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
鎖定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年5月7日—1897年4月3日),出生於漢堡,德國浪漫主義作曲家
[1]
。
1848年,第一次舉辦個人音樂會。1853年,作曲家羅伯特·舒曼撰寫了題為《新的道路》的文章,該文預見了勃拉姆斯所取得的音樂成就;同年,舒曼將剛出道的勃拉姆斯介紹給他的樂譜出版商,其首批作品刊印出版。1860年,發表了反對以弗朗茨·李斯特為首的“新德意志學派”宣言。1862年起,大部分時間居住在維也納,該地也成為了勃拉姆斯的第二故鄉;同年,當選為維也納聲樂學院合唱團團長。1868年,《德意志安魂曲》在不來梅首演。1871年,接受了維也納音樂愛好者協會藝術指導的邀請,在職期間為宣傳推動德國古典音樂發揮了重要作用。1876年,完成並首演了他的《c小調第一交響曲》。1877年,《D大調第二交響曲》在維也納舉行了首演。1879年,佈雷斯勞大學授予勃拉姆斯榮譽博士稱號。1883年,《F大調第三交響曲》在維也納首演。1885年,《e小調第四交響曲》在邁寧根首演。1896年,創作《四首嚴肅歌曲》。1897年3月13日,最後一次出現在公眾面前;4月3日,勃拉姆斯逝世
[2-4]
。
在德國音樂史中,常把約翰內斯·勃拉姆斯與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與路德維希·凡·貝多芬相提並論,即根據巴赫(Bach)、貝多芬(Beethoven)和勃拉姆斯(Brahms)姓名的第一個字母,而將三人總稱為“3B”
[5]
。此外,勃拉姆斯也是繼貝多芬之後,創作面廣、繼承古典傳統較深的德國作曲家
[6]
。
- 中文名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
- 外文名
-
Johannes Brahms
Brahms [13] - 國 籍
- 德國
- 出生日期
- 1833年5月7日
- 逝世日期
- 1897年4月3日
- 職 業
- 作曲家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早年經歷
1833年5月7日,約翰內斯·勃拉姆斯在德國漢堡市根厄區出生
[1]
[3]
,其父親是漢堡市劇院的低音大提琴手,經濟窘困但注意孩子的音樂教育
[2]
。1840年,師從奧托·弗里德里希·維利巴爾德·科塞爾學習鋼琴演奏
[4]
,科塞爾也成為了勃拉姆斯的鋼琴啓蒙老師
[2]
。
1843年,作為鋼琴演奏者第一次在漢堡參加公演
[3]
;同年,被要求去美國作一次巡迴演出,被科塞爾阻止
[4]
;同年,開始跟隨愛德華·馬克森學習鋼琴及作曲
[3]
,在他的引導下,勃拉姆斯初識德國古典作曲家的作品
[2]
。
1846年至1847年,為掙錢在漢堡近郊貝爾格多爾夫的舞廳演奏。1848年3月11日,在漢堡的一次愛樂音樂會上首次聽到約瑟夫·約阿希姆演奏貝多芬的小提琴協奏曲;9月21日,第一次舉辦個人音樂會,登台演奏了巴赫、巴爾克森、赫爾茨等人的作品
[3]
。
1849年,化名G·W·馬克斯在漢堡的奧古斯特·克蘭茨音樂出版社任音樂改編。1850年3月,給正在漢堡舉辦音樂會的羅伯特·舒曼和克拉拉·舒曼夫婦寄去了自己第一批樂稿
[3]
。1851年,結識了匈牙利小提琴演奏者愛德華·賴門伊,並通過賴門伊瞭解到吉卜賽音樂(即此時人們心目中的匈牙利民間音樂)
[2]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人物經歷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新的道路
1853年,和賴門伊一起進行巡迴演出,二人在漢諾威偶遇小提琴演奏者約瑟夫·約阿希姆,約阿希姆因欣賞勃拉姆斯的作品而將他引薦給舒曼和李斯特
[2]
;6月,在魏瑪結識了弗朗茨·李斯特;9月30日,在杜塞爾多夫拜會了羅伯特·舒曼和克拉拉·舒曼夫婦,自此成為好友;10月28日,舒曼在《音樂新雜誌》上發表了題為《新的道路》的文章
[3]
,該文預見了勃拉姆斯在未來的音樂成績
[4]
;12月,在舒曼的引薦下,萊比錫的布萊特柯普夫—赫爾特爾音樂出版社出版了勃拉姆斯的第一批作品
[3]
,即鋼琴奏鳴曲(Op.1和Op.2)及一些歌曲
[2]
。
1854年3月初,舒曼企圖自殺,勃拉姆斯趕到杜塞爾多夫;8月,與尤利烏斯·奧托·格里姆一起前往美因茨,接着一人前往海德堡,漫遊內卡河谷;返回漢堡,途經杜塞爾多夫時,看望了克拉拉·舒曼,並在途經漢諾威時,看望了約瑟夫·約阿希姆
[3]
。
1855年5月,在杜塞爾多夫參加第33屆下萊茵音樂節,並結識了奧地利音樂美學家和音樂評論家愛德華·漢斯立克;7月,與克拉拉·舒曼共同到萊茵河旅行;11月至12月,在但澤、柏林、不來梅和漢堡演出音樂會
[3]
。
1856年1月至2月,在萊比錫、基爾、漢堡以及阿爾託納舉辦音樂會,並與約阿希姆在哥廷根舉辦音樂會;4月,在波恩近郊的恩登尼希探望舒曼;5月,在杜塞爾多夫參加第34屆下萊茵音樂節;7月29日,羅伯特·舒曼逝世;8月,與克拉拉·舒曼及其孩子們到萊茵河旅遊,直至瑞士的費爾瓦爾特施台德湖;9月至12月,在漢堡和杜塞爾多夫逗留
[3]
。
1857年夏,與克拉拉·舒曼及其孩子們由杜塞爾多夫出發到萊茵河旅行;9月至12月,擔任德特莫爾德宮廷的鋼琴、室內樂師和合唱指揮
[2]
[3]
,取得了作為合唱指揮的最初經驗
[4]
。1858年10月至12月,重新接任德特莫爾德宮廷職務
[3]
。
1859年1月22日,在漢諾威舉辦《第一鋼琴協奏曲》的首演;1月27日,在萊比錫音樂廳的《第一鋼琴協奏曲》公演失敗;6月,開始指導漢堡女子合唱團;10月至12月,第三次接任德特莫爾德宮廷的職務
[3]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日漸成熟
1860年3月,起草了一份反對以李斯特為首的“新德意志學派(又稱為“魏瑪學派”)”的宣言,該宣言由勃拉姆斯簽名,約阿希姆、格里姆、舒爾茨參加
[3]
[4]
;5月至6月,與克拉拉·舒曼一起前往阿爾塔爾,阿弗爾山區旅行,直抵拉赫爾湖。1861年5月,結束漢堡女子合唱團的工作
[3]
;7月13日,遷居漢堡的郊區哈姆,寫出《亨德爾主題變奏曲》
[3]
[4]
。
1862年,第一次來到維也納
[4]
,此後勃拉姆斯大部分時間居住在維也納,這個音樂之鄉也成為他的第二故鄉
[2]
;11月29日,在維也納第一次演出自己的作品音樂會
[3]
。1863年5月,返回漢堡,住到布蘭肯納斯街的舊居,並在此創作了《里納爾多》(Op.50)
[3]
[4]
;同年,當選為維也納聲樂學院合唱團團長
[3]
。
1864年4月,辭去維也納聲樂學院合唱團團長的職務;6月,父母離婚,勃拉姆斯前往漢堡。1865年2月2日,母親去世,勃拉姆斯去漢堡奔喪;4月底,退掉維也納的住房;5月1日,到達巴登-巴登附近的利希滕塔爾,並結識了畫家費爾巴赫;11月8日,離開利希滕塔爾,並於同月前往瑞士的巴塞爾、蘇黎世和文特爾圖爾進行了巡迴演出,在此期間結識了瑪蒂爾德·魏森東克;同年,創作了《降E大調圓號三重奏》
[3]
、《德意志安魂曲》等作品
[4]
。
1866年3月,父親再婚
[3]
,勃拉姆斯同繼母自發地建立了良好關係,此後對她的照顧也十分周到
[4]
。1868年4月10日,在不來梅大教堂舉行了《德意志安魂曲》(無第五樂段)的首演,並獲得成功;5月,創作了《德意志安魂曲》的第五樂段
[3]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創作高峯
1871年,在普法戰爭勝利的鼓舞下,寫出了《勝利之歌》(Op.55),該作於同年4月、6月分別在不來梅和卡爾斯魯厄上演
[4]
;11月16日,維也納音樂愛好者協會為其提供了藝術指導的職位,勃拉姆斯於同年12月答應赴任
[3]
,在任職期間為宣傳推動德國古典音樂發揮了重要作用
[2]
;12月27日,在維也納卡爾斯街買下住房
[3]
。
1872年2月11日,父親在漢堡去世,勃拉姆斯在該地逗留至2月16日;7月,在巴登-巴登與指揮家漢斯·馮·彪羅開始建立友誼;9月10日,返回維也納;11月10日,作為維也納音樂愛好者協會的藝術指導,在維也納演出了其第一個音樂會,曲目包括亨德爾、莫扎特、舒伯特等人的作品
[3]
。
1873年5月初,在慕尼黑結識了德國作家保爾·約翰·路德維希·馮·海塞;自5月14日開始,在圖欣度夏,期間多次前往慕尼黑與海塞等人會面
[3]
;此外,在圖欣度假期間,完成了《海頓主題變奏曲》(Op.56)
[4]
。
1874年1月,在萊比錫舉辦了“勃拉姆斯周”,勃拉姆斯參與了其中三個音樂會的演出,並在此期間,見到了德國作曲家亨利希·馮·赫爾佐根貝爾克及其夫人伊麗莎白·馮·赫爾佐根貝爾克
[3]
,與二人的友誼由此開始
[4]
。
1876年,完成了《c小調第一交響曲》(Op.68),並於同年11月4日由由奧托·德索夫執棒,在卡爾斯魯厄舉行了首演
[4]
;11月,勃拉姆斯在曼海姆、慕尼黑和維也納指揮了他的《第一交響曲》
[3]
。
1877年6月9日,到達沃爾特湖畔的波爾查赫,開始創作《D大調第二交響曲》(Op.73),並於9月中旬在利希塔騰爾結束了《第二交響曲》的創作;12月30日,在漢斯·裏希特指揮維也納愛樂樂團的新年音樂會中,首演了勃拉姆斯的《第二交響曲》
[3]
。
1878年1月,勃拉姆斯在萊比錫指揮了他的《第二交響曲》,並在漢堡、不來梅和烏德勒支指揮了其《第一交響曲》;5月6日,抵達波爾查赫,在此度過第二個夏季,並創作了《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等作品;9月底,參加漢堡音樂節,指揮其《第二交響曲》,而後返回維也納,勃拉姆斯開始蓄大鬍鬚改變自我形象
[3]
。
1879年1月1日,在萊比錫音樂廳舉行了《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的首演,由約阿希姆擔任小提琴獨奏;3月,佈雷斯勞大學授予勃拉姆斯榮譽博士稱號;5月23日開始,在波爾查赫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度夏,在此期間完成《G大調第一小提琴和鋼琴奏鳴曲》(Op.78)的第一部分,以及兩首《鋼琴狂想曲》(Op.79)
[3]
[4]
。
1881年1月4日,勃拉姆斯在佈雷斯勞勃指揮了《學院節慶序曲》的首演;11月9日,在布達佩斯舉行了《B大調第二鋼琴協奏曲》的首演,勃拉姆斯親自擔任鋼琴獨奏
[3]
,指揮家漢斯·馮·彪羅通過他在邁寧根的樂隊使該作得以在德國數個城市與聽眾見面
[4]
。
1884年5月,在施蒂亞州的木爾茨促施拉克避暑,在此期間開始創作《第四交響曲》(Op.98)。1885年,在木爾茨促施拉克度過第二個夏季,創作完成了《第四交響曲》,該作於10月25日在邁寧根首演
[4]
。1886年5月27日,抵達圖恩附近的霍夫斯塔騰
[3]
,在此期間完成了《F大調第二大提琴和鋼琴奏鳴曲》(Op.99)等作品;同年,被維也納音樂家協會選為榮譽會長
[4]
。
1887年10月18日,《a小調小提琴與大提琴協奏曲》在科隆首演,勃拉姆斯親自指揮,約阿希姆等人蔘與了演出。1888年,在萊比錫舉行的新年音樂會中,遇見作曲家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和愛德華·格里格。1889年5月23日,成為漢堡榮譽市民;6月,被奧地利國王授予皇家豹十字勳章
[3]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晚年生涯
1890年5月16日,抵達伊舍爾,在此期間完成了《G大調第二絃樂五重奏》(Op.111)。1891年5月,寫給辛姆洛克的信被當作勃拉姆斯的“伊舍爾遺囑”,並創作了《a小調鋼琴、單簧管和大提琴三重奏》(Op.114)和《b小調單簧管和絃樂五重奏》(Op.115)
[3]
。
1894年5月17日,在伊舍爾度夏,在此期間,創作了兩首單簧管奏鳴曲,以及單簧管和鋼琴的兩部奏鳴曲(Op.120)。1895年10月3日,在法蘭克福的克拉拉·舒曼家作客,這也是他們兩人的最後相聚
[3]
。
1896年5月,完成《四首嚴肅歌曲》(Op.121);5月20日,克拉拉·舒曼病故;5月24日,勃拉姆斯趕去參加克拉拉·舒曼的葬禮,到達波恩,已經晚了;9月3日,抵達卡爾斯巴特療養;10月2日,返回維也納
[3]
。
1897年3月7日,漢斯·裏希特指揮《第四交響曲》,勃拉姆斯出席觀看;3月13日,值小約翰·施特勞斯的歌劇《理智女神》首演時,勃拉姆斯最後一次出現於公眾面前
[3]
;4月3日,勃拉姆斯逝世,被埋葬在維也納的中心陵園
[4]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個人生活
愛情
友情
1851年,勃拉姆斯與小提琴演奏者約阿希姆相識後,成為了互相敬重的好友。成名後的勃拉姆斯為表示友情,將創作的《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a小調小提琴與大提琴協奏曲》獻給約阿希姆,兩次首演都由約阿希姆親自演奏而勃拉姆斯擔任指揮
[2]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主要作品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管絃樂作品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Op.68 | 1862年至1876年 | |
Op.73 | D大調第二交響曲 | 1877年 |
Op.90 | F大調第三交響曲 | 1883年 |
Op.98 | 1885年 | |
Op.11 | D大調第一號小夜曲 | 1860年 |
Op.16 | A大調第二號小夜曲 | 1858至1859年,1875年修改 |
Op.56a | 約瑟夫·海頓主題變奏曲 | 1873年 |
Op.80 | 1880年 | |
Op.81 | 1880年 | |
五首匈牙利舞曲 | 1874年和1876年 | |
Op.15 | 1859年 | |
Op.83 | 1881年 | |
Op.77 | 1878年 | |
Op.102 | a小調小提琴與大提琴協奏曲 | 1887年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室內樂
鋼琴參與的重奏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Op.34 | f小調鋼琴五重奏 | 1862至1864年 |
Op.25 | g小調第一鋼琴四重奏 | 1861年 |
Op.26 | A大調第二鋼琴四重奏 | 1861年 |
Op.60 | c小調第三鋼琴四重奏 | 1875年 |
Op.8 | B大調鋼琴三重奏 | 1854年,1891年(新版本) |
Op.40 | 降E大調鋼琴、小提琴和圓號三重奏 | 1865年 |
Op.87 | C大調鋼琴三重奏 | 1880年至1882年 |
Op.101 | c小調鋼琴三重奏 | 1886年 |
Op.114 | a小調鋼琴、單簧管和大提琴三重奏 | 1891年 |
Op.78 | G大調第一小提琴和鋼琴奏鳴曲 | 1878年至1879年 |
Op.100 | A大調第二小提琴和鋼琴奏鳴曲 | 1886年 |
Op.108 | d小調第三小提琴和鋼琴奏鳴曲 | 1886至1888年 |
小提琴和鋼琴諧謔曲 | 遺物中發現,1866年 | |
Op.38 | e小調第一大提琴和鋼琴奏鳴曲 | 1862年至1865年 |
Op.99 | F大調第二大提琴和鋼琴奏鳴曲 | 1886年 |
Op.120 | 單簧管和鋼琴的兩部奏鳴曲(1號f小調,2號降E大調) | 1894年 |
沒有鋼琴參與的重奏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Op.18 | 降B大調第一弦樂六重奏 | 1862年 |
Op.36 | G大調第二絃樂六重奏 | 1866年 |
Op.88 | F大調第一弦樂五重奏 | 1883年 |
Op.111 | G大調第二絃樂五重奏 | 1890年 |
Op.115 | b小調單簧管和絃樂五重奏 | 1891年 |
Op.51/1 | c小調第一弦樂四重奏 | 1873年 |
Op.51/2 | a小調第二絃樂四重奏 | 1873年 |
Op.67 | B大調第三絃樂四重奏 | 1876年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鋼琴作品
鋼琴獨奏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Op.1 | C大調第一鋼琴奏鳴曲 | 1853年 |
Op.2 | 升f小調第二鋼琴奏鳴曲 | 1852年 |
Op.5 | f小調第三鋼琴奏鳴曲 | 1853年 |
Op.4 | 降e小調諧謔曲 | 1854年 |
Op.9 | 舒曼主題變奏曲 | 1854年 |
Op.21/1 | 自作主題變奏曲 | 1857年 |
Op.21/2 | 匈牙利主題變奏曲 | 1861年 |
Op.24 | 亨德爾主題變奏曲 | 1861年 |
Op.35 | 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 | 1862年至1863年 |
Op.10 | 四部敍事曲 | 1854年 |
Op.76 | 八部鋼琴曲 | 1871年至1878年 |
Op.79 | 兩首鋼琴狂想曲 | 1879年 |
Op.116 | 七部幻想曲 | 1882年 |
Op.117 | 三部幕間曲 | 1892年 |
Op.118 | 六部鋼琴曲 | 1893年 |
Op.119 | 四部鋼琴曲 | 1893年 |
匈牙利舞曲(兩冊) | 1872年(對四手聯彈原作進行了加工) | |
兩首吉格舞 | 1927年於遺物中發現) | |
四首薩拉班德舞曲 | 1917年於遺物中發現 | |
五十一首鋼琴練習曲 | 1893年 |
四手聯彈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Op.23 | 舒曼主題變奏曲 | 1861年 |
Op.39 | 圓舞曲 | 1865年 |
匈牙利舞曲(四冊) | 1869年、1880年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管風琴作品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兩首前奏曲和賦格曲 | 1927年 |
降a小調賦格曲 | 1864年 |
“噢,悲痛,噢,傷心”的眾讚歌前奏曲和賦格曲 | 1882年 |
十一首眾讚歌前奏曲 | 1902年遺物中發現(Op.122)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聲樂作品
混聲合唱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Op.45 | 德意志安魂曲 | 1868年 |
Op.54 | 命運之歌 | 1871年 |
Op.55 | 勝利之歌 | 1872年 |
Op.82 | 哀樂 | 1881年 |
Op.89 | 命運女神之歌 | 1882年 |
Op.13 | 葬禮之歌(和吹奏樂器) | 1858年 |
女聲合唱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
Op.12 | 萬福瑪麗亞(用樂隊或管風琴伴奏) |
男聲合唱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Op.50 | 里納爾多(男高音聲部、男聲合唱和樂隊康塔塔) | 1863年至1868年 |
Op.53 | 狂想曲(女低音獨唱、男聲合唱與樂隊) | 1869年 |
獨唱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Op.3 | 六首敍事歌 | 1853年 |
Op.6 | 六首敍事歌 | 1852年 |
Op.7 | 六首敍事歌 | 1851至1853年 |
Op.14 | 八首歌曲與浪漫曲 | 1858年至1859年 |
Op.19 | 五首詩歌 | 1862年 |
Op.32 | 九首歌曲和敍事曲 | 1864年 |
Op.33 | 十五首浪漫曲,源自蒂克著作《瑪格羅妮》 | 1861年至1869年 |
Op.43 | 四首敍事曲 | 1857年至1864年 |
Op.46 | 四首歌曲 | 1864年至1868年 |
Op.47 | 五首歌曲 | 1858年至1868年 |
Op.48 | 七首歌曲 | 1853年至1868年 |
Op.49 | 五首歌曲 | 1868年 |
Op.57 | 八首歌曲和敍事歌曲 | 1871年 |
Op.58 | 八首歌曲和敍事歌曲 | 1871年 |
Op.59 | 八首歌曲和敍事歌 | 1870年至1873年 |
Op.63 | 九首歌曲和敍事歌 | 1873年至1874年 |
Op.69 | 九首敍事歌 | 1877年 |
Op.70 | 四首敍事歌 | 1875年至1877年 |
Op.71 | 五首敍事歌 | 1877年 |
Op.72 | 五首敍事歌 | 1876年至1877年 |
Op.84 | 五首浪漫曲和歌曲 | 1881年至1882年 |
Op.85 | 六首歌曲 | 1882年 |
Op.86 | 六首歌曲 | 1882年 |
Op.91 | 兩首敍事歌(女低音、中提琴和鋼琴) | 1863年至1884年 |
Op.105 | 五首歌曲(男低音) | 1886年至1888年 |
Op.106 | 五首歌曲 | 1885年至1888年 |
Op.107 | 五首歌曲 | 1886年至1888年 |
Op.121 | 四首嚴肅歌曲(男低音) | 1896年 |
- | 八首吉卜賽歌曲(根據Op.103加工而成) | 1889年 |
- | 雨之歌 | 1908年 |
- | 四十九首德意志民歌(七冊) | 1894年 |
- | 二十八首民歌 | 1926年遺物中發現 |
- | 十四首民間兒歌 | 1858年 |
二重唱
作品編號 | 作品名稱 | 創作時間 |
---|---|---|
Op.20 | 三首二重唱(女高音和女低音) | 1858年至1860年 |
Op.28 | 四首二重唱(女低音和男中音) | 1860年至1862年 |
Op.61 | 四首二重唱(女高音和女低音) | 1852年至1874年 |
Op.66 | 五首二重唱(女高音和女低音) | 1873年至1875年 |
Op.75 | 四首敍事曲和浪漫曲 | 1877年至1878年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創作特徵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總體特徵
作品概觀
勃拉姆斯是一位多產的作曲家,其作品除歌劇、戲劇音樂和標題交響樂之外,幾乎包括器樂和聲樂所有的體裁形式。奧地利歷史學家曼迪切夫斯基及其門生漢斯·加爾於1926年至1927年在萊比錫編輯出版他的全集共計26卷,其中有交響曲4部、序曲2首、鋼琴協奏曲和樂隊小夜曲各2部、小提琴協奏曲和大小提琴復協奏曲各一部;絃樂四重奏、鋼琴二重奏、四重奏和小提琴奏鳴曲各3首;絃樂六重奏、五重奏、大提琴奏鳴曲和單簧管奏鳴曲各2首;鋼琴五重奏、單簧管五重奏、鋼琴小提琴與圓號三重奏、鋼琴單簧管與大提琴三重奏各一首。鋼琴曲有奏鳴曲3首、狂想曲2首、間奏曲3首、圓舞曲16首、練習曲51首、匈牙利舞曲4冊以及用羅伯特·舒曼、喬治·弗里德里希·亨德爾、約瑟夫·海頓、尼科羅·帕格尼尼和以匈牙利主題寫的變奏曲等。歌曲有300多首,其中有聲樂套曲《瑪格羅妮》、《四首嚴肅歌曲》;還有用斯拉夫詩歌譜寫的獨唱曲與合唱曲20多首等
[10]
。
古典傳統
作為路德維希·凡·貝多芬、弗朗茨·舒伯特、羅伯特·舒曼的繼承人,勃拉姆斯始終堅持德奧的古典音樂傳統,將浪漫主義音樂的激情與嚴謹的古典形式結構結合起來,保持自己的藝術理想追求,音樂構思開闊而周密,形成手法運用力求簡潔精巧
[10]
。他遵循古典奏鳴曲原則和形式,從結構和內容上與古典主義時期的作曲家有着明顯的聯繫和鮮明的傾向。此外,他反對外在華麗,追求內在深刻含蓄的情感表現,無論在旋律、和聲、織體上都不落俗套,新穎而富有特色。如旋律出乎意料的寬闊進行,和聲以自然音體系為主,自由變換同名大小調,織體上有豐富的復調思維;遵循自然音體系但又突破大小調界限的和聲,樂隊色彩濃郁,鋼琴織體複雜多變,節奏富於動力性,豐富和發展了古典主義音樂的傳統
[11]
。
民間風格
勃拉姆斯作品的形象構成和音調基礎,植根於德國民間音樂。早在青年時期,他就開始收集、記錄和改編民歌,在自己的創作中,常常引用德國民歌平易、真切而温暖的音調,有意識地運用民間音樂的特點。在多民族聚居的維也納,他也十分注意吸收奧地利、捷克,特別是匈牙利民間歌曲、舞曲的精華,他改編的一些民間音樂小品,如《匈牙利舞曲》等,均通俗、親切。他對古典音樂傳統和民間音樂均同樣重視,對民間音樂的感情尤其深厚
[11]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交響曲
勃拉姆斯的交響曲雖然只有四部,但每一部都是精心琢磨的凝練之作。勃拉姆斯早在19世紀50年代就開始構思寫作交響曲,但對貝多芬的敬仰變成一種無形的壓力,使他不相信自己具有駕馭交響曲創作的能力,而將原來的構思定型為《第一鋼琴協奏曲》。《第一交響曲》也醖釀了長達20年,該作由於風格和手法上與貝多芬的近似而被當時的人稱為“貝多芬的第十交響曲”,它以英雄氣勢、傳統的四樂章結構,巴洛克復調對位技巧與古典動機發展手法的運用,以及各樂章曲式結構和調性的安排,尤其是無標題性的純器樂交響曲類型,顯示出勃拉姆斯交響曲與古典傳統的緊密聯繫,但它畢竟是屬於貝多芬之後半個多世紀的新時代,展示了勃拉姆斯所獨具的複雜凝重的織體、激情浪漫的旋律和濃郁厚重的總體風格
[2]
。
勃拉姆斯在傳統交響曲基本框架上進行了自己的創新,他的主題旋律類型多樣、富於浪漫特徵,大量類似優美歌曲的完整旋律氣息寬廣而個性突出。以《第一交響曲》為例,第四樂章的主部主題就是一首長大而完整的德國大學生歌曲,它的採用給勃拉姆斯純器樂交響曲增添了一種“標題”含義的暗示。第二樂章的雙簧管旋律婉約而深情,當它以小提琴獨奏的音色再現時更顯飄逸。而第三樂章單簧管的歌唱旋律同樣是流暢而温暖的風格。即使第一樂章主部主題激情迭宕、躍動起伏,也以其本身完整及強烈特徵主導着整個樂章
[2]
。
勃拉姆斯對交響曲結構的細節也做了變化處理,《第一交響曲》的第一樂章分量很重,但與後幾個樂章間的聯繫非常緊密,自然地趨向末樂章高潮尾聲。首尾樂章結構龐大,採用傳統奏鳴曲式,使用動機或主題的變化發展手法,但與古典交響曲強調的主題對比不同,而是更接近同時代李斯特、瓦格納的主題變奏或變形風格;對展開部也相應做了巧妙變更,勃拉姆斯的歌曲性主題不易於像動機般分割發展,因此展開部並不擔負戲劇性衝突的重任而顯得簡潔,甚至往往被省略,如末樂章(也是整部交響曲)的高潮是到再現部時才形成;而引子的篇幅和作用在首尾樂章中卻十分突出。第一樂章的引子運用復調音性思維,幾條旋律線重疊交織成厚重而緊張的音響,由它導引出的主部主題激情嚴峻而富於衝擊力。末樂章長大引子的內部已包含了多因素並置,圓號氣質高遠的悠長旋律預示着主部主題的寬闊和深沉;第三樂章與貝多芬的諧謔曲樂章氣質全然不同,也不是小步舞曲或其他維也納流行舞曲的簡單模仿,而是勃拉姆斯個性化的融合與創造。其他三部交響曲各自有其獨特處理,《第二交響曲》類似勃拉姆斯室內樂作品的抒情風格;《第三交響曲》第一樂章直接進入的主部主題,以大小調性關鍵性主和絃的混用顯示其浪漫特質;《第四交響曲》的第三樂章同樣適用省略展開部的奏鳴曲式,而末樂章是勃拉姆斯喜用的變奏曲式,採用了古老的帕薩卡利亞結構形式,以巴赫康塔塔(No.150)的主題作為固定低音而重複出現30次,這部創作於19世紀80年代的交響曲使用“過時的”形式和技巧,充分體現勃拉姆斯追求古典風格的情懷
[2]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室內樂
在勃拉姆斯作品中室內樂佔據很大比重,他的交響曲等大型作品也是在這些早期、中期室內樂中孕育而成。除去傳統形式的絃樂四重奏外,他經常嘗試使用鋼琴與其他樂器音色作各種重奏組合,由它自己擔任鋼琴演奏的部分。如鋼琴和小提琴、和大提琴、和中提琴的奏鳴曲及多首有單簧管參加的室內樂作品等。勃拉姆斯只創作了3首絃樂四重奏(Op.51的兩首和Op.67),它們同樣經過了長期醖釀和反覆修改。第一首c小調的首尾樂章與交響曲一樣佔有更重的分量,熱情衝動的主題具有動機展開的緊張和衝擊力,第二樂章浪漫抒情而第三樂章則缺乏貝多芬諧謔曲的張力而偏於平和典雅。第二首a小調更為柔和鬆弛,第一樂章主題暗含“F-A-F”的動機,這是勃拉姆斯經常使用的座右銘(《第三交響曲》第一樂章),意味着“自由而快樂”(Frei aber Froh)。第三首的主題豐富多樣,歡愉跳躍與綿延深情並存,末樂章又採用歌唱性主題與8個變奏的結構技法,這些雖沒有貝多芬四重奏的氣勢和深度,但顯示了勃拉姆斯自己的風格
[2]
。
《f小調鋼琴五重奏》是勃拉姆斯在19世紀60年代的作品,第一樂章的復調性思維和高超的對位技巧,主題動機在各段的延伸、衍變和發展,突然爆發的激情及迅速泄落,節奏的多變與聲部間的衝突,這一切造成勃拉姆斯音樂所持有的緊張、執着和內在的動力。慢樂章的親切、温和顯然與舒伯特風格相連;第三樂章類似貝多芬常用的諧謔曲風格,充滿振奮昂揚的精神;第四樂章冥想的引子之後回到第一樂章風格,形成前後呼應的結構。而《b小調單簧管和絃樂五重奏》是他晚期的重要作品,它的抒情伸展而又帶些憂鬱的色彩是勃拉姆斯的典型特徵,主題動機在四個樂章中隱現、貫穿,而第二樂章則哀婉悽情
[2]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鋼琴作品
勃拉姆斯所偏愛的變奏曲形式體現在鋼琴作品中,曾用舒曼、亨德爾、帕格尼尼等主題寫作變奏曲(其中有為一架鋼琴、兩架鋼琴或四手聯彈的變奏曲)。為鋼琴四手聯彈寫作的兩部《愛情圓舞曲》(Op.52a,1874年、Op.65a,1877年)以及21首匈牙利舞曲,都頗受喜愛,前者原為男女聲和鋼琴伴奏(四手聯彈)而作,後者勃拉姆斯層將其中的第1、3、10首改編成管絃樂曲(1873年)
[2]
。
勃拉姆斯的鋼琴曲風格響亮厚重,具有交響音樂的構思和氣勢,雙音程(3、6、8度)的大量使用,復旋律線條、復裝飾音和大量交錯的節奏使他的鋼琴技巧難度相當大。這種節奏一方面來自舒曼,一方面也來自勃拉姆斯所熟悉的維也納圓舞曲
[2]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聲樂作品
勃拉姆斯的聲樂作品數量大、種類多,200多首獨唱歌曲,大量有伴奏和無伴奏的、宗教性和非宗教性合唱及雙合唱曲,還有許多重唱曲(二重、四重)及聲樂套曲。他一生還整理改編多冊民歌集,包括德意志、奧地利和斯拉夫民族的,而匈牙利吉卜賽的民間歌曲得到勃拉姆斯的特殊重視。勃拉姆斯在這些改編中有為親切自然的民歌歌詞重新配曲,有些則為民歌簡單配置簡單明晰的和聲伴奏。勃拉姆斯自己的歌曲創作常常如同民歌般樸素動人,使人們很難區分哪些是民歌改編,而哪些又是勃拉姆斯自己的創作,《鐵匠》《媽媽,我有一個願望》《突然的小夜曲》《搖籃曲》《去看望愛人的路上》《啊,美麗的姑娘》《柳樹林中一小屋》等同樣是勃拉姆斯的優秀歌曲
[2]
。
還有大量的藝術歌曲是對複雜情感或心理感受的細膩描述,勃拉姆斯採用古典或當時詩人的詩歌,其選擇不像舒曼那樣嚴格。《要是我知道回頭路多好》《林中恬靜》《我的愛是青春》等都是其中的優秀作品,最後一部聲樂套曲《四首嚴肅的歌》取自聖經中有關死亡的主題,但像《德意志安魂曲》一樣充滿對生的思索並昇華到對愛的肯定
[2]
。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人物評價
這裏有一個人彷彿是上帝從天上派遣而來。這個人長着一張有趣的、年輕的臉,在演奏時顯得容光煥發,他那張漂亮的雙手能夠輕而易舉地處理好那些極其困難的章節(他演奏的作品都是很難的),現在又奉獻出這樣一些令人驚異的樂曲,當人們看到這個人坐在鋼琴旁時,確實會感到十分激動
[12]
。(鋼琴演奏者克拉拉·舒曼評)
勃拉姆斯雖然沒有寫出貝多芬式的第X交響曲,也未能譜出《第九交響曲》的結尾部分,儘管他有潛力做到這些,從而使前三個樂章變得更加精彩,但是通過對他的深入研究,我從他那恰如其分的處理手法,所表現出來的精神和真實性中彷彿看到了聚集着巴赫、亨德爾、莫扎特、海頓等人的古老的奧林匹斯山,從而身心都感到滿足
[12]
。(指揮家漢斯·馮·彪羅評)
他的作品隨着年齡的增長,越來越簡短、凝重、緊湊,令人感到越來越樸實。恰恰在他身上,人們可以看到他是經歷了一種不僅是朝着多面性,而且是向着樸實性的發展和開拓的。猶如他的偉大的先行者,勃拉姆斯又能力譜寫出這樣的歌曲:這些歌曲直到最小的細節都顯示出他的特點,然而聽起來又不失為民歌。或者,反過來説:他譜寫出來的是地地道道的民歌,然而卻又是出自勃拉姆斯之手
[12]
。(指揮家威廉·富特文格勒評)
勃拉姆斯既不是舒曼,也不是貝多芬的模仿者,然而卻又是一位音樂經典的收藏着。而他的這種保守主義是有道理的,因為他不是盲目地去接受傳統遺產,而是通過一種進一步深思熟慮的過程加以吸納,不忽略其中實質性的東西
[12]
。(學者達爾豪斯評)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後世影響
勃拉姆斯紀念館
勃拉姆斯紀念館位於漢堡彼得街,離作曲家出生處不遠,由1969年成立的勃拉姆斯學會管理。該紀念館樓上樓下各有一個大房間,展出各種照片、畫像及手稿,它們多為複製品,原件存於呂貝克的勃拉姆斯研究所或維也納的音樂愛好者協會。在紀念館中,可以看到勃拉姆斯的父母親、舒曼和克拉拉,他的兩位老師科塞爾和馬克森、約阿希姆、彪羅的肖像,還有他與小約翰·施特勞斯的合影。此外,該館重要的手稿複製品包括:《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e小調第四交響曲》《c小調絃樂四重奏》《a小調小提琴與大提琴協奏曲》
[7]
。
- 參考資料
-
- 1. 齊江編著.西方音樂史[M].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99-100.
- 2. 於潤洋.西方音樂通史[M].上海音樂出版社,2001:264-269.
- 3. 約翰納斯·弗爾納爾著,蘇德馨譯.勃拉姆斯——世界音樂大師傳記譯叢[M].中國廣播影視出版社,2000:240-268.
- 4. 漢斯·A.諾伊齊奇著,王慶餘、胡君亶譯.羅沃爾特音樂家傳記叢書:勃拉姆斯-年表[M].人民音樂出版社,2008(4):224-228.
- 5. 宋申編著.中外名曲欣賞指南[M].國防科技大學出版社,1987:210.
- 6. 田可文.西方音樂史[M].武漢測繪大學出版社,1999:125-128.
- 7. 胡志翔著.世界文化名人圖志.山東畫報出版社,2007:159-164.
- 8. 漢斯·A.諾伊齊奇著,王慶餘、胡君亶譯.羅沃爾特音樂家傳記叢書:勃拉姆斯-作品目錄[M].人民音樂出版社,2008(4):233-239.
- 9. List of works by Johannes Brahms .國際樂譜網[引用日期2020-06-03]
- 10. 黃鵬騰.西方音樂史[M].敦煌文藝出版社,2008(2):240-241.
- 11. 雷達編著.西方音樂史縱覽.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112-113.
- 12. 漢斯·A.諾伊齊奇著,王慶餘、胡君亶譯.羅沃爾特音樂家傳記叢書:勃拉姆斯-對勃拉姆斯的評論[M].人民音樂出版社,2008(4):229-231.
- 13. 約翰內斯·勃拉姆斯 .貓眼[引用日期2021-05-17]
- 14. 劉蔓.經典管絃樂作品大提琴聲部重要片段及演奏釋義:人民音樂出版社,2013.02:13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