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是交通信号灯系统中具有强制禁止功能的信号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红灯亮时表示车辆与行人禁止通行,其法律效力通过电子监控设备采集车辆越过停止线、路口中央等位置变化的完整轨迹作为执法依据 [4]。现代红灯信号起源于1920年形成的红黄绿三色灯体系,因红光波长长、穿透力强的物理特性被选为警示信号 [2] [5]。
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设定了机动车红灯时间上限(非饱和状态≤120秒)、人行红灯时间≤90秒等技术参数。在全红相位切换时,系统设置不超过5秒的安全缓冲时间保障路口清空 [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需满足90%以上的捕获率和昼夜号牌识别准确率要求,形成完整的违章取证链条 [1] [3]。
-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 [4]
- 国际标准
- 联合国1968年《道路交通信号协定》 [1]
- 系统组成
- 机动车/非机动车/人行横道信号灯 [5]
- 技术指标
- 捕获率≥90%、计时误差≤1秒 [3]
- 历史起源
- 1920年引入黄灯形成三色体系 [2]
- 特殊应用
- 疫情防控期通行方案调整 [4]
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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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作为法定禁止通行信号,要求车辆在交叉路口遇红灯时停于停车线后,行人不得进入凶页犁人行横道 [1]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右转车辆在不纸枣员嚷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时可通行,但特定路口设充备有辅助标志时恋乃连仍需遵守红灯禁行规则 [2] [6]少泪连仔挨辩禁立鸦。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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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记录系统须符合四项核心指标:有效记录数需清晰辨识红灯状态与车辆位置;记录有效率不低于80%;捕获率保持90%以上;号牌识别准确率日间≥90%、夜间≥80% [1] [3]。系统计时装置误差控制在1秒内,确保执法证据链完整性 [3]。
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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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年英国首次使用煤气红绿灯时已确立红灯禁行功能,1914年美国克利夫兰市恢复电动红绿灯,1920年黄灯引入后形成现代三色灯标准体系 [2] [7]。我国90%以上灯控路口采用机动车信号灯同步指示非机动车与行人通行 [4]。
通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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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红灯相位的设置时间不超过5秒,用于清空交叉路口的冲突车流 [4]。电子警察拍摄闯红灯行为需采集三张证据照片:前轮越线、后轮越线、路口中央位置影像。误闯红灯立即停稳不构成违法,但倒车操作可能被追罚。
计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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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系统需定期接受计量检测,包括信号周期误差、红灯开启时间偏差等参数校准 [1] [3]。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城市通过缩短信号周期和关闭左转相位优化红灯时间分配,调整方案需符合GB 14886国家标准 [4]。
特殊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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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饱和交通状态下机动车红灯时间不超过120秒,饱和状态延至150秒以平衡通行效率与安全需求 [4]。行人过街设施不完善区域,机动车红灯兼具行人禁行指示功能,行人需在安全岛或人行道边等待绿灯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