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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

鎖定
《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獲粵桂兩省區正式批覆實施,這不僅標誌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也標誌着粵桂合作和珠江-西江經濟帶建設進入了務實合作的新階段。這也是粵桂兩省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實踐。 [1] 
中文名
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
類    型
發展規劃
地    區
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
性    質
貫徹落實我國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規劃背景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國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粵桂兩省區積極探索跨省區合作發展新途徑,突破行政區劃限制,在兩省區交界區域建立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並於2012年11月共同簽署《關於建設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的指導意見》。去年5月,兩省區簽署《關於進一步深化合作的會談紀要》,明確提出加快建設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
規劃提出,試驗區立足西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以市場為導向,以機制體制創新為動力,進一步優化空間佈局、對接基礎設施、強化產業聯動,集粵桂資源、產業及政策優勢,將試驗區建設成為承東啓西的戰略樞紐及粵桂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的示範區。

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規劃範圍

試驗區範圍由主體區和拓展區組成,共140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區沿西江南岸以省界為軸,梧州、肇慶各佔8平方公里(含拓展區各3平方公里),共計16平方公里。試驗區重點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製造業、傳統資源型產業、物流及生產性服務產業、旅遊養生及文化創意產業和現代農業產業6大產業。到2015年、2020年和2030年,試驗區開發建設面積分別達到15平方公里、50平方公里和140平方公里,地區生產總值分別達到150億元、300億元和1000億元。

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管理模式

試驗區積極探索跨區域合作與開發管理的新機制、新模式,採用“兩省區領導、市為主體、獨立運營”,“統一規劃、合作共建、利益共享”,“政策疊加、擇優適用、先行先試”的合作機制與市場化運作、合力發展的開發模式。管理架構按照“小機構,大服務”和“精減、統一、效能”的原則,建立和完善試驗區聯合工作領導小組、管理機構、開發建設公司三層管理運行架構的準政府體制,在決策和管理上體現政府的強力領導,在經營服務上挖潛和發揮市場的功能,實現“決策機構一元化,管理機構行政化,服務機構企業化”的扁平式直線職能型組織結構
在政策支持上,在賦予試驗區共享兩省區及所在市的相關政策並擇優適用的同時,兩省區將在產業和基礎設施項目、用地、金融等方面加大對試驗區更多的政策支持。
梧州、肇慶兩市主要領導表示,要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狠抓落實,努力把試驗區建設成為珠江-西江經濟帶新增長極、西江流域生態共建區、省際合作機制創新區和東西部合作示範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