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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時繹

鎖定
範時繹(?—1741年),漢軍鑲黃旗人,兵部尚書範承勳之子,清朝開國元勳范文程之孫,官至署理兩江總督工部尚書、總管內務府大臣。
本    名
範時繹
所處時代
清朝
逝世日期
1741年
旗    籍
漢軍鑲黃旗
官    職
署理兩江總督工部尚書、總管內務府大臣
父    親
兵部尚書範承勳
祖    父
范文程

範時繹人物生平

初授佐領,遷參領。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授馬蘭口副將。二月,擢總兵
雍正四年(1726年)四月,署理兩江總督。八月,遷正藍旗漢軍都統
雍正五年(1727年)六月,改任鑲白旗漢軍都統,仍署兩江總督。十二月,範時繹上書説:“請自雍正六年始,江蘇、安徽各州縣應徵丁銀,均入地畝內徵收。”地丁並徵始此。
雍正六年(1728年),授户部尚書,仍署理總督。範時繹在任的時候,曾經上疏請求就通州的運河入海處,修建涵洞以儲蓄水源和防洪。修復揚州的水利,疏浚河流的入海口,疏通了車路、白塗、海溝各個河流,泰州運鹽的運河修建了大堤。鹽城、如皋的河流入海處,範時繹都為之閘若涵洞。釐兩淮鹽政,增漕標廟灣、鹽城二營兵吏。皆下部議行。雍正帝因為蘇、松多處有很多盜賊,巡撫陳時夏和範時繹戢盜的辦法很少,命他把江蘇七府五州的盜賊案件交給浙江總督李衞管理。李衞訪得江寧有張雲如者以符咒惑人,謀不軌,於是遣遊擊馬空北攜帶文書捉拿,而範時繹及按察使馬世烆迴護失察,且而範時繹曾與張雲如往還,李衞因此彈劾範時繹。
雍正八年(1730年),雍正帝命尚書李永升審理這件案子,結果查實,張雲如被殺,範時繹、馬世烆被解任。之後召還京師,雍正帝命他前去管理太平峪的皇陵吉地。很快又命範時繹協理河東河務,河東總督田文鏡又因為範時繹誤工而彈劾他,雍正帝諭曰:“朕因為範時繹是勳臣的後人,才加以重用。朱鴻緒嘗奏範時繹廉潔,至日用不能給,朕深為動念,優與養廉。後知範時繹例所當得,未嘗不取。朕猶令增糈,蓋欲遂成其廉,使殫心力於封疆也。顧範時繹袒私交,容奸宄,朕復密諭李衞善為保全。且範氏為大僚者,惟範時繹及其從弟範時捷,勳臣後裔,漸至零落,朕心不忍,所以委曲成全之者至矣。覆命協理河務,豈意伏汛危急,範時繹安坐於旁,置國事弁髦,視民命草芥。負恩瘝職,他人尚不可,況時繹乎?”逮治,部議坐雲如獄論斬,雍正帝復特宥之。授鑲藍旗漢軍副都統。
雍正十年(1732年)四月,範時繹又被任命為工部尚書,兼鑲黃旗漢軍都統。七月,兼管刑部事。不久,命兼管兵部事,不必再兼刑部。
雍正十一年(1733年),兼內務府總管
雍正十二年(1734年),雍正帝以範時繹玩愒性成,罷免工部尚書。
雍正十三年(1735年),又因為以侍衞保柱彈劾他行賄,下部議罪,很快被赦出。
乾隆六年(1741年)逝世。 [1-2] 

範時繹家族成員

祖父:范文程
父親:範承勳

範時繹史籍記載

《清史稿·卷二百三十二·列傳十九》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