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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預扣法
鎖定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税年度內預扣預繳税款時,以納税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税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
2018年12月21日,發佈《個人所得税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税款,並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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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累計預扣法
- 外文名
- Cumulative withholding method
- 類 別
- 税務名詞
- 出現日期
- 2018年12月21日
累計預扣法算法介紹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税年度內預扣預繳税款時,以納税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税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
累計預扣法算法適用
適用個人所得税預扣率表一,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税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税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税額,其餘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税額。餘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税。納税年度終了後餘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税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税款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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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數 |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36000元 | 3 | 0 |
2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累計預扣法計算公式
本期應預扣預繳税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税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税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税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特殊規定:
⑵對上一完整納税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税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税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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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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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發佈《個人所得税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税務總局[引用日期2018-12-23]
- 2.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完善調整部分納税人個人所得税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 .國家税務總局.2020-07-28[引用日期2023-08-10]
- 3.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税人個人所得税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税人個人所得税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2020-12-04[引用日期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