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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員

鎖定
管教員是勞改機關基層單位直接對罪犯進行管理教育的工作人員。 [1] 
中文名
管教員
含    義
勞改機關基層單位直接對罪犯進行管理教育的工作人員
職責:(1)負責各項監管制度的執行。對罪犯實行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文明管理和直接管理、維持改造秩序,嚴防罪犯逃跑、行兇、暴亂、自殺等事故的發生;(2)負責對罪犯的思想教育工作,有針對性地進行形勢、政治、前途、法制教育和認罪服法教育,轉化罪犯犯罪思想;(3)負責罪犯勞動改造表現的考察、考核;(4)負責犯人變動、獎懲、申訴、通訊、接見、刑釋鑑定等事宜;(5)負責檢查罪犯的生活和衞生情況。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