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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承勳

鎖定
範承勳(1641年-1714年),字蘇公,號眉山,自稱九松主人,遼寧撫順人,隸屬漢軍鑲黃旗,清朝大學士范文程第三子,福建總督範承謨之弟,中國清代官員。 [3] 
範承勳憑藉父蔭歷任御史、郎中。1680年,譚弘背叛,受命與郎中額爾赫圖如彝陵,趣將軍噶爾漢戰,並督湖廣轉粟運軍。次年進師雲南,命趣軍督餉如故。1683年,還京,監崇文門税。1684年,舉廉吏,擢內閣學士,1686年,擢雲貴總督,疏定雲南援援剿兩協駐軍地,裁貴州衞十五、所十,改幷州縣,並增設縣七。歷官至雲貴總督。1688年,平湖廣兵亂,疏罷雲南鑄錢,用銀款待。 [3] 
1689年,上命郎中温葆會承勳等如東川檄安氏獻阿所,三藩之亂時,督運糧餉幹湖廣、雲南,有功勞。1690年,疏定雲南秋糧,本折兼納,1692年,疏設永北鎮,罷洱海營,增置大理府城守將吏。1693年,入朝覲見。1694年,遷都察院左都御史,6月出任兩江總督。1699年,任兵部尚書。1700年,命監修高家堰堤工。1704年,工程竣工,加太子太保。1714年,卒。 [3] 
別    名
九松主人
蘇公
眉山
所處時代
清朝
出生地
遼寧撫順
出生日期
1641年
逝世日期
1714年
本    名
範承勳
旗    籍
漢軍鑲黃旗
官    職
至雲貴總督、江南江西總督、兵部尚書、太子太保
父    親
開國元勳范文程
兄    長
福建總督範承謨
兒    子
工部尚書範時繹

範承勳人物生平

古籍 古籍
廕生國子監讀書。康熙三年(1664),授工部員外郎。康熙七年(1668),遷刑部郎中,十二月,充大清會典纂修官。
康熙十六年(1677),授江南道監察御史,巡視西城,疏請勒監生生員南籍冒北者歸籍,從之。康熙十八年(1679),協理河南道事。
康熙十九年(1680)閏八月,奉旨甄別滿洲、漢軍科道不稱職者,對品調用,範承勳議留,特旨着去任,改補吏部郎中。九月,川東譚弘巫山(今屬重慶)叛亂,康熙帝命範承勳與户部郎中額爾赫圖馳赴彝陵(今湖北宜昌),催促將軍噶爾漢作戰。十一月,督湖廣進蜀糧餉。
康熙二十年(1681)三月,譚弘死,其子譚天秘遁走,提督徐治都進剿,以轉餉艱難,自萬縣(今重慶萬州)還駐夔州(今重慶奉節),諭範承勳乘川峽未漲,速運糧濟軍。四月,大軍進定雲南,覆命催促噶爾漢軍,仍兼理糧務。
康熙二十二年(1683),還京,監崇文門税。
康熙二十三年(1684),上命九卿詹事科道舉廉吏,範承勳與焉,遷內閣學士
康熙二十四年(1685),授廣西巡撫,上任前辭別康熙帝時,康熙帝説:“爾父兄皆曾宣力於國,爾今為巡撫,錢穀刑名雖系職任,其最要者在潔己愛民,若聽信幕客沽名妄作,強不知以為知,欺人欺己,大為不可,爾宜戒之”。疏免容縣鬱林州追徵陷賊後逋賦;定諸屬徵米,本折兼納。
康熙二十五年(1686),擢雲貴總督,疏定雲南援剿兩協駐軍地,裁貴州衞十五、所十,改幷州縣,並增設縣七。康熙二十六年(1687),彈劾提督萬正色婪賄侵餉,康熙帝命侍郎多奇、富拉塔往鞫,確認後論絞,奉旨萬正色從寬免死,革提督任。
康熙二十七年(1688)七月,湖廣裁兵造成譁變,訛言四起,範承勳嚴禁密緝。雲南時歲鑄錢,錢壅積,軍餉十之三皆予錢,軍勿便。會移左協赴尋甸,七月十六日,遂鼓譟為變,與營將格鬥潰走,範承勳誅其渠任二等八名,省城營兵復謀於二十一日倡亂,範承勳先期密擒叛首唐金等十三名正法,亂乃弭。遂疏罷雲南鑄錢,以銀供餉。
康熙二十八年(1689),番阿所殺土目魯姐及其母弟妹九人,欲據其地,有僕曰者克以魯姐妻瞿氏、幼子魯聚走免,諸彝人扶為目。阿所走匿東川,結交土婦安氏孫祿世豪,掠錢匠村、苦竹壩彝民牲畜,進犯姜州堡。事聞,康熙帝命郎中温葆會範承勳等如東川檄安氏獻阿所,斬之。
雲南自吳三桂亂後,康熙二十一年訖二十七年,逋屯賦當補徵,範承勳疏請分年附徵,上命悉蠲之。康熙二十九年(1690),疏定雲南秋糧,本折兼納,貴州提督馬三奇請軍餉折銀,範承勳疏言:“折賤困兵,折貴病民,宜以時損益。秋成,各府察巿值,本折兼納。”康熙三十一年(1692),疏設永北鎮,罷洱海營,增置大理府城守將吏。
康熙三十二年(1693),康熙帝謁孝陵,範承勳迎覲米峪口,諭曰:爾系盛京舊人,爾父兄累朝效力,爾兄又為國盡節。朕因見爾,思及爾兄,心為慘切,不見爾八九年矣。爾鬚髮遂皓白如此,今因郊外寒冷,將朕貂帽、貂褂、白狐腋袍賜爾,此時更換,恐受風寒,明日可服之來,謝恩。賜御書“世濟其美”匾額。
康熙三十三年(1694),遷都察院左都御史。六月,江南江西總督傅拉塔卒,範承勳補授江南江西總督。並諭:“承勳堅定平易,當勝此任。”範承勳上任,琉移鳳陽關監督駐正陽關。江西民納糧,出貲俾吏輸省城,謂之腳價,尋以違例追入官,範承勳疏請罷追,部議不可,上特允其請。江南地卑濕,倉谷易朽蠹,承勳疏請“江蘇、安徽諸州縣,歲春夏間,以倉谷十二三平糶,出陳易新”。又以江南賦重,疏請“州縣經徵分數,視續完多寡為輕重。康熙十八年後逋賦分年附徵,俾寬吏議,紓民力”。皆如議行。康熙三十五年(1696),淮、揚、徐諸府災,疏請發省倉米十萬石,續借京口留漕鳳倉存麥,治賑,民賴以全。
康熙三十八年(1699),授兵部尚書。康熙三十九年(1700),命同工部尚書王鴻緒監修高家堰堤工。尋以與河道總督張鵬翮意見不合,撤回。
康熙四十三年(1704)四月,以老乞休,允之。十二月,工成,加太子太保,晉五級。
康熙五十三年(1714),卒。 [1-2] 

範承勳家族成員

先祖:北宋名臣范仲淹 父親:范文程 兄弟:範承蔭、範承謨、範承斌、範承烈、範承祚
子:範時繹,累官至工部尚書 [2] 

範承勳人物評價

康熙三十三年(1694),範承勳出任兩江總督。範承勳南下視察上海,場面豪華奢侈不必説,犒賞、禮儀卻件件照收不誤,縣中費銀5000兩。海關官特備豪華遊船從蘇州趕到上海,擺酒於船內,演戲飲酒而去,禮金亦費500兩。上海縣人姚廷遴的日記體《歷年記》憤慨寫道:“作用如此,做到兩江總督,下僚送禮,一概全收,貪婪極矣。自稱文正公范仲淹)之後,豈料文正公之子孫,有如是不肖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