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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多
(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謝通門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二級調研員)
鎖定
- 中文名
- 索多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藏族
- 籍 貫
- 西藏白朗
- 出生日期
- 1977年9月
索多人物履歷
1998年7月至2003年9月,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國家糧食儲備庫工作人員;
2003年9月至2009年5月,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國家糧食儲備庫副主任;
2009年5月至2015年10月,西藏自治區江孜國家糧食儲備庫主任;
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糧食局副調研員;
2016年6月至2019年8月,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西藏自治區謝通門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人選;
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西藏自治區謝通門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西藏自治區謝通門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三級調研員;
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西藏自治區謝通門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二級調研員。
2022年5月免職。
索多人物事件
索多審查調查
索多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日喀則市紀委監委對謝通門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二級調研員索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索多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友謀取利益,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挪用國家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索多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由日喀則市紀委給予索多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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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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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日喀則市謝通門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二級調研員索多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微信[引用日期2022-06-08]
- 2. 日喀則1人被雙開! .澎湃.2022-11-19[引用日期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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