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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預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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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税年度內預扣預繳税款時,以納税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税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
2018年12月21日,發佈《個人所得税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税款,並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1] 
中文名
累計預扣法
外文名
Cumulative withholding method
類    別
税務名詞
出現日期
2018年12月21日

累計預扣法算法介紹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税年度內預扣預繳税款時,以納税人在本單位截至當前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税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

累計預扣法算法適用

適用個人所得税預扣率表一,計算累計應預扣預繳税額,再減除累計減免税額和累計已預扣預繳税額,其餘額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税額。餘額為負值時,暫不退税。納税年度終了後餘額仍為負值時,由納税人通過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税款多退少補。 [1] 
個人所得税預扣率表一(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6000元
3
0
2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累計預扣法計算公式

本期應預扣預繳税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税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税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税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税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僱月份數計算。 [1] 
特殊規定:
⑴對一個納税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税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2] 
⑵對上一完整納税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税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税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