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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蔡論

鎖定
《管蔡論》,嵇康撰。見《嵇康集校注》第六卷。本文是一篇著名的史論。 [1] 
周武王滅殷後封弟鮮、度於管、蔡,讓他們監治殷的遺民,史稱管叔和蔡叔。武王死後周公攝政,管蔡以為對年幼的成王是一種威脅,於是輔佐殷紂之子武庚起事,事敗後管叔被殺,蔡叔被放逐。管蔡一直被傳統的歷史學家稱為叛逆之臣,而此文卻説他們二人是忠臣義士,懷疑周公是不瞭解情況,他們本來都“服教殉義,忠誠自然”,可遇上了周公突然攝政這樣的大事,“不能自通”,“遂乃抗言率眾,欲除國患”,其本心在於忠誠王室。 [1] 
本文一反這古時舊説,指出管、蔡是聖人文王、武王、周公提拔任用的,如果説管、蔡是壞人,就等於説三聖用人不明,從而得出管、蔡決不是“頑兇”的結論。並認為管、蔡的懷疑周公是出於“忠於乃心,思在王室”,對周室的懷抱忠誠。這些見解都是發前人所未發,在當時是很大膽的。作品思想新穎,文筆犀利,議論透闢。 [2] 
作品名稱
管蔡論
作    者
嵇康
作品出處
《嵇康集校注》第六卷
文學體裁
散文
或問曰:「案《記》:管、蔡流言,叛戾東都。周公征討,誅以凶逆。頑惡顯著,流名千里。且明父聖兄,曾不鑑兇愚於幼稚,覺無良之子弟;而乃使理亂殷之弊民,顯榮爵於藩國;使惡積罪成,終遇禍害。於理不通,心無所安。願聞其説。」 [3] 
答曰:「善哉!子之問也。昔文武之用管、蔡以實,周公之誅管、蔡以權。權事顯,實理沈,故令時人全謂管、蔡為頑兇。方為吾子論之。夫管、蔡皆服教殉義,忠誠自然。是以文王列而顯之,發旦二聖,舉而任之。非以情親而相私也。乃所以崇德禮賢。濟殷弊民,綏輔武庚,以興頑俗,功業有績,故曠世不廢,名冠當時,列為藩臣。逮至武卒,嗣誦幼衝。周公踐政,率朝諸侯;思光前載,以隆王業。而管、蔡服教,不達聖權;卒遇大變,不能自通。忠於乃心,思在王室。遂乃抗言率眾,欲除國患;翼存天子,甘心毀旦。斯乃愚誠憤發所以徼禍也。成王大悟周公顯,復一化齊俗,義以斷恩。雖內信如心,外體不立。稱兵叛亂,所惑都廣。是以隱忍授刑,流涕行誅。示以賞罰,不避親戚;榮爵所顯,必鍾盛德;戮撻所施,必加有罪,斯乃為教之正。今之明議也,管、蔡雖懷忠抱誠,要為罪誅。罪誅已顯,不得復理。內必幽伏,罪惡遂章。幽、章之路大殊,故令奕世未蒙發起。然論者承名信行,便以管、蔡為惡,不知管、蔡之惡,乃所以令三聖為不明也。若三聖未為不明,則聖不惡而任頑兇頑兇也不容於時世,則管、蔡無取私於父兄;而見任必以忠良,則二叔故為淑善矣。今若本三聖之用明,思顯授之實理,推忠賢暗權,論為國之大紀,則二叔之良乃顯,萬顯三聖之用也有以,流言之故有緣,周公之誅是矣。且周公居攝,邵公不悦。推此言則管、蔡懷疑,未為不賢。而忠賢可不達權,三聖未為用惡,而周公不得不誅。若此,三聖所用信良,周公之誅得宜,管、蔡之心見理,爾乃大義得通,內外兼敍,無相伐負者,則時論亦得釋然而大解也。(本集) [3] 
參考資料
  • 1.    林非 主編.中國散文大辭典.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第94頁.
  • 2.    秦亢宗 主編.中國散文辭典.北京:北京出版社.1993.第209頁.
  • 3.    中國國家數據庫古文數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