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第一損失賠償方式

鎖定
第一損失賠償方式亦稱 “第一危險賠償方式”或 “第一責任賠償方式”。保險賠償計算方式之一。在財產保險中,將保險金額限度內的損失作為第一損失,將超過保險金額的損失作為第二損失。保險人負責第一損失限度內的賠償,第二損失由被保險人自負。 [1] 
中文名
第一損失賠償方式
別    名
第一危險賠償方式
第一責任賠償方式
該方式下的賠款取決於保險金額和損失額兩個因素,只要損失額在保險金額以內,一律按實際損失額賠償; 如果損失額大於或等於保險金額則按保險金額賠償。第一損失賠償方式計算賠款比較簡單,易為保户所接受。中國的家庭財產保險採用第一損失賠償方式進行賠償。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