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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中行政區

鎖定
粵中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已撤銷的行政區,在今廣東省南部。1952年,置粵中行政區及粵中行署,由原珠江專區西江專區合併而成,行署駐江門市。1954年6月,中共粵中區黨委、粵中行署由江門市遷入佛山市大福路10號。下轄中山順德南海三水番禺東莞寶安增城博羅龍門珠海、新會、高明鶴山封開懷集高要廣寧四會新興羅定雲浮、鬱南、德慶24縣以及石岐、江門佛山3個地級市。
中文名
粵中行政區
所屬地區
廣東省
下轄地區
高明、鶴山、三水、番禺等
所屬國家
中國

粵中行政區行政區劃

1952年,撤西江專區改設粵中行政區,原西江專區所屬高要、廣寧、四會、新興、羅定、雲浮、鬱南、德慶、封川、開建10縣;原珠江專區所屬中山、順德、南海、三水、番禺、東莞、寶安7縣;原東江專區所屬博羅、龍門、增城3縣;原粵中專區所屬新會、鶴山、高明3縣和原屬廣西省的懷集縣;並設漁民縣。 [1] 
1953年,撤銷三埠鎮,併入開平縣(屬粵西行政區);原中山縣的石岐鎮升格為石岐市;漁民縣改名珠海縣。
1954年的粵中行政區 1954年的粵中行政區
1954年,粵中行政區轄中山、順德、南海、三水、番禺、東莞、寶安、增城、博羅、龍門、珠海、新會、高明、鶴山、封開、懷集、高要、廣寧、四會、新興、羅定、雲浮、鬱南、德慶24縣以及石岐、江門、佛山3個地級市。 [1] 

粵中行政區遷址改制

1954年6月,中共粵中區黨委、粵中行署由江門市遷入佛山市大福路10號。

粵中行政區佛山專區

1956年2月,粵中行署改制,成立中共佛山地委、佛山專區,因駐地佛山得名,轄中山、珠海、番禺、順德、南海、三水、新會、鶴山、高明、台山、開平、恩平、花縣13縣以及石岐、江門、佛山3個地級市。

粵中行政區佛山地區

1970年,佛山專區更名為佛山地區,佛山、江門改為縣級市。佛山地區轄南海、順德、三水、高鶴、台山、恩平、番禺、中山、珠海、新會、開平、斗門12縣和佛山、江門兩市。

粵中行政區佛山市

1983年6月,撤銷佛山地區,原佛山地區與原佛山市合併為佛山市(地級),實行市領導縣體制,下轄南海、順德、三水、高明、中山5縣。
1984年6月,佛山市轄汾江區(1986年易名為城區)、石灣區、南海、順德、高明、三水縣,代管中山市。
1988年1月,中山市從佛山市劃出,升為地級市。
1992-1994年,順德、南海、三水、高明先後撤縣設市(縣級),由佛山代管。
2002年12月,撤銷原佛山城區、石灣區,設立佛山市禪城區,撤銷縣級南海市、順德市、三水市和高明市,設立佛山市南海區、順德區、三水區和高明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