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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縣總工會

鎖定
紹興縣總工會(現為紹興市柯橋區總工會 [1]  ),成立於1927年2月28日。2012年9月28日,從鑑湖路129號搬遷至華齊路1066號公共服務大樓。
中文名
紹興縣總工會
主管單位
紹興縣人民政府

紹興縣總工會機構簡介

紹興縣全縣共有產業工會2個,系統(工業區)工會工作委員會18個,鎮街總工會19個,企業工會組織1488個,工會會員23.54萬人。
多年來,紹興縣總工會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牢牢把握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主線,切實增強工會對中心工作的推動力、對服務對象的凝聚力、對社會事務的影響力,走出一條符合中國特色、富有時代特徵、結合紹興實際的工會工作新路子。該縣總工會連續七年在市工會工作考核中獲得特等獎,先後獲全國工會系統先進集體、浙江省首批“黨建帶工建、三級連創”先進縣、省工會組建工作先進集體、省維權工作先進集體、省財務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

紹興縣總工會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每個時期的中心任務,縣委和省、市總工會的指示和決定,確定本縣工會工作的方針和任務,指導全縣工會工作。
(二)貫徹執行縣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依照法律和章程,加強非公有制企業工會規範化建設,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經濟建設,不斷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
(三)履行工會基本職能,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職工羣眾的情緒、願望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重大事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指導各級工會自身建設和改革,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建立健全調整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
(五)協同縣委組織部、各鎮、街道黨委、縣有關局黨委<黨組、黨工委>協商推薦工會工作委員會、產業工會、工會聯合會及基層工會的主要領導人選。領導縣總工會的直屬單位。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規劃。
(六)協助縣政府做好本縣的全國勞模、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狀)獲得者、省和市縣級勞模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全國、省和市縣級勞模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興辦和管理工會企事業的有關措施和規定,負責全縣工會企事業發展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八)承擔縣委、縣政府和省、市總工會交辦的其它有關事項。(來源於:總工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