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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嫋
鎖定
- 中文名
- 簪嫋
- 級 別
- 第三級
- 待 遇
- 略優於無爵之人,需服役
- 朝 代
- 秦、漢
簪嫋釋義
簪嫋命名
命名之意有二説。《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注:“以組帶馬曰嫋。簪嫋者,言飾此馬也。”組即絲帶。顏説認為有此爵者,可在馬上加絲帶為標誌。《續漢書·百官志》劉昭注引劉劭《爵制》以爵名為“簪褭”,謂“簪褭,御駟馬者。要褭,古之名馬也。駕駟馬者其形似簪,故曰簪褭也。”按第四級“不更”始得免充輪流服役之兵卒,第三級還不能享此優待,僅略優於無爵之人。公元前186年漢代的《田律》和《户律》規定受田數額為簪嫋3頃(300畝),簪嫋3宅(宅地的標準是以30步見方的土地為一“宅”)。
簪嫋秦國爵位
出土秦代竹簡表明:在軍中,每頓吃的飯菜因爵位不同而不同。簪嫋可以有精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乾草半石。
秦國的二十等爵可分為四類:
相當於諸侯的是十九和二十級:關內侯、徹侯
而18級和18級以下“則如吏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