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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衝突

鎖定
管轄權衝突是由於各國對涉外民事案件管轄權的確定原則不同,從而導致某一具體涉外民事案件兩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依據不同的管轄原則而主張管轄,從而導致的衝突即為管轄權的衝突。 [1] 
中文名
管轄權衝突
含    義
由於各國對涉外民事案件管轄權的確定原則不同從而導致的衝突
國家之間為了解決這些衝突,簽訂了一些多邊、雙邊條約,有的就某類案件的國際管轄權作了規定,有的則對涉外民事案件管轄權作了較全面的規定。如1902年的《關於離婚與別居的海牙公約》、1968年歐洲共同體的《關於國際管轄權和執行法院判決的公約》等。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