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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志民

(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鎖定
範志民,男,漢族,1963年11月生,山西洪洞縣人,大學本科學歷,1980年1月參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8年9月,經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範志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中文名
範志民
國    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山西洪洞縣
出生日期
1963年11月

範志民人物履歷

2000年8月,任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副處長(2003年6月主持工作);
2006年3月,任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處長;
2016年5月,任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2017年11月,任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範志民人物事件

開除黨籍
2018年9月,經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範志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範志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明知服刑人員違反監規,重大立功情節不實,不符合減刑條件,仍安排出具減刑材料,違規違法為其減刑提供幫助,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服刑人員立功材料轉遞、幫助學生擇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規為他人處理費用。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範志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