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納徵

(古老的傳統婚姻習俗之一)

鎖定
納徵為傳統婚禮的“六禮”中第四個環節,出自《儀禮·士昏禮》。
中文名
納徵
類    型
禮節與納吉禮相同
禮節與納吉禮相同。
納徵禮往往是婚姻六禮的關鍵,《儀禮·士昏禮》載:“徵,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婚禮。”意即派遣者納送聘財以成婚禮,故稱完聘、大聘或過大禮。納徵以後,婚姻進入正式準備階段。
周朝聘禮“凡嫁女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士大夫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轂圭,諸侯加以大璋”。周制昏禮的聘禮取其象徵意義,不像後世那樣看重經濟價值。幣,意為彩色絲,後世所謂的“彩禮”就源於這個典故。先秦的彩禮是很簡單的,士大夫僅僅只用不過五兩彩絲加上一對鹿皮。但到了後世,彩禮的內涵就要實際多了,還包括飾物、綢緞、牲畜或現金等物。聘禮開始成了地位拼比的物事,難有定數。至此,周禮取聘禮的象徵意義變為取義取利兼圖。隋唐聘禮固定為九種,有合歡、嘉禾、阿膠、九子蒲、朱葦、雙石、棉絮、長命縷、乾漆等,各項物品皆有祝福夫妻愛情永固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