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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河同知
鎖定
管河同知,官名。清代各河廳之主官,為河道總督及管河道員之屬官,秩正五品。
- 中文名
- 管河同知
- 朝 代
- 清代
官名。清代各河廳之主官,為河道總督及管河道員之屬官,秩正五品。掌理廳屬之河工事務。至光緒年間,全國共置管河同知二十二人,分佈於各河廳。其中:直隸之石景山廳、南岸廳、北岸廳、北運河廳、務關廳、天津府管河廳、河間府管河廳、保定府管河廳、大名府管河廳、廣平府管河廳各一人;山東省運河廳、泇河廳、曹河廳各一人;河南省黃沁廳、祥河廳、上南河廳、下南河廳、下北河廳各一人; 江南省淮安府河務廳、堰盱廳、揚州府河務廳、湖團廳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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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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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管河同知 .中華文史網.2013-11-05[引用日期201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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