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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縣環境保護局

鎖定
紹興縣環境保護局是紹興縣事業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起草環境保護規範性政策,經通過後組織及監督實施;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監督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
中文名
紹興縣環境保護局
地    區
浙江省紹興縣
職    能
環保事業
類    別
政府部門

紹興縣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

(二)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及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制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劃;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三)負責落實國家、省、市、縣減排目標。根據國家、省、市、縣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及相關政策,監督、核查各鎮(街道、開發區)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減排考核。
(四)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開展有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按國家和省、市、縣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指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對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噪聲、光、振動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管理、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
(六)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承擔縣生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七)負責輻射環境安全監督管理和核事故場外應急工作;對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進行監管。承擔核事故場外應急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核電廠外應急計劃,協調督查各專業組的應急工作。
(八)負責環境監察與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監督檢查;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地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建議、提案、議案;實施12369環保舉報電話工作;受理查處環境保護方面的羣眾來信來訪。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佈;監督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重大環境信息和環境狀況公報。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項目;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產業資質認可及環保設備的認證工作;參與制定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和交流,組織開展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有關環境保護事務。 [1] 

紹興縣環境保護局機構名稱

紹興縣環境保護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