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納税資料

鎖定
納税資料內容出自於《增值税暫行條例》,納税公式是銷項税額=銷售額×税率
中文名
紫外線能量較高
公    式
銷項税額=銷售額×税率
出    處
增值税暫行條例
應税勞務對象
購買方的全部價款
銷項税額的計算公式為:
銷項税額=銷售額×税率
一、銷售額的檢查
(一)銷售確認的檢查
1、價外費用
增值税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税人銷售貨物或應税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格和價外費用”。
(1)銷售貨物或應税勞務取自於購買方的全部價款;
(2)向購買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
1)價外費用的主要內容: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上述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應併入銷售額計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