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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進計件工資

鎖定
累進計件工資亦稱“計件獎勵工資”。是計件工資與獎勵相結合的一種形式。根據工人完成和超額完成定額程度,採用不同的累進的計件單價來計算工資。對工人完成定額以內的部份,按一般的計件單價計算工資;對超額完成勞動定額的部份,則按累進遞增的單價計算工資。這種累進遞增單價,根據超額完成定額的多少分段確定,超額越多,計件單價越高。例如,生產定額為100台,完成定額以內的每一個單位產品計件單價為1元,超額完成定額部份每超過10%,計件單價遞增0.1元。 [1] 
中文名
累進計件工資
定    義
根據工人完成和超額完成定額程度,採用不同的累進的計件單價來計算工資
某工人本月完成140台,其應得工資的計算公式為:應得工資額=100×1+10×1.10+10×1.20+10×1.30+10×1.40=100+11+12+13+14=150元。這種工資形式可鼓勵工人努力提高勞動生產率,但必須具備必要的條件,如要有技術根據的定額,要有健全的統計制度,必須事先計算實行累進計件的經濟效果,以合理確定累進的計件單價。
參考資料
  • 1.    王文元,夏伯忠.新編會計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