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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幣本位制

鎖定
紙幣本位制,亦稱“自由本位制”。以國家發行的紙幣作為本位貨幣的一種貨幣制度。其特點是國家不規定紙幣的含金量,也不允許紙幣與金(銀)兑換,紙幣作為主幣流通,具有無限法償能力;同時,國家也發行少量金屬鑄幣作為輔幣流通,但輔幣價值與用以鑄造它的金屬商品價值無關。由於發行紙幣是國家的特權,在中央銀行國有化之後,國家便委託中央銀行發行紙幣。中央銀行發行紙幣的方式是通過信貸程序進行的,所以紙幣實際上是一種信用貨幣
中文名
紙幣本位制
外文名
paper money standard
別    名
自由本位制
性    質
貨幣制度

目錄

紙幣本位制內容

各國紙幣
各國紙幣(23張)
paper money standard
以不能與金銀相兑換的紙幣作為本位幣,即作為價格標準和最後支付手段貨幣制度。這個制度是在20世紀30年代金本位制完全崩潰以後在世界各國普遍實行的。又可以細分為兩類:自由的紙幣本位制和管制的紙幣本位制。前者指紙幣本位制的國際流通與匯率不受本國政府的干預,後者則無這兩方面的自由。

紙幣本位制緣由

紙幣本身並無價值,它之所以能成為本位幣,是由於歷史上磨損了的鑄幣可以在相當時期內繼續充作本位幣,銀行券也可以代表金銀在市場上流通,因而政府得以通過法律強制和調節經濟的措施,使人們相信紙幣代表着價值,並以紙幣作為其他支付手段的最後兑現對象或作為信用貨幣創造的根據。資本主義國家曾以金銀作為紙幣發行的保證準備,對信用貨幣的創造也有一定的約束,這在一定程度上還能限制貨幣的過量增加,維持公眾對紙幣的信任。但隨着資本主義固有矛盾的激化和經濟危機的頻繁到來,增加貨幣量被看作是防止物價下跌、刺激經濟上升和解決財政困難的手段。於是資本主義國家便濫用權力,自行減弱或解除對紙幣發行的限制。紙幣的發行既成了政府任意的行動,以紙幣為基礎的信用貨幣也可以隨便擴張,紙幣本位制便成為最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貨幣的本位幣地位和發行量雖可以由國家規定,但貨幣所實際代表的價值量,卻不是法律所能強加的。所以,國家濫用權力、多發貨幣和在此基礎上過度擴張信用,其結果必然是貨幣所代表的價值跌落,物價水平上漲,形成通貨膨脹。歷史上不乏這樣貨幣,如中國宋朝的交子會子美國獨立戰爭時的大陸幣,法國大革命時的指券,等等。但通貨膨脹成為持久的世界性現象,是在紙幣本位制普遍流行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及戰後年代。

紙幣本位制歷史背景

曾經有人把紙幣本位制稱為管理本位制,理由是這個制度使國家得以充分地管理貨幣的流通,任意地增減貨幣量,以謀求物價和生產的穩定,不像金本位制那樣為維持固定匯率而一任國內的物價和生產波動。英國經濟學家J.M.凱恩斯在20世紀20年代曾竭力鼓吹此説,而把金本位制貶為“野蠻的殘餘”。但是,半個世紀來的經驗,證明紙幣本位制既未能使資本主義國家擺脱30年代的特種蕭條,也未能剎住60~70年代的嚴重通貨膨脹
20世紀70年代,當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備受滯脹的折磨時,又有人提出要恢復金本位制。但在資本主義總危機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高度發展的時代,要把自由競爭資本主義的金本位制再搬出來,是無法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