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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合椿年

鎖定
納合椿年,本名烏野。初置女直字,立學官於西京,椿年與諸部兒童俱入學,最號警悟。久之,選諸學生送京師,俾上京教授耶魯教之,椿年在選中。補尚書省令史,累官殿中侍御史,改監察御史。海陵為相,薦為右司員外郎,編定新制。海陵篡立,以為諫議大夫。椿年有酒失,海陵使之戒酒,遂終身不復飲。改秘書監,修起居注,授世襲猛安,為翰林學士兼御史中丞。貞元初,起上京諸猛安於中都、山東等路安置,以勞賜玉帶閒廄馬。奉遷山陵,還為都點檢。賜今名,拜參政事。海陵謂椿年曰:“如卿吏材甚難得,復有如卿者乎?”椿年薦大理丞紇石烈婁室。海陵以婁室為右司員外郎。未旬日,海陵謂椿年曰:“吾試用婁室,果如卿言。惟賢賢,信矣。”婁室後賜名良弼,有宰相才,世宗時,至左丞相,號賢相焉。
烏野
民族族羣
女真族
本    名
納合椿年
性    別
金史正隆二年,椿年薨。海陵親臨哭之,追封特進、譚國公,諡忠辯,賻銀二千兩、彩百端、絹千匹、錢千萬。以長子參謀合為定遠大將軍,襲猛安,次子合答為忠武校尉。及歸葬,再賜錢百萬,仍給道路費。
金史椿年有宰相才,好推輓士類,然頗營產業,為子孫慮。冒佔西南路官田八百餘頃。大定中,括撿田土,百姓陳言官豪佔據官地,貧民不得耕種。温都思忠子長壽、椿年子猛安參謀合等三十餘家凡冒佔三千餘頃。詔諸家除牛頭税地各再給十頃,其餘盡賦貧民種佃。世頗以此譏椿年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