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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過錯

鎖定
第三人過錯,除原告和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對原告損害的發生和擴大具有過錯。如果第三人的過錯是損害發生的唯一原因,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被告只有輕微過失而第三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應由第三人承擔主要責任。 [1] 
中文名
第三人過錯
定    義
除原告和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對原告損害的發生和擴大具有過錯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