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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上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鎖定
紹興市上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紹興市上虞區峯山南路1000號。 [1] 
中文名
紹興市上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辦公地址
紹興市上虞區峯山南路1000號 [3] 
性    質
政府機構
隸屬單位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

紹興市上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對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起草有關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擬訂相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綜合行政執法,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推進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
(三)依法獨立行使市容和環境衞生、城鄉規劃、園林綠化、市政公用、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公安交通(侵佔人行道路的行為和非機動車〈人力客運三輪車〉營運)、建築業、房地產業、人防(民防)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權。根據區政府公告逐步增加經省、市政府批准明確行使的其他綜合行政執法範圍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
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權。
(四)指導和監督全區城市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城市管理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城鎮供排水、節水、燃氣、熱力、園林綠化、市容、環衞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運營安全、應急管理等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管轄區域範圍內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活動的指導和監督。承擔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工作。
(五)負責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負責全區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重大案件的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全區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組織實施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標準並督促落實。統籌推進全區綜合行政執法系統信息化建設。
(六)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協調工作,牽頭完善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執法協作配合機制,明確職責權限劃分。協調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區級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執法配合有關事宜。
(七)負責受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投訴和舉報,負責綜合行政執法案件有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組織聽證等工作。
(八)負責犬類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等工作。
(九)承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3] 

紹興市上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沈娟芬 [2]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