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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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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傑(1745年12月12日 - 1829年5月17日)
美國政客,政治家,革命家,外交家,美國的國父,和美國(1789年至1795年)的第一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中文名
約翰·傑
國    籍
美國
出生日期
1745年12月12日
逝世日期
1829年5月17日

約翰·傑百科名片

Jay從1778年到1779年擔任大陸會議主席。在美國革命期間和之後,Jay是駐西班牙和法國大使,幫助時尚的美國外交政策,並確保大不列顛和法國第一共和國有利的合約。Jay也寫了聯邦黨人文集"隨着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詹姆斯麥迪遜"。
Jay作為一個新的聯邦黨領袖,紐約州州長,從1795年到1801年,他成為國家的領導反抗奴隸制度。他的前兩次在紐約嘗試解放奴隸,最後失敗了,但他在1799年的第三次嘗試成功了。 1799運動,逐步解放行動。在1829年他去世前成功的簽署解放所有奴隸的法律。

約翰·傑早期生活

約翰·傑出生

Jay出生於1745年12月12日,富裕的家庭,父母是在紐約市的商人。他是他們家第八個孩子和第六個兒子。Jay的家庭起源於法國的胡格諾並紐約市發展。在1685年的南特敕令被撤銷,從而取消新教徒的權利和沒收他們的財產。其中受影響的人是Jay的父親的祖父,奧古斯傑,因為他法國來到紐約建立了Jay的家族。約翰的父親有十個孩子。但是十個兒童中有隻有7個存活。Jay出生後,他的家人從曼哈頓搬到黑麥。

約翰·傑教育

Jay在黑麥,紐約度過了他的童年,和他的父親一樣,是一個堅定的輝格派。他由私人教師的教育下到8歲,在1756年,他被送到新羅謝爾研究根據英國聖公會教會學校。三年後,他回到家開始自學,師從喬治穆瑞。 1760年,Jay在國王學院繼續他的研究。1764年,他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成為了本傑明基薩姆的法律書記員。

約翰·傑在美國革命期間

在紐約建立合理適度的聲譽後,Jay主持了第一和第二次辯論是否宣佈獨立的大陸代表大會。他試圖調和與英國的殖民者的矛盾,直到“獨立宣言”。Jay的看法變得更為激進,隨着事件的發展,他成為了一位熱切的分裂主義者,企圖移動紐約。
“巴黎條約”,Jay站在最左端
在1774年,大陸會議結束時,Jay返回紐約。之後,他擔任紐約市的委員會六十人之一,他試圖讓一個非進口協議在第一大陸國會通過,他成功了。於是Jay被選為紐約的第三個省代表,在那裏他起草了紐約的“憲法”。1777年Jay成為新紐約最高法庭首席法官,他擔任了兩年。
大陸國會轉向Jay的對手,前任主席亨利勞倫斯,3天后,Jay成為大陸會議主席。Jay在1778年12月10日到1779年9月28日間擔任大陸會議主席。

約翰·傑作為一名外交官

在1779年9月27日,Jay被任命為駐西班牙外交部長。他的任務是獲得財政援助,商業條約,承認美國獨立。西班牙的皇家法院拒絕正式接受並承認美國部長Jay,直到1783年美國獨立。然而,Jay説服西班牙向美國政府貸款$ 170,000。1782年5月20日,他離開了西班牙。
1782年6月23日,Jay到達巴黎談判。本傑明富蘭克林是黨內最有經驗的的外交官,因此,Jay希望擔任他附近的職位,以學習他的談判技巧。

約翰·傑紐約總督

在1795年5月,Jay選為被紐約州州長。從1795年6月29日,他開始為最高法院服務,並擔任總督6年,直到1801。
1801年,Jay下降聯邦黨人再提名為省長,在紐約Westchester縣,退休並開始農民的生活。他退休後不久,他的妻子去世了。Jay的身體依然健康,並繼續農場和政治逗留。

約翰·傑去世

在1829年5月14日晚,Jay由中風引起腦性癱瘓。他在紐約的貝德福德醫院住了三天,並在5月17日死亡。Jay選擇在黑麥火花自己,因為那裏有他的童年。
現在,Jay的公墓位於波士頓郵報路歷史街區。公墓是Jay的後裔守護,並保持向公眾開放。

約翰·傑家庭

1774年4月28日,Jay於新澤西州州長威廉利·文斯頓的大女兒薩拉·凡·布魯格·文斯頓結婚。她陪同Jay到西班牙,後來與他回到巴黎,在那裏他們與本傑明富蘭克林居住在帕西,他們有六個孩子:彼得奧古斯都(1776),蘇珊(1780年),瑪麗亞(B. 1782年),安(1783),威廉(生於1789年),和薩拉路易莎(1792)。Jay的哥哥詹姆斯是第一個支持在革命獨立的醫生,但後來他的忠誠顯得比較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