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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士學位

鎖定
第二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第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需經教育部審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設置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高等學校才有權頒發第二學士學位證書。部分辦學歷史較久,師資力量較強,教學科研水平較高的本科院校中試行。 [1] 
2020年7月,教育部辦公廳公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備案結果,名單顯示,全國各地高校共3426個專業可招收第二學士學位。 [2] 
中文名
第二學士學位
別    名
第二學位
實施辦法
所規定的十一個學科門類
學制與待遇
第二學士學位修業年限一般為2年
檔案管理
應屆畢業生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後

第二學士學位法規規定

根據國家教委、計委、財政部(87)教計字105號文件,第二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第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需經教育部審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設置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高等學校才有權頒發第二學士學位證書。限在部分辦學歷史較久,師資力量較強,教學科研水平較高的本科院校中試行。
入學通過統一考試或政法幹警考試,部分學校只向本校學生和雙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 [3]  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人員(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經過設有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高等學校組織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入學。考生必須全日制脱產學習二年。入學英語難度參考英語四、六級。 [4]  經各科考試合格,取得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資格者,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後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班畢業生工資待遇相同;未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仍按本科畢業生對待。 [5]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第八條第三款規定,普通高校學生(含專科、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碩士、博士、專科起點本科等)在同一學習時段,只註冊一個普通全日制學籍。第二學士學位屬於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歷學位。 [6] 

第二學士學位實施辦法

國家教育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的通知
(87)教計字105號
北京市河北省、浙江教委、高教司、財政廳(局)、計委(計經委),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司(局),國家教委所屬有關高等學校:
現將《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印發給大家,請參照執行
通過第二學士學位的方式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目前尚處於試驗階段,希望各地各部門在實踐中注意總結經驗,以便逐步建立、完善第二學士學位生培養制度。
國家教育委員會
國家計劃委員會
財政部
1987年6月6日
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
為了儘快地培養一批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以適應四化建設的要求,自1984年以來,經原教育部和國家教委批准,少數高等學校試辦了第二學士學位班。從初步實踐和社會反映來看,採取第二學士學位的方式,有計劃地培養某些應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與培養研究生方式相輔相成,更能適合四化建設的實際需要。為了順利地開展這項工作,現就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有關問題,暫作如下規定:
一、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層次上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十個學科門類(即: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准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國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本科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後,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但是,目前有些高等學校在教學改革中,為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拓寬知識面,允許跨專業選修課程的學生,不能按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對待,不得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三、鑑於高等學校的容量有限,而培養本專科學生的任務又很重,第二學士學位生只能根據國家的特殊需要有計劃地按需培養,不大面積鋪開,招生規模要從嚴控制,原則上限在部分辦學歷史較久,師資力量較強,教學科研水平較高的本科院校中試行。凡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均須由學校根據國家需要用人單位的要求,提出包括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內容的申請報告,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教委審核批准。校舍緊張的重點高等學校,可以削減一些研究生招生名額,來安排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年度招生計劃由國家統一下達,並嚴格按計劃招生。任何高等學校均不得不經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學位。
四、第二學士學位生所攻讀的專業,原則上應是學校現設的、具有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本科專業。如設置新的專業,應按規定先履行專業審批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招生對象,主要是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含實行學位制度以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以下簡稱在職人員)。也可以根據國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以下簡稱在校生);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均須本人自願(在職人員報考,要經過本單位的批准),並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考試、考核的內容,應是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目前可根據各專業的辦學規模,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有的專業可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門或招生學校自行組織。
為緩解高等學校校舍的緊張,在本市有住房的學生,應當儘可能實行走讀。
六、第二學士學位的修業年限,一般為二年。具體修業時間和教學計劃,由承擔培養任務的學校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核定。修業年限確定後,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學校不得更改。
七、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必須保證教育質量。對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不論是在校生,還是在職人員,在教學上都要嚴格要求,必須依照教學要求,學完規定課程,不得遷就和隨意降低標準。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凡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資格者,即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凡達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肄業結業證明
對於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如發現有學習困難,無能力完成學業或表現不好的,學校可以取消其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資格。同時也允許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申請中途終止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習。被取消資格的及中途終止學習的學生,屬在校生的,按第一學士學位專業畢業分配,屬在職人員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八、在校生攻讀第二學士學位,修業期滿,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原則上應根據國家需要,按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分配工作。在職人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修業期滿,不論是否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均回原單位安排工作。
凡學習期滿,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工作後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班畢業生工資待遇相同;未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仍按本科畢業生對待。
九、經國家教委批准,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內的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其所需經費按學校隸屬關係財政管理體制,按照研究生的經費標準及其他待遇,分別在中央和地方的教育事業費中開支。
在校期間的生活補助費標準及其他待遇,按照碩士研究生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學習期限內的書籍補助費,每生每年為30元。
十、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仍按現行規定的統一格式,由學校制定頒發。但須在證書中註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科門類和專業名稱

第二學士學位教高廳函〔2020〕9號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
教高廳函〔202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作為大學本科後教育,是培養複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研究,決定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已通過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評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可申請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
二、高校可在已設置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招生,也可依託現具有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的本科專業申請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教育部集中備案後進行招生,已撤銷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需重新申請備案。備案工作與每年新增本科專業設置工作同時進行。
三、鼓勵高校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2020年增加一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集中備案(方式見附件)。重點支持高校在國家急需的公共衞生與預防醫學、應急技術與管理、電子信息、大數據、網絡空間安全、集成電路、能源動力、生物與醫藥、養老護理、家政服務等相關領域以及高校有能力、有需要舉辦的專業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支持高校依託“雙一流”建設學科專業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四、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將作為增量納入國家普通本科總規模內單列下達。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核定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任何高校均不得不經批准擅自招生和授予學歷學位。
五、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當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具體招生範圍由高校自主確定。
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由招生高校根據相關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和學校實際研究制定,並報屬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招生高校應參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工作要求,加強招生考試管理,規範工作程序,嚴格錄取標準,確保公平公正。
七、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於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於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八、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九、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高校可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不得遷就和隨意降低標準。
十、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註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十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髮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十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並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於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十三、第二學士學位生在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十四、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結合實際制定招生和培養方案,用足用好招生計劃,積極穩妥操作,精心組織實施。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相關高校在本地開展第二學士學位計劃的招生考試工作,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五、各地各高校要加強形勢分析研判,加強宣傳引導,積極開展面向考生和家長的政策諮詢,深入細緻做好第二學士學位的政策解讀工作,及時迴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確保工作落實到位。相關招生工作應在當年7月底之前完成。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將此文轉發至所屬本科高校 [7] 

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政策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與待遇

第二學士學位修業年限一般為2年。在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修業期滿,可獲得由學校頒發的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在校期間按碩士研究生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應屆大學畢業生,發給生活補助標準費和另加當地副食補貼。入學前為國家正式職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齡津貼計算,由原單位負擔。

第二學士學位檔案管理

應屆畢業生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後原則上應根據國家需要,按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參加雙向選擇和學校就業派遣;在職人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不轉户口、工資關係及人事檔案,修業期滿無論是否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均回原單位安排工作,不參加高校的雙向選擇和就業派遣。只要是學習期滿獲得第二學位者,畢業工作後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班畢業生工資待遇相同,而沒有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仍按本科畢業生對待。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待遇

工資待遇等同於研究生班畢業生 [69-70] 
凡學習期滿,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工作後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班畢業生工資待遇相同;未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仍按本科畢業生對待。
本世紀初到2019年,隨着研究生擴招,第二學士學位逐步走向低潮,招生及報考人數一路走低。到2019年全北京市僅有400餘人在讀,大眾對其待遇定級逐步模糊,甚至出現了自考培訓機構在宣傳上假冒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且欺騙學生“待遇等於研究生“的説法,而非研究生班。注意:第二學士學位由學校自主招考,不存在委託機構招考的情況,請廣大考生注意辨別。

第二學士學位學業規劃

第二學士人才就業面寬,前景看好;因為社會對複合型、跨學科高級人才的需要不斷增加,也使二學士逐漸走俏人才市場;企業對全面人才的需求遠大於對高精尖人才的需求,因此選修二學位、擁有更寬的知識和技能,可以為自己的職業發展加上“雙保險”;第二學士學位的人才就業比較容易,這並不意味着的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可以隨心所選。如果選擇不當,非但無法為就業增加“砝碼”,還會削弱第一專業在就業時的優勢。比如第一本科專業為數學的,如果第二本科專業是中文,日後就業的時候就體現不出多大的優勢,1+1仍然等於1;而第一本科專業是法律,第二本科專業選擇經濟學,日後就業時會成為既懂經濟又懂法律的全才,可以得到1+1=2的效果。

第二學士學位地位轉變

2005年以來在研究生大量出產、突破百萬的情況下,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趨勢放緩,如武漢大學在2013年某專業報考人數少取消了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參見《長江日報》2013.8.9第1自然段),而且有的高校雖説有招收第二學士學位考生的資格,但2003年後很少對外招生,如清華大學的第二學士學位名額都給了該校學生(《清華停招第二學士學位生2004年自主招生變化多(《中國教育報》2003年11月26日第5版)》《關於2014年校內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8-10]  但是第二學士學位在公務員考試等仍具有一定優勢。如第一學位文學學士學位,第二學位是法學學士學位,則報考國家公務員時選擇面就廣。而且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高校不乏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外交學院、第二外國語學院等名牌大學,對於喜歡通過學習充實自己的人來説,考個學位也是一種充電。而對於工作來説,是否考第二學士學位則看自身的情況,因為用人單位更重視是大家的專業水平。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14年1月28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其中取消了教育部對第二學士學位的審批,學校開設第二學士學位只需要向教育部備案即可。 [11]  是否第二學士學位會如同雙學位一樣含金量縮水還是會像專家觀點認為會重新煥發活力,需要時間的檢驗。
某些單位機構或文件可能混淆雙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需指出,對於未修得第一學士的在校生,被允許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學校的該種做法是不妥的。如某五星級大學官網介紹,其允許大一新生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做法就是欠論證的。
如上《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所述,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已改為由地方教育主管機構批准、報教育部備案。據央廣網報道(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 2016-06-22 16:17:00),某地方知名大學第二學位違規招生、上百學生追要學位證,該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由於不合規、未獲省教育廳審批,已被叫停。此類種種情況,需要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加以注意、防範。
雙學位和第二學位的具體區別是什麼,哪個含金量大。關於這兩個問題,可以簡述如下:
1.雙學位是學校自發行為,大學在讀修得,不被教育部門和用人單位承認,只做參考,學歷層次仍屬本科。畢業證由學校自行設計頒發。
輔修專業,即使頒發兩證,也僅等同於雙學位;由於不受教育部門審批,混證現象同樣繁多。學子須要留心。
2.第二學位含金量較高,是地方主管教育機關審批,報國家教育部備案,須拿到不同類別的第一學士學位之後再讀,國家及單位承認,研究生班待遇。畢業證為教育部備批統一格式。該學位類型歐美名校較普遍(如MIT第一工學學士+第二管理學學士)。
大學短短4年,如果拼了時間、精力,讀了好幾個學位,一方面會分散主修精力、本末倒置,另一方面,獲得的輔修學位不被承認、沒有價值。因此,可以考慮“畢業後”再專心修讀第二學位。
名校第二學位競爭較激烈,但全盤來講易於並行的研究生考試。對於力圖避開思想政治考試的考研大軍,也可選擇部分名校第二學位考試。
如本節所指,河北科大、清華在讀本科生唸的所謂“第二學士”,以及七校聯合的跨學科選讀,因考生並未獲得第一學士學位證書,實際均屬“超前拔苗”的雙學位、不屬第二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須要在第一學士學位畢業後修讀,且一般不接收函授、夜大、電大、自考等類別的第一學士證書。
需要警戒的如前文所報,河北科大所謂“第二學位”班,違規允許學生在獲得第一學士學位之前修讀,已被河北省教育廳責令取締、要求改稱“雙學位班”。此種現象,請廣大學子、尤其是高考結束即將步入大學的同學,加以注意。

第二學士學位學業層次

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生層次上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與培養研究生一樣,同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一種途徑。

第二學士學位學業性質

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屬於普通高等教育類別,第二學士學位學歷證書代碼(04)待遇優於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歷代碼(05),在機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認可上,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待遇遠遠高於本科生。
備註:碩士學歷證書代碼(02),博士學歷證書代碼(01)。

第二學士學位政策解讀

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屬於普通高等教育類別。
根據2019年7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的《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自此辦法實施之日起,學位授予單位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解釋,第二學士學位是在改革開放初期,針對我國研究生教育非常薄弱的情況,以及中國人才結構實際,根據國家建設需要,提出的一種應急性人才培養渠道。隨着我國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蓬勃發展,對於彌補研究生教育不足而設立的第二學士學位,已基本完成了歷史使命,且高校目前實行的第二學士學位,很多也是雙學士學位輔修學士學位的模式。為此,文件提出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 [12-13] 
2020年5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精神,教育部辦公廳發佈《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經研究,決定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

第二學士學位資格院校

根據《中國教育報》2014年7月17日報道:“記者從教育部提供的一份“第二學士學位布點數”資料中發現,2014年全國361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點。”“大部分為應用類熱門專業,且在工商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軟件工程等專業上較為集中。”“共有81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涵蓋9個學科門類,工學、管理學和法學三大類佔67.9%。”(《中國教育報》2014-7-17第五版《第二學士學位的自由“破冰”》第31、46自然段) [14-15]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教育部宣佈2014年將取消高等學校設置和調整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審批。(《中國教育報》2014-7-17第五版《第二學士學位的自由“破冰”》第3自然段)。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於2014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有關問題的説明》第二條第五款:“”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不再審批,請按照備案專業的程序申報。“而《教育部關於公佈2014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或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2015]2號) [16]  於2015年3月13日發佈,所以2015年的學校備案結果要在2016年才能發佈。
經教育部批准可以招收第二學士學位高校名單:1998年教育部頒佈實施了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為了規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稱,以利於實施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培養、就業工作,提高教育質量,高教司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對普通高等學校現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進行了整理,並以教高司[1999]52號文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現將整理後經教育部批准設置的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單如下:
高校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北京大學 030101 法學
北京大學 030102W 知識產權法
北京大學 030405W 國際文化交流
北京大學 071502 應用心理學
【北京大學應用心理學已取消招生,參見新聞《2006年北大工學院開始招生》第86自然段 [17] 
中國人民大學 020101 經濟學
中國人民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中國人民大學 020108W 環境經濟
中國人民大學 030102W 知識產權法
中國人民大學 030402 國際政治
中國人民大學 050301 新聞學
中國人民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在人大教務處最新版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專業目錄中,僅剩下知識產權法、國際政治、金融和新聞4門專業,具體參見人大教務處:《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目錄》】
清華大學 030101 法學
清華大學 030202 國際政治
清華大學 030301 社會學
清華大學 050304 編輯出版學
清華大學 050408 藝術設計
清華大學 071101 心理學
清華大學 080502 核工程與核技術
清華大學 080605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清華大學 110103 工業工程
清華大學 110104 工程管理
清華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清華大學 110302 公共事業管理
清華大學 130508 數字媒體藝術
【2003年清華大學不再對外招生,第二學士學位名額都給了該校學生。“據該校招辦人員介紹,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佔用了學校的部分資源,影響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學。因此為了集中學校資源,不斷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清華決定從明年開始軟件學院、微電子所、中文系不再面向社會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參見《清華停招第二學士學位生明年自主招生變化多(《中國教育報》2003年11月26日第5版)》《關於2014年校內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北方交通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北京理工大學 030101 法學
北京理工大學 110202 市場營銷
北京科技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北京科技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北京科技大學 110302 公共事業管理
北京化工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中國農業大學 110401 農林經濟管理
北京林業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 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北京中醫藥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北京師範大學 040101 教育學
首都師範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北京語言文化大學 050103 對外漢語
北京廣播學院 050301 新聞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110301 行政管理
【根據《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6年停止國貿二學位招生的説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決定2016年停止國際經濟與貿易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對外經貿大學二學位停止招生】 [18] 
外交學院 030403 外交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030615TK 警務指揮與戰術
中國政法大學 030101 法學
中國政法大學 120201K 工商管理
中國新聞學院 050301 新聞學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南開大學 020101 經濟學
南開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天津大學 110201 工程管理
天津大學 110306W 高等教育管理
河北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華北電力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華北電力大學 110205 人力資源管理
河北科技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內蒙古工業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大連理工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撫順石油學院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撫順石油學院 020104 金融學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100601 法醫學
東北電力大學 080901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吉林大學 030101 法學
吉林大學 110301 行政管理
吉林工業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長春科技大學 080104 勘查技術與工程
東北師範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東北師範大學 110302 公共事業管理
哈爾濱工業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哈爾濱工程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哈爾濱工程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復旦大學 030101 法學
復旦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復旦大學 050301 新聞學
上海交通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華東理工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華東理工大學 110202 市場營銷
上海理工大學 110302 公共事業管理
上海中醫藥大學 100501 中醫學
華東師範大學 040101 教育學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華東政法學院 030101 法學
上海大學 030101 法學
南京大學 020101 經濟學
南京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南京大學 030101 法學
南京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南京大學 110501 圖書館學
南京大學 110502 檔案學
東南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東南大學 080607 生物醫學工程
東南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南京理工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南京理工大學 110202 知識產權法
華東船舶工業學院 110201 工商管理
中國礦業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河海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中國藥科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南京師範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浙江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浙江大學 110102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浙江大學 110204 財務管理
浙江工業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安徽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山東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石油大學 080102 石油工程
武漢大學 050301 新聞學
武漢大學 050304 編輯出版學
【武漢大學在2013年取消了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據武漢大學自強新聞網2010-11-29《政策陰影中的雙學位》這篇新聞指出:“武漢大學教務部黃部長也表示,跟第二學士學位比起來,雙學位更接近1987年那份文件的實質。” [19]  】【據武漢大學自強新聞網2010-11-29《政策陰影中的雙學位》這篇新聞指出:“武大這幾年唯一開設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是國際軟件學院的軟件工程。據黃部長介紹,由於是面向社會招生,前來報名的人良莠不齊,’什麼人都有,有的一次性來二三十個人,都是一個班的,我們懷疑是不是被中介給弄過來的。‘”】【根據2012-03-07《長江商報》報道:武漢“七校聯合”雙學位受熱捧 [20]  】【但《武漢晨報》早在2006年1月12日的新聞《武漢七校聯合辦學 一張錄取書可上七名校》中就提出質疑:“有的高校“吃不下”有的高校“吃不飽”輔修費需數千元跨校選修成有錢學生專利?“七校聯辦”未納入省屬高校” [21]  】【但最終,另據人民網2013.8.9《網站冒充武大招第二學士學位生武大稱已停招》這篇新聞指出:“ 軟件工程專業是武大唯一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專業。日前,武大官方網站發佈公告,該校國際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自今年起停止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22] 
華中理工大學 030102W 知識產權法
華中理工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華中理工大學 110302 公共事業管理
中國地質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武漢工業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武漢汽車工業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華中師範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2014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二學士學位暫停招生,何時重新招生未知。參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官網《關於謹防招生詐騙的公告》第四條】
湖南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中山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廣州中醫藥大學 100501 中醫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重慶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重慶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西南交通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電子科技大學 020102 國際經濟與貿易
電子科技大學 110201 工商管理
西南師範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西南政法大學 030101 法學
四川大學 050301 新聞學
四川大學 050304 編輯出版學
四川大學 110104 工程管理
四川大學 110501 圖書館學
西安交通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陝西師範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陝西師範大學 110302 公共事業管理
蘭州大學 110301 行政管理
石河子大學08060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石河子大學030101法學
新疆大學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河北北方學院 030405 應用心理學
第二學士學位在2015年由審批改為備案。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於2014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 工作有關問題的説明》第二條第五款:“”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不再審批,請按照備案專業的程序申報。“
根據《教育部關於公佈2014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或審批結果的通知》:“我部請有關專家對提交備案專業的基本條件進行了審核,組織專家對需要審批的專業進行了評議。依據專家對備案專業提出的審核意見,我部確定了准予備案的本科專業;依據“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評議結果,我部確定了同意審批的本科專業。” [23] 
重慶師範大學 工商管理 120201K 管理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公安視聽技術 083105TK 工學 二年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網絡安全與執法 083108TK 工學 二年
北京語言大學 國際經濟與貿易 020401 經濟學 二年
北京語言大學 金融學 020301K 經濟學 二年
合肥工業大學 電子科學與技術 080702 工學 二年
南京財經大學 金融學 020301K 經濟學 二年
南京財經大學 會計學 120203K 管理學 二年
嘉興學院 金融學 020301K 經濟學 二年
嘉興學院 法學 030101K 法學 二年
嘉興學院 會計學 120203K 管理學 二年
銅陵學院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080202 工學 二年
昆明理工大學 法學 030101K 法學 二年
曲靖師範學院 學前教育 040106 教育學 二年
西藏民族學院 民族學 030401 法學 二年
2015
根據《教育部關於公佈2015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16]2號),對各地各高校向我部正式申請備案的專業予以備案,現將2015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見附件)予以公佈。 [24] 
清華大學
哲學
010101
哲學
二年
二學位
清華大學
金融學
020301K
經濟學
二年
二學位
清華大學
漢語言文學
050101
文學
二年
二學位
清華大學
歷史學
060101
歷史學
二年
二學位
佳木斯大學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080202
工學
二年
二學位
佳木斯大學
焊接技術與工程
080411T
工學
二年
二學位
温州大學
小學教育
040107
教育學
二年
二學位
温州大學
應用心理學
071102
教育學
二年
二學位
温州大學
財務管理
120204
管理學
二年
二學位
浙江工商大學
金融學
020301K
經濟學
二年
二學位
曲靖師範學院
法學
030101K
法學
二年
二學位
曲靖師範學院
英語
050201
文學
二年
二學位
曲靖師範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0901
工學
二年
二學位
曲靖師範學院
會計學
120203K
管理學
二年
二學位
2016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教高﹝2012﹞9號)的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2016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經申報、公示、審核等程序,對各地各高校向我部正式申請備案的專業予以備案;在以上工作基礎上,根據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評議結果並徵求有關行業部門意見,確定了審批同意設置的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及尚未列入目錄的新專業名單。現將2016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予以公佈: [25] 
清華大學
行政管理
120402
管理學
二年
二學位
清華大學
政治學與行政學
030201
法學
二年
二學位
遼寧財貿學院
會計學
120203K
管理學
二年
二學位
上海體育學院
體育經濟與管理
120212T
管理學
二年
二學位
上海體育學院
播音與主持藝術
130309
藝術學
二年
二學位
上海體育學院
運動康復
040206T
理學
二年
二學位
蘇州科技大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0901
工學
二年
二學位
蘇州科技大學
環境科學
082503
工學
二年
二學位
蘇州科技大學
應用心理學
071102
教育學
二年
二學位
蘇州科技大學
數字媒體藝術
130508
藝術學
二年
二學位
荊楚理工學院
小學教育
040107
教育學
二年
二學位
【更多學校信息請到教育部官網查詢】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

北京大學
2019年學院面向社會招收150名攻讀軟件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提交報考信息時間截至2019年5月17日。 [26] 
2019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擬為400人,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4月23日。 [27] 
經國家教育部教高函[2004]2號文件批准,決定2019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工商管理專業、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招生計劃:擬招不超過20人。報名時間: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1日上午11:00 [28] 
經教育部批准,天津大學舉辦工程管理(國際工程管理)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班,並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2019年將繼續招生。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29]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學制
2019年知識產權專業招生計劃55名,學制兩年。
報名時間:2019年4月10日至4月16日18:00截止。 [30] 
中國政法大學
學校2015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專業為法學和工商管理
三類考生有資格報名
符合條件的考生於2015年6月10日—18日進行網上報名 [31] 
2015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為公安管理學專業,學制兩年,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或法學學士學位,招生40人(其中女生6人)
報名時間:2015年6月8日至7月8日。 [32] 
蘭州大學2015年招收大氣科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
二、學制及招生計劃
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制二年,招生計劃15人。
符合條件的考生於2015年6月6日前 [33] 
中國礦業大學
報名時間: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4日
報名材料收止日期:2015年6月7日(以該校簽收日為準)。
201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400名,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與分專業計劃見下表: [34] 
序號
專業名稱
學制
授予學位
招生計劃
1
採礦工程
2年
工學
60
2
安全工程
2年
工學
60
3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2年
工學
60
4
機械工程
2年
工學
60
5
地質工程
2年
工學
60
6
化學工程與工藝
2年
工學
60
7
工商管理
2年
管理學
40
遼寧大學
我校決定2015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工商管理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四、招生人數
擬招70人
我校決定2015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 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
四、招生人數
擬招60人。
1、網上報名:
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7日 [35-36]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偵查學專業40人(含女生4人),經濟犯罪偵查專業40人(含女生4人),刑事科學技術專業40人(含女生4人),網絡安全與執法專業40人(含女生4人),法醫學專業40人(含女生4人)。
自2015年5月7日起至2015年5月18日,考生報名採取函報方式。考生須於5月18日前(以郵戳為準)將報名材料以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不接收其他郵寄形式)至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招生辦公室。 [37]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2015年我校第二學士學位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招生總計劃為5名,學制2年,1、報名時間:2015年4月30日至5月17日 [38] 
天津大學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39] 
工程管理(國際工程管理)專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40]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報名日期:2015年4月20日—5月4日 [41] 
考試時間:2015年4月26日 [42] 
經教育部批准,2015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招收工商管理(醫藥方向)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一)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2015年5月10日前登錄中國藥科大學二學位報名系統。
二、招生人數20人 [43] 
軟件工程專業,報名時間:2015年4月13日—5月18日(工作日)(節假日除外)
對外經貿大學
在全國招收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面向全國招生考生30人,學制兩年。2、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7日-4月17日。郵寄材料截止時間:2015年4月17日(以當地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44] 
二、招生計劃及考試科目
序號
招生專業
招生計劃
考試科目
1
採礦工程
50
英語
計算機基礎
礦業技術基礎
2
安全工程
40
3
測繪工程
70
4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
90
5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80
-
合計
330
-
五、報名、考試安排
報名時間:4月1~10日;
地址:遼寧省阜新市中華路47號
部門: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 [45] 
2015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
招收名額:20名
學制:二年
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4月9日—24日(工作日)。
報名地點:北方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第一教學樓一層104室)。
考試時間:2015年4月25日(週六)。 [46] 
北京大學
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2015年將面向社會招收150名攻讀軟件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提交報考信息時間截至2015年5月30日 [47] 
南京理工大學
招生計劃
2015年招生總計劃110名,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50名,知識產權專業60名。學制兩年。
報名時間:2015年4月23日前每週週三現場報名(函報以收到郵戳為準)
報名地點:南京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南京理工大學藝文館二樓229室) [48] 
招生計劃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50人面向全國學校命題組織考試錄取
報名辦法
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3月10日—3月18日 [49] 
招生計劃及學制2015年面向全國招收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學生60名,學制兩年。
報名時間及現場確認地點
網上報名時間:簡章發佈之日起—2015年3月10日 [50] 
網上報名、郵寄材料時間:2015年2月28日之前
專業及人數: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20名 [51] 
外交學院
招生人數:30名,其中男、女生各15名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日—12月31日
培養方向:外交、外事幹部及國際問題研究人員 [52] 
招生計劃、專業:石油工程專業,60人
報名時間: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3日 [53] 
應用心理學(第二學士學位)專業2014年招生計劃30人
報名時間:2014年5月19日-6月13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54] 
中國地質大學
第二學士學位招收30人,招生專業為工商管理,報名時間:2014年4月30日17:00——2014年5月16日17:00 [55] 
石油工程專業40人,資源勘查工程專業30人,勘查技術與工程專業20人,土木工程專業20人。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5月5日—5月23日 [56] 
更多信息可以到考研論壇【第二學士學位】板塊、各學校招生辦查詢

第二學士學位報考條件

1、在校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在籍學生。
2、經過入學考試,考試合格後可直接入學。
3、經過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在通過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理論和實踐課程的考試後,即可取得大學本科的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學士學位報考錄取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均須本人自願(在職人員報告,要經本單位批准),並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每年的報名時間約在11月前後,考試時間約為1月~4月,由各學校自行靈活安排,與研究生的報考基本一致。考試的內容除了必要的數學、政治外,應是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錄取後,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補助標準及其它待遇,按照碩士研究生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學士學位學位授予

凡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拿到學士學位證書,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教委批准,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後,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完成要求,成績合格者,也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的高教改革中,為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拓寬知識面,允許跨專業選修課程的學生,不能按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對待,不得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在學習期間沒有按規定完成學習任務,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肄業、結業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分配

在校攻讀第二學士學位,修業期滿,可獲得由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但須在證書上註明第二學士學位學科門類和專業名稱。
獲得第二學位者,原則上根據國家需要,按第二專業分配工作。在職人員修業期滿不論是否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均回原單位安排工作。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後工作起點工資與研究生畢業工資待遇相同;未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仍按本科畢業生對待。若在校期間由於種種原因中途終止學習的學生,屬在校的,按第一學士學位專業畢業分配;屬在職人員,仍回原單位工作。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對象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對象主要是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含實行學位制度以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以下簡稱在職人員)。也可以根據國家的特殊需要,招收少量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以下簡稱在校生)。
通過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獲得本科學歷的人,不能報考第二學士學位。如果想報考第二學士學位,需參加由國家學位辦組織的學士學位考試,獲得學士學位後再報名參加第二學士學位考試。
此外,一方面由於各校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專業和招生數量會由教育部嚴格限制,另一方面由於現在絕大多數的報考生源來自於即將畢業的本科生甚至研究生(而已經不是有關文件所規定的"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從而使得第二學士學位的考錄競爭也日趨激烈,一線城市的名校(如北/清、人大/外經貿等)的情況尤其如此。
第二學士學位考錄步驟一般如下:報名、初審、考試、複審、錄取等。

第二學士學位相關法規

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等相關法規,為了儘快地培養一批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以適應四化建設的要求,自1984年以來,經原教育部和國家教委批准,少數高等學校試辦了第二學士學位班,有計劃地培養某些應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與培養研究生方式相輔相成。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學士學位與所説的雙學士/雙學位(參見"雙學士/雙學位"詞條)不是一個概念:
雙學士/雙學位:
a.表示你可以在四年本科學習中同時讀兩個(甚至一起讀3、4、5個)學士學位,如果學生吃得消,就可以在第四年本科畢業時拿到2、3、4、5個學士學位(如果各學位都掌握很好,成績斐然,則含金量較高);
b.考試較寬鬆(很多高校甚至收費後就入班發證,但部分高校質量較好);
而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
a.必須先獲得其他不同類別的學士學位資格,然後才只可專攻第二個學位;
b.考試較嚴(名校名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含金量可能會比一般高校一般專業研究生還大);但部分院校可能考試、教學較鬆散,甚至每月只是在職上課一兩天而兩年內拿證,類似於很多的非正規/在職研究生教育;
c.為保證質量,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不可以同時讀幾個學位。通常所謂與研究生學歷相當的,指的是第二學士學位。

第二學士學位錄取原則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均須本人自願(在職人員報考,要經過本單位的批准),並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考試、考核的內容,應是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可根據各專業的辦學規模,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有的專業可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錄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門或招生學校自行組織 [57] 

第二學士學位區別內容

第二學士位是經批准設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高校,按照招生計劃,經統一考試後錄取進校學習的一種培養方式,學制兩年,學習合格可獲得第二個學士學位。雙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學習了另一學科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獲得另外一個學科的學士學位。

第二學士學位概念不同

第二學士學位是指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准予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本科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後,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58] 
雙學位,通常指雙學士學位,指在獲得第一學士學位的基礎上,全日制再主修另一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達到某高校規定條件後,被授予第二學士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不同,輔修二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跨學科門類學習輔修另一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規定要求後同時獲得另一學科的輔修學士學位,未達到申請學士學位要求者可視相應條件獲得輔修結業證書。

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模式不同

第二學士學位着重培養國家急需的高級新興專業人才,培養一批國家急需的知識面寬、跨學科的高層次專門人才。第二學士位是經批准設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高校,按照招生計劃,經學校組織統一考試後錄取進校學習的一種培養方式,學制二年。鑑於高等學校的容量有限,而培養本專科學生的任務又很重,第二學士學位生只能根據國家的特殊需要有計劃地按需培養,不大面積鋪開,招生規模要從嚴控制,原則上限在部分辦學歷史較久,師資力量較強,教學科研水平較高的本科院校中實行。
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已准予畢業或已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或往屆大學本科畢業生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或者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再攻讀同一學科門類中的另一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具有教育部網上可查詢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雙證)。由於他們已經接受過嚴格系統的高等教育,有的還有一定的工作閲歷,入校後將直接進入專業課程的學習,兩年之後將作為知識結構較為完整的跨學科的高級科技和管理人員進入社會。
雙學位教育屬於本科教育的範疇。是為了充分發揮綜合性大學學科優勢,探索跨學科組織教學模式,促進複合型人才培養的一項教學改革措施。雙學位教育的培養模式是:本科學生在學有餘力情況下,在主修一個本科專業之外,跨學科門類(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輔修另外一個本科專業,完成所修本科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畢業論文和其它教學環節,不低於一定學分,且考核成績合格,在獲得第一專業學士學位的同時,經學校核準、頒發第二專業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學士學位報考條件不同

第二學士學位主要招收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含實行學位制度以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也招收少量大學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均須本人自願,在職人員報考要經本單位批准,並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學位修業年限一般限定為二年,有的專業如中醫學專業為三年。
雙學位招生範圍一般是該校大二學生,報名條件是成績較好,無不及格學科,以及滿足各學校的其他要求,經錄取後從大二開始學習。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跨學科門類學習另一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全部要求後同時獲得另一學科的學士學位。

第二學士學位考試範圍不同

第二學士學位考試還都由各招生高校單獨出題、單獨招生,沒有全國統考。考試時間大約在每年的3、4月份,具體的時間和考試科目需與所報考的學校聯繫。報考的學校、專業不同,考試的時間和科目也不盡相同。考試的內容應是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
雙學位主要在有設立輔修二學位資格的高校報名並考試。考試科目分為政治、英語和專業課,政治主要考查馬克思主義理論,考試範圍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馬克思主義哲學、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或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中國革命史、中國社會主義建設時事政治等四大部分。英語與考研的難易程度相當,題量比考研時要稍少一些。題型分為:選擇填空、詞形變換、改錯、閲讀理解、漢譯英。對專業課的考試,從試題來看,並不是很難,面也不是很寬。主要是要求考生掌握基礎性的概念、基本理論和基本史實。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標準不同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根據教育部規定的統一格式制定頒發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並根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管理暫行規定》進行學歷電子註冊。
輔修專業畢業證書是在第一專業證書上註明輔修專業,即兩個專業,或者由校方頒發輔修專業證書,但證書編號不是教育部統一的編號,輔修專業畢業證不進行電子註冊(這裏説的是輔修專業)。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待遇不同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待遇:讀第二學士學位不亞於考研,學習期滿,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者,畢業待遇等同於研究生。
雙學位畢業待遇:按第一專業就業,畢業待遇一般視為本科學歷文憑。但輔修二學位可以作為參考,部分省份有所認同。
對於畢業待遇問題,第二學士學位由教育部明確規定按照研究生班待遇,但雙學位的待遇,各省市又各有不同:福建省五部門下發意見【閩教高〔2009〕9號】力挺雙學位:“獲得“雙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可享受未獲得碩士學位研究生工資待遇。” [59] 
重慶市人事局公開信箱【渝人社信箱[2013]3417】則明確表示雙學位沒有第二學士學位一樣的工資待遇:“學制六年及以上的本科畢業生,在試用期和試用期滿後分別執行獲得雙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試用期和試用期滿後的工資待遇。其中,雙學士學位畢業生是指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後,再攻讀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第二學士學位且獲得第二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而不是指在一個大學本科期間獲得兩個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或僅獲得兩個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 [60] 
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長信箱:“畢業待遇:按第一專業就業,畢業待遇為本科。但輔修二學位可以作為參考。” [61]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在線受理:“雙學位不等同於第二學士學位。” [62]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服務大廳:“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是指: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後,又攻讀並獲得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學制為兩年的第二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它體現的是學歷,而不是大學四年期間獲得兩個學士學位。” [63] 
天津市人事局制定意見:“大學本科畢業生二十五級2檔;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級3檔。 [64]  ”大多數省市如天津,並未明確“雙學士學位”的意義。所以雙學位的待遇,還要看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人事部 財政部關於印發的通知》 [65]  第二條第(三)款第二項的解釋。

第二學士學位學費待遇不同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在校期間按碩士研究生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
教育部沒有對雙學位學生的學費做出硬性規定,原則上要求與本科學生的收費相同。但有的學校的熱門專業如法學、工商管理等專業收費可能相對偏高。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資格不同

第二學士學位需要報請國家教育部年度審批,目前全國共有100餘所高校的相關專業開設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和授予資格。
但是,雙學位由學校自行制定批准,須報請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物價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後,方可在該校內部收費和招生。

第二學士學位錄取原則不同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必須先獲得其他不同類別的學士學位資格,然後才只可專攻第二個學位;考試較嚴(名校名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含金量可能會比一般高校一般專業研究生還大);為保證質量,攻讀第二學士學位者不可以同時讀幾個學位,學歷與研究生相當。第二學士學位考錄步驟:報名、初審、考試、複審、錄取等。
雙學位考試較寬鬆(很多高校甚至收費後就入班發證,但部分高校質量較好);錄取比例經省教育廳審核後,該校負責考試錄取。

第二學士學位與自考二學位區別

來源於教育部官網-政策諮詢
問題:同時具有全日制統招的大學學士學位證和自考的學士學位證,屬於第二學位或者雙學位嗎?
答覆:因此,您所諮詢的情況不屬於第二學士學位(參見教育部官網《關於第二學位和雙學位的諮詢》)。 [66] 

第二學士學位最新消息

2019年7月,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的《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不再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
2020年5月29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指出,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作為大學本科後教育,是培養複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 [67] 
2020年7月6日,教育部辦公廳公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備案結果》。 [6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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