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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契
鎖定
- 中文名
- 紅契
- 別 名
- 官契
- 類 別
- 產權憑證
紅契辦理程序
官府收税後辦理過户過税手續,然後在“白契”上粘貼由官方排版統一印刷的文書(即“契尾”),最後在粘貼處加蓋州縣官印(騎縫章),這樣的地契叫做“官契”,也叫“紅契”。紅契受法律保護。紅契是政府或法律認可的產權憑證。當事人雙方訂立契約,完税後由政府在契尾加蓋政府印章,相當於官府頒發的財產所有權證。
紅契主要區別
地契分為“白契”和“紅契”。立契後,向官府交税叫“税契”,交納的税為“契税”。民間買賣土地房屋時,由交易雙方協商擬訂,有中人作保並簽名蓋章的契約,稱為“白契”,也叫“草契”。其內容包括交易的性質、產業的數量或面積、坐落地點、價格、交易條件等。
兩者最大的區別是“白契”沒有法律效力,而“紅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經過官府認可與蓋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