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累進税

鎖定
累進税是“累退税”的對稱。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累進税,指隨着應税額增大,税率逐漸累進升高,同累退税恰好相反。廣義的累進税泛指負擔水平隨課税對象數額增加,而呈遞增趨勢的税收。如西方一些國家對某些商品徵收的消費税,以及按比例税率徵收的所得税財產税。由於這些税種不考慮納税人的收入狀況和負擔能力,對數量不等的同一類課税對象都按同一比例徵收,結果是收入愈高者,負擔愈輕;收入愈低者,負擔愈重,税收負擔與負擔能力呈反方向變化。 [1] 
中文名
累進税
外文名
progressive tax [2] 
分    類
全額,超額
對    稱
累退税

累進税分類

累進税可分為兩種:
1、全額累進税:將課税對象的全部數額都按一個相應等級的税率計徵;
2、超額累進税:將課税對象按數額(比率)大小分為若干等級部分,每個等級部分分別按其相應的税率計徵。

累進税交換説的累進税論

交換説為理論依據而主張實行累進税制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所得和財富多的人,其享受國家保護和國家提供的各種服務的利益,比所得和財富少的人要多,因而就應多納税。只有採用累進税,才能達到這一目的。這種觀點符合受益多多納税、受益少少納税的税負公平原則。但這種觀點存在的問題是,每個人的各種收入和所擁有的財產中究竟各享受了多少國家提供的利益,往往是無法確定的,從而累進税率也難以設計。因此,多數學者主張實行比例税或者以能力説為依據實行累進税。

累進税補償説的累進税論

早期西方學者從税收公平原則出發,主張實行累進税的觀點。補償説認為實行累進税,以解決社會財富分配的不公平。這種觀點認為,一方面,由習慣、經濟及歷史等原因,社會的財富和收入分配上存在着不均和不平等,政府應對此予以調節,採用累進税來矯正分配不公,以達到補償的效果。另一方面,從税收參與分配的環節來看,以前環節徵收的消費税是不公平的,消費税對一般消費品徵税。使窮人負擔較重而富人負擔較輕,因而在對所得徵税環節就應實行累進税,使富人負擔較重,窮人負擔相對較輕,從而實現補償,以達到公平。

累進税我國累進税

我國的個人所得税就是適用超額累進税率,為3%至45%;土地增值税超率累進税率,為30%至6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