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粵中行政區
鎖定
- 中文名
- 粵中行政區
- 所屬地區
- 廣東省
- 下轄地區
- 高明、鶴山、三水、番禺等
- 所屬國家
- 中國
粵中行政區行政區劃
1952年,撤西江專區改設粵中行政區,原西江專區所屬高要、廣寧、四會、新興、羅定、雲浮、鬱南、德慶、封川、開建10縣;原珠江專區所屬中山、順德、南海、三水、番禺、東莞、寶安7縣;原東江專區所屬博羅、龍門、增城3縣;原粵中專區所屬新會、鶴山、高明3縣和原屬廣西省的懷集縣;並設漁民縣。
[1]
1953年,撤銷三埠鎮,併入開平縣(屬粵西行政區);原中山縣的石岐鎮升格為石岐市;漁民縣改名珠海縣。
1954年,粵中行政區轄中山、順德、南海、三水、番禺、東莞、寶安、增城、博羅、龍門、珠海、新會、高明、鶴山、封開、懷集、高要、廣寧、四會、新興、羅定、雲浮、鬱南、德慶24縣以及石岐、江門、佛山3個地級市。
[1]
粵中行政區遷址改制
1954年6月,中共粵中區黨委、粵中行署由江門市遷入佛山市大福路10號。
粵中行政區佛山專區
1956年2月,粵中行署改制,成立中共佛山地委、佛山專區,因駐地佛山得名,轄中山、珠海、番禺、順德、南海、三水、新會、鶴山、高明、台山、開平、恩平、花縣13縣以及石岐、江門、佛山3個地級市。
詳見佛山專區
粵中行政區佛山地區
1970年,佛山專區更名為佛山地區,佛山、江門改為縣級市。佛山地區轄南海、順德、三水、高鶴、台山、恩平、番禺、中山、珠海、新會、開平、斗門12縣和佛山、江門兩市。
詳見佛山地區
粵中行政區佛山市
1983年6月,撤銷佛山地區,原佛山地區與原佛山市合併為佛山市(地級),實行市領導縣體制,下轄南海、順德、三水、高明、中山5縣。
1984年6月,佛山市轄汾江區(1986年易名為城區)、石灣區、南海、順德、高明、三水縣,代管中山市。
1988年1月,中山市從佛山市劃出,升為地級市。
1992-1994年,順德、南海、三水、高明先後撤縣設市(縣級),由佛山代管。
2002年12月,撤銷原佛山城區、石灣區,設立佛山市禪城區,撤銷縣級南海市、順德市、三水市和高明市,設立佛山市南海區、順德區、三水區和高明區。
- 參考資料
-
- 1. 中國廣東省行政區劃(1952~1954年)在線歷史地圖 .OSgeo中國[引用日期202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