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旗相關
編輯五星紅旗原來被稱為紅地五星旗,1949年7月由上海現代經濟通訊社曾聯松設計。1949年6月16日,新政協籌備會決定成立國旗、國徽圖案初選委員會,於當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報》等報紙發表徵求啓事。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期間,初選委員會從收到的3012幅圖案中選出38幅印發全體代表討論。經全體代表分組討論後,9月25日晚,毛澤東主席召開國旗、國徽、國歌、紀年、國都協商座談會。關於國旗的問題,毛澤東主席指出,五星紅旗這個圖案表現革命人民大團結,將來也要大團結,因此,又是團結,又是革命。
1949年9月27日,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上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中,第四點規定:“全體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為紅地五星旗,象徵中國革命人民大團結。”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和政協主席團通過的制旗辦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為五星紅旗,長方形,紅色象徵革命,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五顆,象徵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大團結,星用黃色象徵紅色大地上呈現光明。一星較大,其外接圓直徑為旗高3/10,居左;四星較小,其外圓直徑為旗高1/10,環拱於大星之右側,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表達億萬人民心向偉大的中國共產黨,如似眾星拱北辰。旗杆套為白色,以與旗面的紅色相區別。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以後,歷次憲法均保留這個規定。
為維護國旗的尊嚴,國家發佈《國旗》和《國旗顏色標準樣品》兩項國家標準,規定了國旗的形狀、顏色、圖案、製版定位、通用尺寸、染色牢度等技術要求,並宣佈於1991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紅旗樂曲
編輯紅旗簡介
該作品,於1965年創作並首演成功。它以紅旗為主題,描繪了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是第一面五星紅旗升起的情景.同樣,它以宏偉莊嚴的歌唱性的旋律,表現了中國人民在紅旗的指引下,英勇頑強,奮發向上的革命氣概,熱烈謳歌了偉大祖國蒸蒸日上的繁榮景象。樂曲融入了國歌、東方紅及國際歌的旋律。
紅旗結構
頌歌主題的再現部分,表現了億萬人民對偉大領袖、偉大祖國和偉大的中國共產黨的盡情歌頌。尾聲處號角更加雄偉、嘹亮,形成強勁有力的最高潮,表現了中國人民永遠高舉紅旗,奔向共產主義明天的英雄氣概。整首樂曲氣壯山河。
紅旗意義
這是一首讚美革命紅旗的頌歌。樂曲開始,小號奏出以國歌為素材的引子,緊接着,絃樂奏出舒展、優美的頌歌主題,描寫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天安門廣場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紅旗——新中國誕生了!人們仰望紅旗,心潮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