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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等級

鎖定
第三等級(英文:Third Estate),也稱“市民等級”。區別於第一等級教會僧侶和第二等級世俗貴族。公元12世紀後隨着西歐城市的興起和獲得自治逐漸形成。由許多從事不同職業和不同社會地位的人組成。大商人和大作坊主構成城市居民的上層,其中有些人擔任政府要職,是新的權貴人物;小商販和手工業者組成平民;商桟和作坊裏的幫工和學徒是城市居民的下層。
1302年法國國王腓力四世因與羅馬教皇發生衝突,為取得支持,首次召開由僧侶、貴族、市民代表參加的三級會議。城市居民作為第三等級的地位至此得以確認。但參加三級會議的市民代表多為資產者。 [1] 
具體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小商販城市貧民和資產者等,佔法國全國人口的95%以上。均屬被統治階級,負擔國家的各種賦税和封建義務,沒有任何權利。1302年出席國王腓力四世召開的第一次三級會議,但出席的代表是富有者,即後來的資產階級。資產階級在第三等級中經濟上最富有,政治上最成熟,居於領導地位。18世紀末,法國大革命前夕第三等級已成為反專制的主力軍。
中文名
第三等級
外文名
Third Estate

目錄

第三等級成員

如果按照定義劃分,所有非教士非貴族的法國人,也就是佔了法國人口比例絕大部分的農民,工人、商人、軍人、手工藝者,地主以及資產階級,都是第三等級的組成部分[1]。1789年時第三等級已經佔到法國總人口的95%以上[2]。但就是這個最廣泛最眾多的等級,享有的政治權力卻少得可憐。第三等級中有投票權的主要是家庭中的尊長,資產階級以及地主,他們儘管不是貴族,但有一定的財富基礎。
中世紀時,農奴沒有投票權,不屬於任何一個等級。傭人、流浪漢、手工藝人等就更不必説,他們的權利直到大革命後才顯現出來。這些被舊制度排除在外的“無產階級”是法國大革命的忠實追隨者,但在大革命後,納税選舉制將卻這些人再次排除在投票制度之外。
在舊制度中,婦女的地位是特殊的。在一定條件(主要是金錢的條件下),寡婦和未婚女子都擁有選舉權,甚至被選舉權(取決於財富),在議會中,她們處於一種候補投票者的地位。婦女們在撰寫陳情書時顯得很有參與性,如1789年的情況一樣。

第三等級地位

第三等級賦税

第三等級負擔了幾乎所有的税賦。以 農民為例。一個農民需要繳納的税有:
年貢(cens):交給領主,一般並不多。
田租(champart):當年收成的一部分,交給領主。
雜税:為使用領主的磨坊和壓榨機(榨油及榨葡萄釀酒等用的)交的税。
三十年税:租地的農民每隔三十年交給領主,以證明這塊地不是他自己的。換領主時也需交納。
土地交易税:農民可以買賣租來的土地,但賣者需向領主交納地價的10%。
繼承税:租地的農民去世後,如果他的兒子想繼承土地,就要向領主交納繼承税。
人頭税:交給國王。
什一税:收成的10%,交給本堂神父。

第三等級政治

無論在行省議會還是三級會議上,第三等級都有一定的影響力,儘管並不是由於他們自身的力量。法國王室常常藉助第三等級的力量來使前兩個等級屈服。此外,16世紀時的很多重要法令都是建立在第三等級的陳情書上的。第三等級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被王室借用來抵禦貴族和教會的力量。
實際上,在革命前,第三等級主要是代表法律工作者的地方。1614年,在187名第三等級代表中,只有三名資產家,兩個商人和一個工人,同時還有30名律師,58名軍官以及56名法庭官員。1789年的三級會議中,587名第三等級的代表中包括了近200名律師。
1614年後,直到1789年,三級會議不再召開,但第三等級的地位仍體現在行省會議和特別議會中。並且,在路易十六統治時期,第三等級的成員在政府活動中表現活躍,因為前者在這方面的事務上不肯讓貴族插手。

第三等級大革命

法國大革命前夕,由於國王財政困窘,1789年5月5日在凡爾賽重新召開三級會議。這是第三等級在法律上最後一次發揮作用。
在陳情書中,第三等級明確提出:改革税制;廢除特權;免除土地税;取消什一税;取消教士和貴族的豁免權。此外一個核心問題是投票的制度。是按等級投票還是按人數投票?如果每個代表都有表決權,則對第三等級有利;如果按等級投票,則兩個特權等級的票數將壓倒第三等級。 第三等級代表要求取消等級區分,按人數表決。提出三個等級一起開會,共同審查代表資格的建議 。在遭到拒絕後,第三等級於6月17日自行召開國民議會。6月20日第三等級代表在網球廳集合,宣誓:“如不制定出一部王國憲法並使之得以實施,他們絕不解散。”史稱“網球廳宣誓”。
法國大革命之後,舊制度被廢除,“第三等級”一詞的意義也發生了改變。1789年8月11日,制憲議會投票決定“徹底廢除君主專制制度”。第三等級從此在法律上不復存在。但是作為一個名詞,“第三等級”成為了“人民”、“羣眾”甚至“勞苦大眾”的同義詞,一直沿用下來。政治家、第三等級議員西耶斯在1789年一月發表的《第三等級是什麼》中説道:
“誰是第三等級?”“誰都是。”“現在的政治體制下他們是什麼?”“什麼也不是。”“他們希望什麼?”“不再什麼都不是……”這段話後來演變成更通俗上口的:
“第三等級是什麼?”“什麼也不是。”“他們想要什麼?”“一切!”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