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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毓並

鎖定
範毓並(1678~1751),字芝巖,山西介休張原村人。清康熙、乾隆年間著名皇商。康熙徵準噶爾,範氏捐米助軍,以一百二十金致一石。 [1] 
中文名
範毓並
民    族
籍    貫
介休張原村人
職    業
皇商
芝巖
性    別

目錄

範毓並生平

少習武藝,康熙末年中武舉,授衞千總。以轉運糧餉佐軍,擢守備。累遷至直隸天津鎮總兵。雍正初,自河南河北鎮總兵,移調廣東潮州鎮總兵。上疏請令潮州營兵按照河北營兵操練,兼習長槍、短棍、連接棍等技藝。旨命與總督鄂彌達、提督張溥議定。鄂彌達等上言:廣東山海交錯,軍械以火槍最宜,次則弓箭、藤牌、挑刀等。稱毓並所議在廣東不適宜。朝廷不韙鄂彌達等所議,仍嘉毓並中肯直言。不久,嘉應、潮陽遇颶風,海岸潰決。範毓並聞訊,命部屬注意安撫災民。
乾隆初,署廣東提督。廣州府設海關,凡船隻停舶,皆納關税。範毓並聞商船民舟為躲避反覆徵税,遇大風均不敢停泊,造成多起翻船事故。遂疏請商舟寄泊,非本地交易不得徵税。後丁憂回籍,服滿,授直隸正定鎮總兵。曾兩請效力邊疆,優詔不許。不久,以老病致仕歸裏。卒於家中。 [1] 

範毓並事蹟

範氏家族早在明代中葉就“市易邊城”,為張家口貿易八大家之一。由於對滿清貢獻財貨,久著信義,清世祖入關定鼎後,便召賜為皇商。當時清廷鑄錢需要大量銅,範父範三拔請減價包運銅貨,經清廷批准,範氏等幾家,於康熙三十八年(1699),開始了進口日銅的中日貿易。此時,20歲的範帶着船幫經商於塞北各地,當其父承辦進口日銅不久,因病休養。他便挑起進口日銅的重擔,帶領船幫往來於中日之間進行貿易。每年進銅數百萬斤,均用最低價賣給國家。與範氏一起承辦者共有6人。其他5人經常任意揮霍錢財,滿足私慾,10多年共虧損銀83萬兩,按理當受國家處罰。他付出巨大犧牲,獨立進行了補償,使大家免於受罰。後來由於日本限制日銅出口,清廷出現銅荒,於康熙五十五年改由8省承辦,範氏暫停止了對日貿易。
康熙六十五年(1721),準葛爾叛亂,清政府派兵征剿,運送軍糧十分困難。範從小熟悉沙漠路途,便與弟弟申請自願辦糧售軍。於是從雍正初年開始,輾轉沙漠,萬里迢迢,歷盡艱辛,將軍糧按時運送前線。廉價供售軍用,節省庫銀億萬多兩。軍帥將他兄弟功勞上奏皇帝,賜兄為太僕寺卿,弟為布政使司參政。
由於清廷銅源緊張,乾隆三年(1738)清廷又起用範氏承辦進口日銅,範受命將日銅輸入後任低價交售國家,但年年出現虧損。曾上奏朝廷,未被重視。乾隆十五年後,範因病回家養老,對日貿易由其子清柱及侄兒清濟續辦,到乾隆四十六年(1783),虧損已高達一百五六十萬兩銀。因虧損甚巨,乾隆四十八年(1783)被滿門查抄,範氏皇商生涯,至此宣告結束。

範毓並評價

範作為一個精明幹練的皇商,成功的商賈大家,他的突出之處,一是有非凡的吃苦耐勞和創業精神;二是有經商發財、不忘愛國的思想;三是對家族、號友嚴格管理和要求。當他告老還鄉,將事業交給他的下一代之後,時隔不久,就出現了事業的危機,並遭致家敗,這有清廷腐敗專制壓抑的原因,也有範氏下一代在經營管理不善的原因。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