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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計
(根據系統分析的結果運用系統科學的思想和方法)
鎖定
- 中文名
- 系統設計
- 外文名
- System design
- 設計方法
- 歸納法、演繹法
- 目 的
- 設計出滿足要求的新系統的過程
- 設計原則
- 可擴展性、易用、階段開發原則
- 設計要素
- 功能、輸入、輸出、層次等
系統設計簡介
進行系統設計時,必須把所要設計的對象系統和圍繞該對象系統的環境共同考慮,前者稱為內部系統,後者稱為外部系統,它們之間存在着相互支持和相互制約的關係,內部系統和外部系統結合起來稱作總體系統。因此,在系統設計時必須採用內部設計與外部設計相結合的思考原則,從總體系統的功能、輸入、輸出、環境、程序、人的因素、物的媒介各方面綜合考慮,設計出整體最優的系統。進行系統設計應當採用分解、綜合與反饋的工作方法。不論多大的複雜系統,首先要分解為若干子系統或要素,分解可從結構要素、功能要求、時間序列、空間配置等方面進行,並將其特徵和性能標準化,綜合成最優子系統,然後將最優子系統進行總體設計,從而得到最優系統。在這一過程中,從設計計劃開始到設計出滿意系統為止,都要進行分階段及總體綜合評價,並以此對各項工作進行修改和完善。整個設計階段是一個綜合性反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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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計通常應用兩種方法:一種是歸納法,另一種是演繹法。應用歸納法進行系統設計的程序是:首先儘可能地收集現有的和過去的同類系統的系統設計資料;在對這些系統的設計、製造和運行狀況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根據所設計的系統的功能要求進行多次選擇,然後對少數幾個同類系統作出相應修正,最後得出一個理想的系統。演繹法是一種公理化方法,即先從普遍的規則和原理出發,根據設計人員的知識和經驗,從具有一定功能的元素集合中選擇能符合系統功能要求的多種元素,然後將這些元素按照一定形式進行組合(見系統結構),從而創造出具有所需功能的新系統。在系統設計的實踐中,這兩種方法往往是並用的。
系統設計起源
系統( System)一詞來源於古希臘語,是由部分組成整體的意思。古希臘哲學家把世界分成由水、火、土、氣四種元素組成的系統,中國古代則提出金、木、水、火、土的“五行”説。無論東西方都將世界看成是一個系統。雖然各種系統千差萬別,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首先每一個系統都包含許多子系統,子系統則由一些更小的分系統組成,後者又包含一些更小的小系統。其次構成一個系統的許多子系統和更小的小系統之間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為了一個共同目標結成一個系統整體。而這個系統總體又從屬於一個更大的系統。我們可以給“系統”下一個定義: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的若干組成部分結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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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提出“系統論”的是美籍奧地利理論生物學家貝塔郎菲( LudwigVon Bertalanffy,1901-1972)。1937年他在美國芝加哥大學的哲學討論會上提出了一般系統論概念。貝塔郎菲認為,任何系統都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它不是各個部分的機械組合或簡單相加,系統的整體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狀態下所沒有的新質。他用亞里士多德的“整體大於部分之和”的名言來説明系統的整體性,反對那種認為要素好整體性能就一定好的觀點。同時,他還認為,系統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而是每個要素在系統中都處於一定的位置上,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間相互關聯,並構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要素是整體中的要素,如將要素從整體中分割出去,它將失去要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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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設計的環境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影響設計的因素更為複雜,以往那種憑藉設計師的直覺和經驗開展設計的方法受到了很大的挑戰。“系統性思考是非線形的注重縱橫向及多向問題的探究,其思維是面的甚至是立體性的。”因此,系統設計需要帶着一定的目的,把對象作為整體來看待。系統設計是合理設計、開發和運用系統的思想和方法論,“是將對象看作由多重因素交織構成的一個系統,並以此為基點展開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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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計設計原則
系統設計系統性
系統設計經濟性
經濟性原則是指在滿足系統要求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少系統的費用支出。一方面,在系統硬件投資上不能盲目追求技術上的先進,而應以滿足系統需要為前提。另一方面,系統設計中應避免不必要的複雜化,各模塊應儘可能簡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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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計可靠性
可靠性既是評價系統設計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又是系統設計的一個基本出發點。只有設計出的系統是安全可靠的,才能在實際中發揮它應有的作用。一個成功的管理信息系統必須具有較高的可靠性,如安全保密性、檢錯及糾錯能力、抗病毒能力、系統恢復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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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計管理可接受
一個系統能否發揮作用和具有較強的生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管理上是否可以接受。因此,在系統設計時,要考慮到用户的業務類型、用户的管理基礎工作、用户的人員素質、人機界面的友好程度、掌握系統操作的難易程度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因此在系統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才能設計出用户可接受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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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計方法
系統設計的方法主要包括:結構化生命週期法(又稱瀑布法)、原型化方法(迭代法)、面向對象方法。按時間過程來分,開發方法分為生命週期法和原型法,實際上還有許多處於中間狀態的方法。原型法又按照對原型結果的處理方式分為試驗原型法和演進原型法。試驗原型法只把原型當成試驗工具,試了以後就拋掉,根據試驗的結論做出新的系統。演進原型法則把試好的結果保留,成為最終系統的一部分。按照系統的分析要素,可以把開發方法分為三類:(1)面向處理的方法( Processing Oriented,PO);(2)面向數據的方法(DataOriented,DO);(3)面向對象的方法( Object Oriented,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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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設計通常應用兩種方法:一種是歸納法,另一種是演繹法應用歸納法進行系統設計的程序是:首先儘可能地收集現有的和過去的同類系統的系統設計資料;在對這些系統的設計、製造和運行狀況進行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根據所設計的系統的功能要求進行多次選擇,然後對少數幾個同類系統作出相應修正,最後得出一個理想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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