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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堅
(東晉時期政治家、經學家)
鎖定
- 本 名
- 範堅
- 字
- 子常
- 所處時代
- 東晉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南陽順陽
- 主要作品
- 《範堅文集》
- 主要成就
- 尚書右丞護軍長史
範堅人物生平
範堅軼事典故
時
[1]
廷尉奏殿中帳吏邵廣盜官幔三張,合布三十匹,有司正刑棄市。邵廣二子,邵宗年十三,邵雲年十一,黃幡撾登聞鼓乞恩,辭求自沒為奚官奴,以贖父命。尚書郎朱暎議以為天下之人父,無子者少,一事遂行,便成永制,懼死罪之刑,於此而弛。範堅亦同朱暎議。
時議者以邵廣為鉗徒,二兒沒入,既足以懲,又使百姓知父子道,聖朝有垂恩之仁。可特聽減邵廣死罪為五歲刑,宗等付奚官為奴,而不為永制。範堅駁之曰:“自淳樸澆散,刑辟仍作,刑之所以止刑,殺之所以止殺。雖時有赦過宥罪,議獄緩死,未有行小不忍而輕易典刑也。且既許邵宗等,宥邵廣以死,若復有邵宗比而不求贖父者,豈得不擯絕人倫,同之禽獸邪!案主者今奏雲,惟特聽邵宗等而不為永制。臣以為王者之作,動關盛衰,嚬笑之間,尚慎所加,況於國典,可以徒虧!今之所以宥邵廣,正以邵宗等耳。人之愛父,誰不如宗?今既居然許宗之請,將來訴者,何獨匪民!特聽之意,未見其益;不以為例,交興怨讟。此為施一恩於今,而開萬怨於後也。”晉成帝從之,邵廣死刑。
範堅兒子範啓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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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晉書 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國學原典[引用日期201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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