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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鎖定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組成,任期自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其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還通過國務院、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等各項組織法,通過政府工作報告,選出國家機構的領導成員。劉少奇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宋慶齡、林伯渠、李濟深、張瀾、羅榮桓、沈鈞儒、郭沫若、黃炎培、彭真、李維漢、陳叔通、達賴喇嘛·丹增嘉措、賽福鼎·艾則孜、程潛當選為副委員長,彭真當選為秘書長。這次會議,結束了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執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過渡狀態,奠定了我國社會主義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礎,標誌着我國人民民主政治與人民民主法制建設進入新的階段。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