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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速剌丁

(元朝大臣、延安王)

鎖定
納速剌丁(?—1292),回族,賽典赤贍思丁的長子,元朝著名政治家,封地延安。1284年任雲南行省平章政事從一品),成為位高權重的地方大員,對雲南社會經濟的發展做出了貢獻。1291年調任陝西行省平章政事。1292年卒,追封延安王。
所處時代
元朝
出生地
花喇子模
逝世日期
1292年
本    名
納速剌丁
民    族
回族
畢業院校
回回國子監
性    別

納速剌丁人物介紹

納速剌丁(?—1292),賽典赤贍思丁的長子,元朝著名政治家。1260年隨兀良哈台進入雲南,先後任安南達魯花赤、雲南諸路宣慰使都元帥,1274年賽典赤贍思丁擔任雲南行省首任平章政事後,納速剌丁作為父親的主要助手,對穩定元初雲南局面做出了重要貢獻。賽典赤贍思丁去世後,納速剌丁受命擔任雲南行中書省左丞,不久升為右丞。1284年任雲南行省平章政事(從一品),成為位高權重的地方大員,對雲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做出了貢獻。1291年調任陝西行省平章政事。1292年卒,追封延安王。
納速剌丁是元代第一批進入雲南的官員,在平定雲南的過程中貢獻了力量。1274年賽典赤贍思丁擔任雲南行省首任平章政事後,納速剌丁作為父親的主要助手,對雲南的安定與建設做了很多事情。至元十六年(1279年),納速剌丁招撫少數民族寨子300多處,得民户120200。他在這裏定租賦,設驛站,立衞兵,不僅穩定了西南邊境局勢,而且妥善地處理了棘手的民族關係,其所作所為在當地深得人心。
賽典赤贍思丁去世後,雲南的民族關係出現了波動。為穩定局勢,元世祖忽必烈“詔雲南省臣盡守賽典赤成規,不得輒改。”但是雲南省臣並沒有聽他的話,賽典赤的許多“成規”還是被雲南官吏或放棄,或更改,對少數民族仍然採取剝削壓榨的辦法,使已經緩和的社會矛盾又趨激化,少數民族又開始武力反抗。至元十七年(1280年),納速剌丁被委任為雲南行省左丞,不久升為右丞。他向朝廷建議了三件事,一是罷撤不利於當地人民而專營金製品的“雲南造賣金箔規措所”;二是罷雲南都元帥府,把軍政與民政都統一在行省的領導之下;三是縮小云南官員質子範圍,減輕中下級官員精神負擔,緩和民族矛盾。這三件事都得到了朝廷的同意。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納速剌丁晉升榮祿大夫,任雲南行省平章政事。在雲南的7年時間裏,他繼承父親遺志,在雲南廢舊政,裁冗官,興屯田,定賦税,開驛路,一事權,破迷信,辦教育,改善民族關係,政績卓著,對雲南的地方建設、國家的安定統一做出了突出的貢獻。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當他調任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要離開雲南時,雲南人捨不得他走,就按照當地的風俗,用金屬給他鑄了像來紀念他。
納速剌丁是元朝雲南繼賽典赤贍思丁之後又一位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和改革家,其政治生涯主要在雲南。在他擔任雲南歷史上第二任平章政事期間,順應歷史潮流,繼承其父贍思丁的事業,採取了一系列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改革措施,穩定了社會秩序,進一步鞏固了行省政權,加強民族團結,減輕人民負擔,推動了雲南社會經濟的發展,受到雲南各族人民的尊敬與愛戴。

納速剌丁史籍記載

納速剌丁 [1]  ,累官中奉大夫、雲南諸路宣慰使都元帥。至元十六年,遷帥大理,以軍抵金齒、蒲、驃、曲蠟、緬國,招安夷寨三百,籍户十二萬二百,定租賦,置郵傳,立衞兵,歸以馴象十二入貢,有旨賞金五十兩、衣二襲,麾下士賞銀有差。會其父贍思丁歿,雲南省臣於諸夷失撫綏之方,世祖憂之,近臣以納速剌丁為言。
十七年,授資德大夫、雲南行中書省左丞,尋升右丞。建言三事:其一謂雲南省規措所造金簿貿易病民,宜罷;其一謂雲南有省,有宣慰司,又有都元帥府,近宣慰司已奏罷,而元帥府尚存,臣謂行省既兼領軍民,則元帥府亦在所當罷;其一謂雲南官員子弟入質,臣謂達官子弟當遣,餘宜罷。奏可。二十一年,進榮祿大夫、平章政事。奏減合剌章冗官,歲省俸金九百餘兩;屯田課程專人掌之,歲得五千兩。二十三年,以合剌章蒙古軍千人,從皇太子脱歡交趾,論功賞銀二千兩。二十八年,進拜陝西行省平章政事。二十九年,以疾卒。贈推誠佐理協德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中書左丞相,封延安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