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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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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9月15日的開幕式由毛澤東主持,出席代表1141人。毛澤東宣佈開會並致題為《為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而奮鬥》的開幕詞。劉少奇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周恩來作《政府工作報告》。9月20日,大會通過了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會議還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9月27日,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副主席;選舉劉少奇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宋慶齡、林伯渠、李濟深、張瀾、羅榮桓、沈鈞儒、郭沫若、黃炎培、彭真、李維漢、陳叔通、達賴喇嘛·丹增嘉措、賽福鼎·艾則孜為副委員長,選出秘書長和委員65人;選舉董必武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鼎丞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毛澤東提名,決定周恩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9月28日,根據周恩來的提名,通過國務院組成人員人選的決定,陳雲、林彪、彭德懷、鄧小平、鄧子恢、賀龍、陳毅、烏蘭夫、李富春、李先念任副總理;根據毛澤東提名,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和委員人選的決定,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鄧小平、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程潛、張治中、傅作義、龍雲等15人任國防委員會副主席;根據會議主席團的提名,通過民族委員會、法案委員會、預算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和委員的人選。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標誌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新中國根本政治制度的正式確立。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