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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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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於2006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會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萬眾一心,奮發圖強,開拓創新,紮實工作,為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 [1] 
中文名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
活動時間
2006年3月5日 至 2006年3月14日
地    址
北京
第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於2006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召開。會議選舉出由176人組成的大會主席團,秘書長王兆國。推選吳邦國、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顧秀蓮熱地盛華仁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啓德傅鐵山為常務主席。大會包括如下議題:
審議和批准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和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審議和批准去年(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報告與今年(200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聽取和審議吳邦國委員長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