墓上蒼松翠柏。墓的南側有臨淄區人民政府1988年所立“終軍之墓”石碑,為山東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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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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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漢書 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三十四下》:終軍,字子云,濟南人也。少好學,以辯博能屬文聞於郡中。
- 2. 《漢書 卷三十 藝文志第十》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6-29]
- 3. 《漢書 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三十四下》:從上幸雍祠五畤,獲白麟,一角而五蹄。時又得奇木,其枝旁出,輒複合於木上。上異此二物,博謀羣臣。軍上對曰:“臣聞《詩》頌君德,《樂》舞后功,異經而同指,明盛德之所隆也。南越竄屏葭葦,與鳥魚羣,正朔不及其俗。有司臨境,而東甌內附,閩王伏辜,南越賴救。北胡隨畜荐居,禽獸行,虎狼心,上古未能攝。大將軍秉鉞,單于奔幕;票騎抗旌,昆邪右衽。是澤南洽而威北暢也。若罰不阿近,舉不遺遠,設官俟賢,縣賞待功,能者進以保祿,罷者退而勞力,刑于宇內矣。履眾美而不足,懷聖明而不專,建三宮之文質,章厥職之所宜,封禪之君無聞焉。夫天命初定,萬事草創,及臻六合同風,九州共貫,必待明聖潤色,祖業傳於無窮。故周至成王,然後制定,而休徵之應見。陛下盛日月之光,垂聖思于勒成,專神明之敬,奉燔瘞於郊官,獻享之精交神,積和之氣塞明,而異獸來獲,宜矣。昔武王中流未濟,白魚入於王舟,俯取以燎,羣公鹹曰“休哉!”今郊祀未見於神祇,而獲獸以饋,此天之所以示饗,而上通之符合也。宜因昭時令曰,改定告元,苴白茅於江、淮,發嘉號於營丘,以應緝熙,使著事者有紀焉。蓋六鷁退飛,逆也;白魚登舟,順也。夫明暗之徵,上亂飛鳥,下動淵魚,各以類推。今野獸並角,明同本也;眾支內附,示無外也。若此之應,殆將有解編髮、削左衽、襲冠帶、要衣裳而蒙化者焉。斯拱而俟之耳!”對奏,上甚異之,由是改元為元狩。後數月,越地及匈奴名王有率眾來降者,時皆以軍言為中。
- 4. 《漢書 卷六 武帝紀第六》: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獲白麟,作《白麟之歌》。
- 5. 《漢書 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三十四下》: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風俗。偃矯制,使膠東、魯國鼓鑄鹽鐵,還,奏事,徙為太常丞。御史大夫張湯劾偃矯制大害,法至死。偃以為《春秋》之義,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萬民,顓之可也。湯以致其法,不能詘其義,有詔下軍問狀,軍詰偃曰:“古者諸侯國異俗分,百里不通,時有聘會之事,安危之勢,呼吸成變,故有不受辭造命顓己之宜;今天下為一,萬里同風,故《春秋》‘王者無外’。偃巡封域之中,稱以出疆何也?且鹽鐵,郡有餘臧,正二國廢,國家不足以為利害,而以安社稷存萬民為辭,何也?”又詰偃:“膠東南近琅邪,北接北海,魯國西枕泰山,東有東海,受其鹽鐵。偃度四郡口數、田地,率其用器食鹽,不足以並給二郡邪?將勢宜有餘,而吏不能也?何以言之?偃矯制而鼓鑄者,俗及春耕種贍民器也。今魯國之鼓,當先具其備,至秋乃能舉火。此言與實反者非?偃已前三奏,無詔,不惟所為不許,而直矯作威福,以從民望,幹名採譽,此明聖所必加誅也。‘枉尺直尋’,孟子稱其不可;今所犯罪重,所就者小,偃自予必死而為之邪?將幸誅不加,欲以採名也?”偃窮詘,服罪當死。軍奏“偃矯制顓行,非奉使體,請下御史徵偃即罪。”奏可。上善其詰,有詔示御史大夫。初,軍從濟南當詣博士,步入關,關吏予軍繻。軍問:“以此何為?”吏曰:“為復傳,還當以合符。”軍曰:“大丈夫西遊,終不復傳還。”棄繻而去。軍為謁者,使行郡國,建節東出關,關吏識之,曰:“此使者乃前棄繻生也。”軍行郡國,所見便宜以聞。還奏事,上甚説。
- 6. 《漢書 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三十四下》:當發使匈奴,軍自請曰:“軍無橫草之功,得列宿衞,食祿五年。邊境時有風塵之警,臣宜被堅執鋭,當矢石,啓前行。駑下不勻金革之事,今聞將遣匈奴使者,臣願盡精厲氣,奉佐明使,畫吉凶於單于之前。臣年少材下,孤於外官,不足以亢一方之任,竊不勝憤懣。”詔問畫吉凶之狀,上奇軍對,擢為諫大夫。
- 7. 《漢書 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三十四下》:南越與漢和親,乃遣軍使南越,説其王,欲令入朝,比內諸侯。軍自請:“願受長纓,必羈南越王而致之闕下。”軍遂往説越王,越王聽許,請舉國內屬。天子大説,賜南越大臣印綬,一用漢法,以新改其俗,令使者留填撫之。越相呂嘉不欲內屬,發兵攻殺其王及漢使者,皆死。語在《南越傳》。軍死時年二十餘,故世謂之“終童”。
- 8. 《漢書 卷九十五 西南夷兩粵朝鮮傳第六十五》:太子興嗣立,其母為太后。太后自未為嬰齊妻時,曾與霸陵人安國少季通。及嬰齊薨後,元鼎四年,漢使安國少季諭王、王太后入朝,令辯士諫大夫終軍等宣其辭,勇士魏臣等輔其決,衞尉路博德將兵屯桂陽,待使者。王年少,太后中國人,安國少季往,復與私通,國人頗知之,多不附太后。太后恐亂起,亦欲倚漢威,勸王及倖臣求內屬。即因使者上書,請比內諸侯,三歲一朝,除邊關。於是天子許之,賜其丞相呂嘉銀印,及內史、中尉、太傅印,餘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漢法。諸使者皆留填撫之。
- 9. 《漢書 卷九十五西 南夷兩粵朝鮮傳第六十五》:王、王太后飭治行裝重資,為入朝具。相呂嘉年長矣,相三王,宗族官貴為長吏七十餘人,男盡尚王女,女盡嫁王子弟宗室,及蒼梧秦王有連。其居國中甚重,粵人信之,多為耳目者,得眾心愈於王。王之上書,數諫止王,王不聽。有畔心,數稱病不見漢使者。使者注意嘉,勢未能誅。王、王太后亦恐嘉等先事發,欲介使者權,謀誅嘉等。置酒請使者,大臣皆侍坐飲。嘉弟為將,將卒居宮外。酒行,太后謂嘉:“南粵內屬,國之利,而相君苦不便者,何也?”以激怒使者。使者狐疑相杖,遂不敢發。嘉見耳目非是,即趨出。太后怒,欲鏦嘉以矛,王止太后。嘉遂出,介弟兵就舍,稱病,不肯見王及使者。乃陰謀作亂。王素亡意誅嘉,嘉知之,以故數月不發。太后獨欲誅嘉等,力又不能。
- 10. 《漢書 卷九十五西 南夷兩粵朝鮮傳第六十五》:天子聞之,罪使者怯亡決。又以為王、王太后已附漢,獨呂嘉為亂,不足以興兵,欲使莊參以二千人往。參曰:“以好往,數人足;以武往,二千人亡足以為也。”辭不可,天子罷參兵。郟壯士故濟北相韓千秋奮曰:“以區區粵,又有王應,獨相呂嘉為害,願得勇士三百人,必斬嘉以報。”於是天子遣千秋與王太后弟摎樂將二千人往。入粵境,呂嘉乃遂反,下令國中曰:“王年少。太后中國人,又與使者亂,專欲內屬,盡持先王寶入獻天子以自媚,多從人,行至長安,虜賣以為僮。取自脱一時利,亡顧趙氏社稷為萬世慮之意。”乃與其弟將卒攻殺太后、王,盡殺漢使者。遣人告蒼梧秦王及其諸郡縣,立明王長男粵妻子術陽侯建德為王。而韓千秋兵之入也,破數小邑。其後粵直開道給食,未至番禺四十里,粵以兵擊千秋等,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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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張溥.《七錄齋合集》:齊魯書社,2015年:第454頁
- 17. 楊樹增,.《中國文學史話 秦漢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2頁
- 18. 《漢書 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三十四下》:初,終軍從濟南當詣博士,步入關,關吏予軍繻。軍問:“以此何為?”吏曰:“為復傳,還當以合符。“軍曰:“大丈夫西遊,終不復傳還。”棄繻而去。軍為謁者,使行郡國,建節東出關,關吏識之,曰:“此使者乃前棄繻生也。”
- 19. 《通鑑輯覽》卷十五:終軍,終氏,顓頊裔陸終之後,以名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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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城南小鎮 .大眾網[引用日期2021-07-19]
- 22. 終軍寨古石板街擬重建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1-07-19]
- 23. 終軍墓 .臨淄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7-19]
- 24. 古今名人 終軍報國請長纓 .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7-19]
- 25. 《爾雅 卷十 釋獸第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19]
- 26. 嚴可均輯:《全漢文》卷二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7-19]
- 27. 《漢書 卷六 武帝紀六》: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鹹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舉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黨之化,以厲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學者益廣。
- 28. 《漢書 卷六十四下 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第三十四下》:年十八,選為博士弟子。至府受遣,太守聞其有異材,召見軍。甚奇之,與交結。軍揖太守而去,至長安上書言事。武帝異其文,拜軍為謁者給事中.。
- 29. 辛德勇.《建元與改元 西漢新莽年號研究》:中華書局,2013年:第30—36頁
- 30. 終軍 .中國社會科學詞條庫[引用日期2023-05-31]
- 31. 顧廷龍、戴逸主編.《李鴻章全集》34: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08、4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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